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蕴恺
2017年,徐汇区人大常委会在区委的领导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大局,全力推进徐汇“法治之区”建设。
作出依法治区决议
为加快推进“法治之区”的建设进程,使徐匯“十三五”时期依法治区目标任务得到充分贯彻落实,区人大通过实地视察、座谈研讨等方式,听取区法院、检察院、部分行政执法单位和企事业单位的意见。在广泛开展座谈和深入调研基础上,形成依法治区决议草案,并反复修改完善。区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徐汇区“十三五”时期依法治区工作决议》。决议体现了“三个坚持”:坚持突出重点,体现党中央对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及市委、区委对依法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服务大局,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体现法治对促进改革发展的保障作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法治建设领域的重点和难点,力争提出对依法治区具有重要意义的改革举措。决议围绕坚持党的领导、树立宪法权威、推进依法行政、严格公正司法、增强法治观念、加强监督考评等方面内容提出了要求。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去年,区人大常委会对本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一是强化工作保障。每项检查前,都成立以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为组长,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共同参与的执法检查组。由执法主体部门负责人在主任会议上解读法律法规,介绍徐汇贯彻情况,推动协同部门做好法律法规实施情况自查工作,形成31篇自查报告,增强行政执法部门法治意识。二是加大检查覆盖面。先后组织代表317人次,赴企业、工地、小区等开展明察暗访,了解实际情况。如在食品安全条例执法检查中,组织代表对40家超市、熟食店和无证餐饮店进行暗访;对40余名执法人员围绕条例新规的实际运用,开展书面测试;对市民发放调查问卷,征求条例执行中需要解决的问题。三是督促改进工作。在区人大常委会审议过程中,抓住检查中的关键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询问,提出务实有效建议。4项检查共向区政府提出17个方面52条审议意见,并督促区政府认真研究处理,健全长效机制,切实解决矛盾问题。同时,围绕百姓关注的民生热点,积极向市人大提出立法和修法建议,推进法律法规不断完善。
多渠道开展法治宣传
在人事任免工作中:坚持开展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严格落实宪法宣誓制度。换届后,请不驻会的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组成人员至常委会会议上接受任命,进行宪法宣誓。2017年间,共任命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组成人员178人(次)。在联系选民、推进公众有序参与工作中:结合道路交通管理条例检查,通过“满意在徐汇”平台,组织293位区人大代表深入各居委会,宣讲条例内容。坚持公民旁听区人大常委会会议机制,努力让更多市民走进人大,了解我国根本政治制度运作情况,感受民主法治生动实践。区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举行时,上外中学30余名师生全程旁听。在代表工作中:开设学法讲座,组织民法总则学法讲座,共有155位区、镇人大代表参加。围绕人大制度建设、履职经验分享、监督“两院”工作等主题,开设3场“代表讲堂”。在自身建设工作中:组织与人大工作相关的宪法、监督法等法律法规学习,邀请市人大领导、专家教授、政府部门负责人等走进人大课堂,先后举办15次专题讲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