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涵
[提要] 高新技术产业在世界经济增长和产业转型中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成为推动各国经济增长和技术进步的新动力。近年来,长江经济带高新技术产业在发展迅猛的同时还存在许多问题,使得高新技术产业协同发展程度较低,阻碍长江经济带产业集聚水平的提高。本文针对长江经济带高新技术产业协同发展中存在的障碍,分析其原因,并提出解决对策。
关键词:高新技术产业;协同发展;产业集聚
中图分类号:F062.2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8年4月1日
近年来,我国逐渐意识到科技创新所占有的重要战略地位,科技创新取得长足进步。2016年,高新技术产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共计15,676.7亿元,同比增长10.6%,国家财政科学技术支出7,760.7亿元,同比增了10.8%,我国科研投入经费占GDP的比例也在逐年上升,各省市建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共146个。在全球化挑战与机遇并存、竞争与合作同在的环境中,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实现科技创新发展和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关键。
作为我国产业集聚、经济发展和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区域,长江经济带横贯我国东中西部,涉及我国11个省(市),经过多年发展,已成为我国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长江经济带在我国产业转型升级和科技创新发展中占有重要战略地位。高新技术产业的协同发展不仅能够促进产业结构升级转型、加快产业联动发展、提高产业集聚水平,而且对长江上中下游地区有效资源整合、合理布局产业、推动长江经济带各省市产业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等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近年来长江经济带高新技术产业在发展迅猛的同时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产业趋同现象严重、科技资源投入不均匀、融资渠道较少等,加之资源禀赋、人力资本、产业政策、空间距离等因素的影响,使得长江经济带高新技术产业协同发展水平较低。研究长江经济带高新技术产业协同问题,对于整个长江经济带及长江上中下游各区域来说,不仅能够实现区域间资源优化配置,优势互补,发挥出“1+1>2”的作用效果,而且能够有效提升区域科技水平和产业集聚水平,增强长江经济带综合实力,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服务和支撑新常态下中国经济转型发展。
(一)区域要素禀赋不同,要素流动性差。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区域聚集现象主要是因为区域间要素禀赋不同,长江下游地区地处沿海地区,市场开放程度较高,经济较为发达,政策环境较为优越,在科技发展及人才引进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产业集聚所形成的产业集聚效应和协同效应进一步推动了区域发展,形成良性循环。长江中上游地区一方面因为基础设施和政策条件的限制;另一方面因为人才资源有限,缺乏区域增长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缓慢,与下游地区逐渐拉开距离。高新技术产业在下游地区的高度集聚会加强对人才和资金的吸引,从而促进研发经费投入、专利数量和科研人员的增加,加快科技进步,而知识和技术的溢出效应又带动了产业链上下游的产业高度技术化。但是知识和技术的溢出效应具有一定的空间局限性,随着空间距离的增加,知识和技术无法辐射到更远的区域,因此中上游地区无法分享东部地区高技术产业发展所带来的效益,区域之间要素流動也因为空间距离以及协同合作机制的不完善而受到阻碍。
(二)协同机制不完善,区域间缺乏合作。从政府角度来看,政府没能在区域之间产业协同发展过程中起到主导作用,各地区政府各自为政,长江经济带上中下游各区域省市竞争压力大,地方政府为了当地利益最大化与其他区域争夺资源,采取行政手段对要素流动进行干预,形成贸易壁垒和地方保护,防止要素外流。阻碍要素交流、缺乏有效合作的同时使得各区域之间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差距越来越大,在政策制度上没能充分调动高新技术企业的合作积极性,使得各区域高新技术企业缺乏有效的合作机制。
从市场角度来看,资本和生产要素通常是由不发达的地区流向发达地区的。长江下游地区市场开放程度较高,市场化力量逐渐强大,促进政府将权利适当的下放,下游地区省市之间的合作日益密切使得市场间的联系和交流也逐渐加强,生产要素流动机制逐步完善。然而中上游地区市场开放程度较低,区域间协同机制体制尚不完善,与下游地区无法通过市场化力量进行深度合作和交流。
(三)科技资源投入不均匀,缺乏多层次的融资渠道。长江上中下游地区的科技资源投入存在很大的差距,中上游地区远远落后于下游区域,科技资源投入不均匀是造成高新技术产业各区域不能协同发展的重要原因。此外,科研投入的融资渠道也较为单一,政府投入占有相当大的比例,高新技术产业向金融机构的贷款融资能力相对较弱,产业风险投资机制体制不完善,高新技术企业融资过程较为艰难,申请贷款时受到限制较多,过程繁琐,大额贷款风险评估时往往会受到阻碍。信用平台体制的不完善、风险评估体系的不健全、担保抵押贷款的限制较多使得高新技术企业缺乏多层次的融资渠道,缺乏资金保障。
(一)构建高新技术产业协同发展体系,完善区域间合作机制。各区域政府应打破行政区划的约束,加强区域之间的合作,制定下游地区高新技术产业与中上游地区的交流与合作机制,构建高新技术产业协同发展体系,使下游地区的知识和技术溢出效应能够辐射到中上游地区,使整个长江经济带上中下游产业联动发展。比如建立跨区域合作园区或者跨省区域高新技术产业合作项目,鼓励区域间对口扶持,设立联合研发机构,组建技术共同体,积极推进高新技术协同创新发展,保证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和研发的持续性;适时引导高新技术产业由下游地区向中上游地区梯度转移,完善高技术产业市场化机制,疏通知识和技术溢出渠道,打破地域限制;健全知识产权相关制度,发展高技术产业技术标准评估、技术转移和科技推广等相关中介机构,为高新技术产业区域间协同发展提供信息支持。各区域政府共同协作、企业联动发展、市场持续推进,实现区域之间合作共赢。
(二)加大高新技术产业科研投入力度,创造科技创新的良好环境。科研投入在高新技术产业协同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科研投入主要包括科研经费和人力资本的投入,需要政府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可以采用招商引资的方式对高新技术型企业进行投资,支持企业自主研发,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型企业的扶持力度,对做出科技贡献的企业实施奖励。同时,也要结合金融部门对高新技术产业资金投入给予支持,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为高新技术产业的成长和积累提供更多的资金支持,打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三)构建科技创新平台,打造产学研结合载体。企业成为平台的主导者,政府应发挥其导向性作用,积极推动科技创新平台的建设和发展。加大政府、高新技术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合作力度,政府为平台建设提供政策和资金支持,负责整个平台的良好运作。企业与高校和科研机构相互合作获取技术、培养技术人才、降低研发成本、增强创新能力。同时,推进科技创新平台与市场的有效对接,使得高新技术企业能够充分利用市场环境进行区域间合作交流,科技成果能够得到分享。
(四)改善科技资源投入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长江中上游地区科研投入力度明显不足,因此政府应该加大对中上游地区的科研投入力度,尤其是地方的优势产业,加大对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的投资力度,一些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仍处于成长期,需要政府資金和政策的支持,政府在对大型高新技术企业投入的同时应重视中小型企业的发展。
高新技术企业的资金来源不仅依赖于政府的投入,还应该充分发挥市场作用,拓宽融资渠道。政府应该为中小型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出台相应政策和扶持保障体制机制,降低金融机构贷款的限制条件,为企业贷款提供有效的担保机制体制,完善高新技术企业风险评估体系。创新融资方式,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企业融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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