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本文针对临泉县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强化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的对策。要提高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的社会知晓率;实行社会化运作;加强禁毒工作机制建设;为戒毒康复人员打造就业出路;改善社区戒毒(康复)场所环境。
【关键词】 社区戒毒;社区康复;禁毒;对策
自2014年7月阜阳市打响禁毒战役以来,临泉县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乡镇(街道)均成立了社戒社康工作站(室),对在册社戒社康人员实行网格化管理,吸毒人员回归社会的成效得到显现,创造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为做好下一步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但是临泉县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仍存在一定问题,需要进一步探讨和完善。
一、临泉县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的现状
1、党委政府禁毒责任还不够明确
一些基层党政领导和部分禁毒工作者以及群众的理念仍然比较陈旧,认为不强戒就不足以惩戒吸毒人员,难以消除社会隐患,就不能减少违法犯罪,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制约经济发展环境。重强戒轻社戒的倾向比较突出,基层党委政府对社戒社康工作没有真正重视起来,没有将社戒社康工作作为自己的法定职责,当成一项长期的工作来思考和定位。认为禁毒工作就是公安机关的事,卫生、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明显还缺乏应有的准备,工作进展缓慢。
2、禁毒力量配置不足
按照有关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社区戒毒工作领导小组,配备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由社区戒毒专职工作人员、社区民警、社区医务人员、社区戒毒人员的家庭成员以及禁毒志愿者共同组成社区戒毒工作小组具体实施社区戒毒。但临泉县的乡镇(街道)虽然有专职禁毒办主任,而有的禁毒办只有一个人。
3、评估机制尚未完全建立
社区戒毒评估是社区戒毒机构在戒毒计划实施后,借助科学的测评工具对吸毒成瘾者的心理、认知及行为等方面进行的测量和评价,是衡量社区戒毒工作效能的重要标准之一。目前,除城关镇有专业心理咨询师外,其他乡镇(街道)对社戒社康工作成效还没有科学手段,只能借助于戒毒人员复吸率来评价戒毒工作的效果,对戒毒人员人格、个性、情绪、认知、生理功能、生活质量及社会适应能力等的改善情况,没有科学评价手段,对戒毒工作的评估缺乏客观性和科学性,不利于戒毒工作的深入开展。
4、社会环境中的不利因素
戒毒康复工作是一项集心理生理康复、社会功能恢复、防范复吸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较强的系统工程,受心理性因素、生理性因素、社会性因素等多种因素的调控。涉毒违法、吸毒危害等禁吸戒毒宣传教育工作有的地方不到位;有毒社会环境,包括毒贩猖獗、“毒友”居多、娱乐环境充斥诱惑;贩毒人员难以肃清,吸毒人员戒不掉毒瘾,新的吸毒人员不断增加;戒毒人员家庭成员心理、行为等方面问题较多,且比较顽固,其不良情感得不到及时有效援助与修复;戒毒人员难就业,跟不上社会发展,难以融入社会生活,有受歧视、被抛弃的感觉。
5、社会力量协作不足
社戒社康是一个系统工程,非任何一个部门能够独立完成,戒毒不仅需要相应的外力强制,也需要专业医生的诊治,社戒社康的主要目的即希望借助社会各界的力量来共同完成对戒毒人员的康复工作。但目前各种社会力量、各个相关职能部门、各种组织之间的协调运作机制仍存一定不足,社区戒毒、强制戒毒、社区康复之间表面上做到无缝衔接,禁毒办与社戒社康人员家属沟通联系机制、美沙酮维持治疗的延伸工作等仍有待完善。
6、就业帮扶措施仍需完善
一些吸毒人员特别是其家属害怕进入阳光企业会出现互相裹胁吸毒现象,不愿进入阳光企业;同时由于劳动技能、身体状况、纪律约束等原因,已进入阳光企业集中安置的就业人员流失也较多。社区戒毒与康复模式是将吸毒成瘾者放在开放性的社区中进行治疗,摆脱戒毒所等具有封闭性质场所的束缚。把吸毒成瘾者置于开放的社会环境中,就不存在重新适应社区生活的问题,可避免或逐步消除因长时间封闭形成的对社会的疏离感、陌生感、隔膜感,从而使其再社会化进程变得更为顺利、更有效率。建立社区戒毒与康复工作体系,是针对传统封闭性戒毒模式所存在的弊端而寻求的替代措施,是矫治工作文明化、人性化、人文化、科学化的体现。
二、当前强化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的对策
