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道博物馆,北京 100055)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向全党全国人民发出了“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伟大号召。报告中强调“国家文化软实力”“中华文化”的重要性。2014年3月,习近平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总部发表演讲时指出,“每一种文明都延续着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精神血脉,既需要薪火相传、代代守护,更需要与时俱进、勇于创新。中国人民在实现中国梦的进程中,将按照时代的新进步,推动中华文明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激活其生命力,把跨越时空、超越国度、富有永恒魅力、具有当代价值的文化精神弘扬起来,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让中华文明同世界各国人民创造的丰富多彩的文明一道,为人类提供正确的精神指引和强大的精神动力”。这段演讲内容,深刻阐明了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丰富和展示人类文明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是新时期加强和改进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工作的依据和重要遵循。
在我国文物事业取得大发展,文物保护、管理和利用水平不断提高。在党和政府切实加大工业遗产保护力度,推进其合理利用,使工业遗产保护惠及民众的时代背景下,中国铁路总公司党组树立了保护好铁路工业遗产也是政绩的理念,将铁路工业遗产保护工作推进到一个新的阶段。2015年1月,为规范和加强铁路工业遗产保护管理工作,确保铁路历史文物安全传承。中国铁路总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铁路实际情况,制定《铁路文物保护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以中国铁路总公司红头文件的形式发往总公司下属的分布在全国各地18个铁路局和相关各单位。这意味着在国家铁路管理的地域,所有铁路工作人员都将担负起保护铁路工业遗产的责任。
本课题设置就是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办法》的精神,明确管理目标,掌握管理对象的基本信息资料,加强保护管理,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开创铁路优秀文化传承新局面。由中国铁道博物馆向业务主管总公司宣传部企业文化处提出,并得到宣传部认可,申报的研究课题。立此课题,旨在摸清我们铁路文物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家底,制定符合铁路实际情况的保护对策和措施。
自1876年中国第一条营运铁路——吴淞铁路诞生以来,中国铁路已经走过了140多年的发展历程,产生并留存下了一大批弥足珍贵的文化遗产。这些工业文化遗产记录了中国铁路的沧桑与变化,见证了中国近现代工业发展和近代化的历程,记载着中国铁路设计、工程、施工、装备、信息、材料、设备、管理等技术的不断更新和高速发展,记载着中国城镇的兴起和当地居民经济、文化、生活的习俗变化。
按照国际惯例,铁路工业遗产包括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两大类。其中线路、桥梁、隧道、车站、厂房、车库、水塔、煤台、机车转盘等建筑物为不可移动文物;机车、车辆、钢轨、轨枕、道岔、信号设备、通信设备、客货物运输装置、设备器材、工具、列车用具、设计图纸、文件、文献资料、股票、债券、证件、票具等为可移动文物;铁路工业在其发展进程中还留下了相当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操作规程、口令、声音、手语、旗语和言传身教的工作经验等。
