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启洲
教师岗位设置犹如教师职称一样,关系着教师的切身利益,备受全体教师关注。教师岗位设置方案科学、合理,可以有效甚至高效地激发广大教师更高的工作热情与激情。晋升为高级岗位的教师将会更加努力地工作,以保住高级岗位;低级岗位的教师也会更加努力地工作,以争取下次竞聘更高级的岗位。学校也会因此而形成良性的教育环境。
据笔者调查了解,目前,较多学校是以职龄为条件核定教师岗位,高级岗位的教师多是职龄长的教师,甚至有些地方教育主管部门还在设置方案中硬性规定了校级领导干部的岗位不占用学校名额的规定,也就是说校级领导干部只要达到了一定年限,就可以永远保住高级岗位。
笔者认为,当前的这些设置方案不少地方有失公平,无助于形成良性的教育局面,有必要改革。
教師岗位设置方案要符合有利于学校更高质量的发展。当方案触及到某些人的核心利益时,教育部门要有科学的顶层设计,学校必须理直气壮地予以科学实施。要敢于同那些“小我”教师作“斗争”。学校所有领导干部必须要将自己置身于普通教师同等条件下参与高级岗位竞聘,这样才能真正让教师信服。
教师岗位设置方案宜由省、部级教育主管部门统一制订。省、部级教育主管部门制订方案较县、校制订方案,优势在于权威性更高,普适性更强,不会受到种种人为因素干扰或制约,也不会出现领导干部优先高岗、优亲厚友等问题。当然,省、部级教育主管部门制订的方案,为了减少一些不必要的基层矛盾,不能太宏观,有必要对有些地方出现的教师借用,教师脱离教学岗位等具体问题作出清楚、科学的界定。
总之,教师岗位设置必须科学、合理,才有利于教师队伍长远建设,有利于形成竞争机制,才能真正激活广大教师工作热情与激情,才能有效推动学校教育不断向高层次、高质量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