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四中院运用掌上智慧法院远程调解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2018-05-21 09:24付金
法庭内外 2018年4期
关键词:北京四中苏某许某

付金

2018年3月28日下午,北京四中院通过微信公众号远程调解功能,成功调解苏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刑事附带民事赔偿一案,属北京法院首次尝试。

1995年,被告人苏某因琐事与被害人许某(男,殁年26岁)发生口角,后苏某持刀致许某死亡。苏某作案后潜逃,于2017年9月被抓获归案。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向北京四中院提起公诉,许某家属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

被害人母亲已经年过80,且其他亲属均居住在河南。为减轻当事人诉累,3月20日上午,刑庭承办法官马智辉运用北京四中院掌上智慧法院平台,对民事赔偿事项,组织原告人家属和被告人代理人进行了庭前调解。身在北京法庭的法官与远在河南的原告人及律师,以及正在外地出差的被告人代理律师,通过手机远程音视频连线,同步开展了调解对话。但庭前调解中,双方分歧较大。3月23日,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庭审结束后,3月27日、28日承办法官两次组织双方当事人开展远程在线调解工作,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并督促40万赔偿款在短时间内履行到位。双方都对智慧法院的便民、高效给予高度认可,并对法官的司法为民表示感谢。

3月30日上午,四中院公开宣判苏某故意伤害罪成立,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至此,改名换姓异地逃亡22年一案,终于落下帷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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