分析认为:铁路沿线存有大量具有文物价值的建筑,他们有的在用,有的已经停用。这些建筑构成了铁路不可移动文物的基础,是铁路发展的历史见证和研究铁路发展历史的宝贵财富。为取得其基本信息,以便为今后的保护工作奠定基础,我们编制了含名称、所属单位、所在地点、建筑面积、建筑结构、修筑(使用)时间、产权性质、是否挂牌、挂牌级别、现状、简要说明、价值意义、3~5张现状照片等内容的《铁路不可移动文物和具有保存价值铁路建筑、设施调查表》,经归纳、整理,2016年建立了“不可移动文物和具有保护价值的铁路建筑、设施基础数据库”的框架。
由于各基层单位对铁路文物保护没有专职人员负责,且专业业务水平受限,故采集的数据与要求有一定差距。从2016年5月起,小组深入铁路沿线现场采集数据,先后到黑龙江、内蒙古、广州、海南、湖南、湖北、河南、河北、北京、天津、甘肃、陕西、山西、山东、云南、上海、浙江、江苏、沈阳、长春等地铁路沿线进行调研。经过近2年的调研,对这次调研采集到的356座早期铁路建筑信息进行归纳、整理、分析,筛选,建立了不可移动文物和具有保护价值的铁路建筑、设施基础数据库。数据库纳入了信息较完善的327座铁路建筑和设施。
基于数据库信息内容,编辑出版了《中国铁路不可移动文物和具有保护价值的铁路建筑图册》。该书共分车站、办公楼(办公室)、俱乐部(文化宫)、机车库(机车转盘)、水塔、桥隧涵、民宅、仓库、线路9个篇章,收录了270座近现代铁路工业建筑。书中选取了每座建筑的名称、所属单位、所在地点、建筑结构、建设或(使用)时间、产权性质、是否挂牌保护、保护级别、现状简要说明等基本信息。
依据建立数据库的信息,对纳入铁路不可移动文物数据库的327所铁路沿线现在铁路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现状进行分析。
在统计到的327所不可移动文物数据中,建筑于清代有177所占54%,民国时期有127所占39%,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有23所占7%。这个数据分析说明铁路不可移动文物的产生与铁路建设发展是同步的,大量的百年铁路建筑遗产在国家加大近代工业遗产保护中得到关注,并得到相应保护政策支持留存下来。从1949年前建筑年代分布上看,这些建筑与中国铁路早期建设中掀起的铁路建设高潮时间吻合度很高(图1)。
图1 1949年以前铁路不可移动文物的分布情况
从调查的结果分析,建筑保存完好的有240所,占73%;保存一般有29所,占9%;待修复的有16所,占5%;破损较严重的有25所,仅占8%;其他情况17所,占5%。目前327所铁路不可移动文物的使用情况如图2所示,铁路工业遗产保存情况整体较好,其中原因主要:一是不少建筑仍在用,故可得到较好的维护;二是铁路企业对自己行业文化的保护较为重视,特别是近年来政府对文物保护的宣传力度的加大以及民众对文物保护意识的增强;三是地方政府对工业遗产文化的重要价值认识的提高。而损坏较严重的铁路工业遗产多为疏于管理,或是管理与维修权限不明所致,追究其根本的原因是政策与资金的不到位。
图2 铁路不可移动文物的使用情况
在纳入数据库中的铁路不可移动文物中,有95%的是铁路资产,仅有5%为非路产。产权明晰有利于对这些建筑的保护。
调查中,将铁路不可移动文物是否列入政府保护之中是我们重点考察的问题。通过对纳入数据库不可移动文物数据分析可知,现存纳入文物保护单位的有320所,占98%,其他有7所,占2%。其中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有94所,占29%;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52所,占16%;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14所,占35%;区级60所,占18%(图3)。由此可见,各级政府对铁路工业遗产的保护价值认知度很高,而且也实施了相应的保护办法。需要说明的是,这里统计反映的仅仅是政府是否挂牌保护的数据。
图3 铁路不可移动文物列入政府保护的情况
近年来,随着国家经济实力的不断加强,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精神生活的追求也越来越丰富,建立寄托美好回忆和情怀的精神生活意愿不断增强。近现代工业遗产保护正是迎合了人们回忆过去、寄托情怀的美好愿景。企业领导层对文化建设更加重视,更加注重对本行业发展中优秀文化的保护和传承,促成企业在发展中有意识地留存和保护旧有的工业建筑及实物,并进行合理的利用。