1、提高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的社会知晓率
当前社会对社戒社康工作的知晓度不高。为此,应加大宣传力度,使社会各界了解、支持社戒社康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坚持常规宣传,突出重点宣传,抓好舆论宣传,实现戒毒理念的转换:树立“教育、挽救为目的”的理念,“科学戒毒为原则”的理念和“管理与服务并重”的理念,真正从思想认识上解决对吸毒者的定位问题——吸毒者是病人、违法者和受害者,以及对戒毒措施的转换问题,在工作中应更加注重对吸毒者的人文关怀。通过宣傳营造全民禁毒戒毒的氛围,积极发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来共同支持和参与社区戒毒,提高社戒社康工作的社会影响。
2、实行社会化运作
禁毒工作实行政府统一领导,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社戒社康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公安、司法、卫生、民政、劳动保障、教育等部门对社戒社康工作提供指导和协助。要切实加强公安司法部门与卫生、财政、药监、社会团体及相关院校研究机构的工作配合,建立戒毒工作的良好社会协作机制。充分利用各部门的资源,共同促进戒毒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增强戒毒工作后效应。要加强社会各方面的联合协作,动员政府相关部门、社区及家庭的力量,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将戒毒机构的康复矫治、创建“无毒社区”活动与家庭重建、就业扶持、行为干预等后续照管工作整合起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社会化工作网络。
3、加强禁毒工作机制建设
完善禁毒考核监督机制,将社戒社康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进行具体量化设置,科学分解落实责任,实行责、权、利相互统一,以科学的考核督查引导社戒社康工作的落实。建立健全禁毒协调机制,建立公安、安监、药监、文化、工商等职能部门联席例会制度,及时通报禁毒工作形势,加强信息互通,开展联合执法。严格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对禁毒各项工作的实地检查考核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禁毒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建立科学、实用的戒断效果评估体系和社区戒毒跟進机制。探索建立后续照管模式,建立灵敏的信息反馈网络,完善社区戒毒的跟进机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干警、志愿者、社区人员等相互协作,深入社区,共同开展后续工作。及时掌握他们的工作生活现状、行踪、交往状况、有无复吸诱因或迹象、是否已经偶吸或复吸等情况,以便及时调整帮教监控措施。为戒毒人员提供指导服务,进一步巩固戒毒效果。通过综合治理,长期关心,使吸毒人员真正平稳回归社会。
4、为戒毒康复人员打造就业出路
在市场经济社会中,由于就业多属一种当事人之间自由约定的行为,对政府的义务也主要限制在为戒毒人员提供就业帮扶以及培训劳动技能上,提供就业帮扶与必须保证就业是两个有本质差别的概念,但作为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也有必要基于和谐安定的追求目标而对市场行为进行相应的监管,即应尽可能地通过提供合适的工作岗位来为每一个社会成员提供一个生存发展的机会,尤其是竞争能力较弱的社会弱势群体,从某种意义上讲,社会弱势群体更需要得到政府在就业市场的监管和帮助。社区戒毒人员,对内由于身体健康状况普遍不佳、部分人员劳动技能较差,对外由于被“标签化”,使其在就业市场上成为求职的弱势群体,而现实中能否获得一份合适的工作又往往对其能否戒断毒瘾、回归社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5、改善社区戒毒(康复)场所环境
营造优美的自然环境,建设紧张有序、生动活泼、健康向上、向善的心理环境,有序的生活环境,注重社戒社康工作站的制度文化建设,不断创新机制,使戒毒康复场所各项工作的运作有章可循。在戒毒康复区域设置诱导、鼓励、关怀、向上的格言。
总之,加强禁毒工作,仅注重打击和戒毒两个方面是不够的,还必须加强吸毒人员的社戒社康管理,转变戒毒理念,制定完善相应的政策法规制度,规范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评估跟进机制,广辟就业渠道,提高戒毒人员收入,营造戒毒康复场所浓厚的戒毒文化氛围,建立长期有效的戒毒机制,合理利用资源,形成社会整体合力显得尤为重要,最终使吸毒人员真正平稳回归社会。
【作者简介】
彭建涛(1982.10-)男,安徽临泉人,临泉县委党校讲师,研究方向:经济管理及“三农”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