三內地男女合謀假借兌換搶150萬判囚

2018-05-25 11:27
澳门月刊 2018年5期
关键词:房間作案工具內地

去年6月19日,內地29歲女子黃X和26歲女子周X維兩人先以他人名義於路氹某酒店登記租住房間,並安排52歲內地男子徐X剛和數名涉案人士各自準備電擊器、噴射防衛器等作案工具。當日晚,男事主接到周X維來電,訛稱要求以人民幣兌換港元,並議定140萬人民幣兌換15萬港元,相約在周X維租住的酒店房間交易。

事主進入房間後,徐X剛聯同兩名涉嫌人撲向事主,又用噴射防衛器噴向事主面部,使其無法反抗。三人搶去事主裝有150萬港元的手提袋後逃離現場。經司警電腦法證後,發現黃X曾用“微信”與周X維聯絡和商談搶劫行動細節。

至今年4月中旬,三名被告於初級法院應訊時,只有周X承認串謀犯案。合議庭經審議後,裁定三人一項搶劫罪成,黃X和徐X剛各判八年,周X維判四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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