21世纪中国铁路不断实现突破性发展,铁路工业遗产保护工作也步入正轨。
1991年6月,铁道部指示拟建中国铁道博物馆或博览中心,馆址选在铁道部科学研究院实验基地附近。2002年11月2日铁道部科学技术馆机车车辆陈列厅正式开始对外开放。铁道部向中央编制委员会递交了《关于铁道部科学技术馆更名为中国铁道博物馆的请示》。2003年9月1日,由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铁道部科学技术馆更名为中国铁道博物馆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3]113号)。从此,中国铁路正式拥有了一座属于自己的“国”字头博物馆——中国铁道博物馆。这是中国铁路工业遗产保护事业发展的一个里程碑。
中国铁道博物馆成立后,其职能也由单一承办铁道部对外宣传的各种展览转变为具有收藏、保护、研究、陈列、传播等博物馆职能的行业博物馆,成为保护铁路工业遗产重要机构。
之后,在中国境内的铁路网线覆盖地,一批以地域特色为主的收集整理铁路文物、展示铁路文化、传播铁路科普知识的小型铁路博物馆不断涌现,如云南铁路博物馆、上海铁路博物馆、沈阳铁路陈列馆、胶济铁路陈列馆、海南铁路博物馆、海南铁路博物馆、哈尔滨铁路博物馆、铁道兵纪念馆等场馆。铁路工业遗产保护的队伍不断壮大,铁路文化传播窗口越来越多。这些机构的设立无疑对记录中国铁路百年的沧桑史,收藏大量的铁路文物、保护珍贵历史文物和文献资料是十分有益的。一支懂业务专门从事铁路工业遗产收集、研究、保护的专业团队逐渐成长。
2013年经铁路总公司党组审批,报国家民政局批准成立了中国铁道学会铁路文化与博物馆工作委员会。中国铁道文博委员会的成立,构建起铁道行业博物馆(陈列馆、纪念馆)全面、丰富、权威、专业的信息交流和知识传播平台。改变了中国铁路工业遗产保护事业由基层单位各自为政、资源相对封闭、缺少应有的交流和沟通平台的现状。对铁路历史、铁路文物征集、铁路工业遗产保护、藏品管理、社会教育、陈列艺术、铁路文化创意的研究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各级政府在规划开发时,充分考虑该区域铁路企业文化的影响范围和可利用的资源,与铁路企业共同协商,适时作出利于保护工业遗产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用以展示现代历史中的工业遗迹,把他作为值得珍惜的文化记忆。
如郑州黄河风情游览区的中国黄河第一铁路桥遗址,虽然这座桥只保留了一段,但足以反映铁路在这里曾经有过的历史。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依托原有重点保护的碧色寨车站站房等建筑,打造碧色寨滇越铁路历史文化公园项目建设,对铁路工业文化遗产进行原生态、创意性和文化性保护。这种保存方式应该属于值得倡导的保存方式,它较好地解决了发展与保护的问题。
在工业遗产建筑保护中,政府部门是管理主导,实行属地管理,由政府部门确定文物保护单位并挂牌。企业是被动管理,那么做好保护需要与政府部门的相互协调。企业的性质与铁路文物保护工作毫无关联,由此造成权属关系、业务范围等诸多方面都不具备统一管理或指导全路文物保护征集工作的职能与权限。在此情况下,开展文物征集与保护工作难度非常大。另外,在调研中发现:合理利用与维护存在一定的矛盾。如有的建筑需要维护修理,挂牌成文物保护单位后,修理维护都需要报文物管理部门批准,可是有些地区的报批手续复杂、等待时间漫长,极其不利于文物的保护。
受到高速发展带来冲击,在大兴土木进行城镇新的规划和建设中,一些尚未被界定为文物、未受到重视的铁路工业建筑和旧址,正急速从城市中消失。比如在衡阳调研时,衡阳文物保护中提到有10处铁路工业遗产得到保护,而我们仅见到3处。甚至于有些地方挂牌保护文物单位,在无人知晓的情况下,进行了随意的改建或拆除。
缺失性保护问题是一个关系到国家文物保护部门、规划部门、环保部门等多个部门的综合性问题。在调研中,我们看到一些文化遗产确实由国家或地方文化保护单位挂上了文物保护的牌子,而实际只是起到了保留的作用并未得到应有的保护;有些建筑只是对其主体进行挂牌保护而对其附属建筑没有进行保护。这样就造成了保护的不系统、不完整,这种保护是有缺憾的。
