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煜
【摘要】抗日战争胜利后,东北地区成为诸多矛盾的交汇点,美苏国共三国四边关系交织于此,各方的利益冲突及由此引发的军事外交互动深远影响了战后中国的历史进程。在此过程中,苏军拆迁东北工矿业设备这一事件可谓利益冲突的一次集中爆发,分析利益相关方的行为逻辑,可以对各方的利益诉求有较清晰的把握。以苏军拆迁东北工矿业设备事件为主线,对抗战胜利后美苏国共在东北地区的利益诉求分别作以归纳分析,以期初步揭示国内国际格局下各方政治博弈行为的内在逻辑。
【关键词】美苏 东北地区 利益诉求 东北工矿业设备事件
一、近忧远虑:苏军在拆迁东北工矿业事件中的利益诉求
日本侵占中国东北后,先后在东北投入大量资金,建立起以军事工业为主体的工业体系;日本投降后,如何处置这批工矿业设备,为世界所关注。1945年8月9日,苏联出兵东北,驱逐日本关东军,随后,苏联以“战利品”为名,在其军事占领区内大规模拆迁日本原有工矿机器设备,相关统计显示,拆迁总值达20亿美元左右,对东北地区经济恢复造成极大破坏。
考察苏联这一行为背后的利益驱动,既为解决“近忧”,又服务于“远虑”。一方面,与现实发展需要密切相关;另一方面,更绕不开苏联在远东地区的战略布局安排。就现实发展需要而言,当时的东北作为日本支持战争的物资供应地,工矿业已经具有相当的规模,生产能力可观;而苏联正面临着战后经济衰颓期,西伯利亚地区的开发建设、远东军队的维持都急需设备支持,把东北的先进设备运回国内,对战后经济恢复将起到相当大的作用。
国民政府的亲美倾向毋庸置疑,苏联唯有利用军事占领的时机尽可能控制东北经济,从而将东北划入本国的战略地图,防止美国凭借其雄厚的资本和技术力量进入东北,对苏联造成威胁。正如苏联经济顾问斯拉特科夫斯基在之后的经济合作交涉中所言:“苏方所以欲与华方密切经济合作,实系苏方不愿见有第三国再卷入”,拆迁的意图亦不外乎此。美苏之争剑拔弩张,拆迁事件仅仅是苏美争夺东北亚势力的逻辑起点和最初表现,是“冷战”正式揭幕前的预演。
二、逐鹿东北:各方对事件的回应及利益关涉分析
拆迁事件关乎美苏在战后东北的利益,关乎国民政府对东北的顺利接收,关乎战后赔偿问题,“甚为复杂微妙,已成为世界性之问题”,“引起中、苏、美严重的外交纠纷,全世界注目”。分析各方对事件的回应,易发现政治、经济、军事安全利益均在其中发挥重要作用。
国民政府方面率先明确提出抗议和反对,对于苏联将日本在东北的一切事业视为苏军战利品一说不予承认。1946年1月13日,东北行营经济委员会发表公告,宣布凡在东北诸省境内之一切敌产均归中国政府所有。然而,由于当时东北还在苏军控制之下,苏联撤军问题尚在艰难交涉之中,国民政府除了表明不予承认的原则立场和鼓动舆论进行谴责以外,没有也不能采取进一步行动,蒋介石指示东北行营,暂缓讨论经济问题,“做一步算一步”。总地来说,国民政府此时的利益诉求主要集中于尽快完成对东北行政权的接收,一切对苏决策,均从属于这一实际目标,因此并不打算在经济问题上与苏联搞僵。
美国方面也明确反对和谴责苏联这一举动。美国国务院发表盟国日本赔偿委员会美国代表鲍莱关于东北工业状况的调查报告指出:“估计该地于苏军占领期间,工业上的直接损失达8.58亿美元。如果计算工业设备的复置费用和品质的变坏损坏,应为20亿美元。”此后,马歇尔调处对东北问题的高度重视,亦彰显了东北问题已被纳入美国对苏战略的轨道,不再是中苏双边关系中的问题。美国秉承其一贯的“门户开放”政策,要求多国参与东北经济,苏军拆迁行为导致美国在东北的利益受到威胁,引起“美国政府之关怀”实属情理之中。其中,2 月 11 日美国驻华大使馆参事施麦斯向中国政府转述的美国政府意见颇能反映美国的利益立场:“日本的国外财产(如满洲的工业)之处置,系有关曾荷负击败日本任务的各主要同盟国家共同利益,并为各该国所共同管理则未置议。”可见,美方在反对苏联拆迁行动上与国民政府达成共识,根本是从维护远东利益需要出发,因此积极介入中苏谈判,欲对苏联施加影响。援引联合国宪章、国际公约,是服务于政治博弈需要、从道义上压制苏联的手段。
相较而言,中国共产党对拆迁事件并未做出有影响力的表态,究其原因,与其归咎于史料缺失或对事件重视不足,毋宁着眼中共所处的微妙立场。与苏联的意识形态契合及战略密切联系,决定了中共很难公开谴责苏军行为;但作为代表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政党组织,中共又必须直面苏军拆迁给东北地区工业基础造成的损失和破坏。另一不容忽视的原因则是身份和实力对比,国民政府作为当时中国的合法政权,代表中国寻求国际声援无可指摘;而中共争取话语权的前提是自身力量壮大与合法地位取得,此时明智的选择必然是把握矛盾主要方面相机而动。中共之后在苏联的援助下实现东北革命根据地的巩固扩大,最终率先在东北取得战略决战胜利,也印证了这一战略决策的正确性。
三、利益攸关:事件结果考察及综合分析
国际舆论压力下,苏联做出回应,辩解称拆迁东北工矿业设备系根据三国协定,这一说法旋即遭到美英的否认。然而,当时的客观条件对苏军而言是难得的良机:国民政府的大规模军队远在大西南,少量登陆东北的部队也无法阻止苏军对东北资产的搬迁,地缘优势亦使其觊觎东北处于更加有利的位置。客观便利加上利益诉求,决定了苏联几乎不可能做出让步。此后苏联并无实质性补偿行为,关于拆迁事件的交涉未果而终。
值得关注的是,我国学界对苏联在这一事件中行为的评价,历来负面多于正面,虽无可厚非,但渐有矫枉过正之嫌。这种基调既是站在本国立场加以评判所致,也受中苏关系研究的倾向性乃至当今中俄关系现状影响。苏联对于日资企业的争取是否真的如传统研究所定义“野蛮荒诞之至”?本文认为有待商榷。研究近现代历史上的国际关系,应把苏联视为正常国家而非“天使”,考虑其立场和争取本国利益的出发点,在此基础上对其行为进行考察,得出较公允的评价。过分夸大苏联之失,抹杀其在中国民族独立解放进程中的援助之功,失之偏颇,实非公论。如汉斯·摩根索所言,“只要这个世界在政治上有国家组成,国家利益在世界政治中就具有决定意义。”通过对苏军拆迁东北工矿业设备事件的案例分析不难发现,正是错综的现实利益诉求构造了各方的行为模式及冲突较量,进而塑造着美苏国共三国四边关系的复杂互动。同时,必须看到利益诉求的最终实现效度根源仍在于国家权力,唯有国家权力(尤其是工业和军事权力)方是国家生存和发展的保证。“没有权力作为后盾的外交是软弱无力的”,苏联拆迁事件中,苏联的强硬态度、国民政府的妥協退让,追根溯源便是实力高下所致,警醒各方只有注重权力建设,方能将利益诉求转化为实际话语权,而非自我麻醉于道德幻想。
这一启示亦是中华民国外交史不可忘记的历史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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