不可移动文物图片信息收集存在问题,在采集不可移动文物信息时,我们仅从铁路企业内部开展的调研工作,信息数据来源多为企业内部,随着时间变化企业内部人员的不断更换,原来了解那些老建筑的员工越来越少,即便有些喜欢铁路历史的员工也是听到的信息,有很多新职工甚至于不了解以前的历史。所以获取的信息多是缺乏史料佐证的,因此应该结合当地政府管理部门的资料和当地志记的记载进行考证核实。图片资料中历史旧照片存量较少,还需要不断搜集,并对质量不好的图片资料进行弥补。
做好广泛宣传工作,提高认识,使公众认识到铁路工业遗产保护需要有系统的整理和保存,就如同一个国家重视其历史一样,既不是为了少数人的怀念和追忆,也不是为了满足铁道迷,而是在文化遗产保护制度下,珍视铁路发展的历史轨迹。让铁路人所有的努力和付出都能被后人所记忆,这样就会使现在的经营者知其重任,知道铁路文化既是铁路工业文明的缩影,也是人们生活中的记忆,这些文化的传承实际就寄托在大量的铁路工业遗产之中,从而提高公众文化传承的意识。
建立使用和保护单位长效联动保护机制,使铁路遗产保护工作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导下,在铁路相关部门的配合下有序地开展,并逐步将其纳入科学管理和法制化的轨道。实现对铁路文化遗产的完整保护。设立维护修复铁路文化遗产的专门机构,实现对铁路文化遗产的动态保护。
我们所做的是铁路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可是目前从事铁路文博管理工作的人员特别是懂得铁路专业的人员为数不多,了解铁路科学技术和装备情况的专业人员可以说寥寥无几。这种情况下,要准确判断铁路遗存物的价值、文物物品在铁路发展结点中产生的重大意义、评估其是否具备条件成为文物,这绝不是非专业人员凭臆断能完成的。所以,要做好铁路文物保护工作,必须要有一支懂铁路技术和铁路装备的专家组成的专业评估和咨询团队。
对铁路工业遗产的历史内涵进行有计划的挖掘整理,采集相关信息整理历史资料、专业技术发展资料、咨询相关专家评估解疑答难的资料,建立铁路工业遗产完整数据库,确保文史资料的完整性。不断完善现有的资料信息库,为后人留下可用的资料。
在大规模铁路建设拉动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适时地做好铁路工业遗产的抢救和保护工作,建立一套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铁路工业遗产抢救和保护机制。如:地方挂牌保护的铁路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要向铁路文物保护机构报备,以利于信息互通,建立完整的管理数据库。通过铁路自己的文物保护机构对铁路文化遗产的中大量建筑物的挂牌保护。授予铁路文物保护机构对本企业所属工业遗产审批修缮和评估权。
让铁路沿线涉及的铁路部门联手,加大对铁路的整体保护,也可以考虑将历史价值较高保存较完整铁路,在不影响铁路整体发展情况下,整体划入国家级文化遗产保护名录或整体申报世界文化遗产进行保护,如京张铁路、滇越铁路、中东铁路等。各地文物部门应进一步加大现存的车站、机车房、办公楼等文化遗存的保护力度,可将这些建筑划入文保单位名录,用行政手段加大对铁路文化遗产的保护。
行业博物馆的建设和建成后的正常运营、维护管理和发展的资金,仅靠政府给予事业费是远远不够的。建议设立扶助行业博物馆发展的公益事业基金,国家通过给予行业对口的企事业单位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强制其将所得利润的一部分作为向国民普及科普知识的投入。纳入行业博物馆发展基金,也可将其具有文物收藏价值的实物捐赠行业博物馆来抵税。
建立铁路沿线管辖范围内由国家或地方挂牌保护的不可移动文物和具有保护价值的铁路建筑、设施基础数据库,较全面、系统地记录铁路工业遗产现状,为有关部门加强对铁路工业遗产的保护力度提供参考数据。有利于准确掌握和科学评价铁路文物资源,促进铁路文化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助力铁路工业遗产文化传承创新,以推动铁路工业文化遗产“活起来”。探索建立政府与企业多种渠道相结合的文物保护模式,为有关部门加强对铁路工业遗产的保护力度提供参考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