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丽
家庭农场这种经营模式,是在农村经济不断发展过程中诞生的,与传统农业生产模式相比,该模式具有诸多优势,想要将家庭农场的积极效用充分的发挥出来,必须要对相关问题加以思考,使各种经营主体之间的发展关系能够更为协调,避免不良影响的出现,基于此,本文围绕家庭农场进行讨论,对发展家庭农场过程中需要考虑的三个关键问题进行探讨,希望可以对家庭农场的快速发展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
一、对家庭农场的认识
所谓家庭农场,就是由家庭成员自行经营的农业生产单位,该单位具有一定的规模、面积以及技术含量。当前阶段,世界各国都在应用家庭农场的形式对农业生产活动进行经营,特别是在欧洲国家,这种经营模式的应用最为普遍,而家庭农场经营在农业方面具有多种优势,具体如下:第一,由于在家庭农场当中,不管是劳动者还是经营者都属于亲人关系,经营的风险和利益都是全体成员共同承担的,所有成员在这方面都会具有较强的认同感和责任感,也正因如此,家庭农场的经营方式更为集中和高效;第二,与农业生产中的其他经营模式相比,家庭农场的经营效率更高,各项劳作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使成员具有较高的工作积极性,所以会获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第三,家庭农场经营在任务执行和管理方面更加方便,通常会由家中的长辈担任农场的管理者,长辈具有较高的权威性,更容易针对生产计划、经营目标以及任务执行等工作下达指令,能够确保各项指令的有效执行,使农业生产的能力得到了巨大的提升,自然也就提升了劳动效果和经济效益。
二、发展家庭农场过程中的三个问题
(一)怎样对个性及共性之间的关系进行处理
个性和共性之间本身是一种相互矛盾的关系,所以,怎样在保证共性发展的同时,对个性加以发展,是发展家庭农场过程中必须要处理好的问题,在2013年以前,家庭农场的发展还比较缓慢,但却具有鲜明的特色,而在2013年有关政策的颁布,明确规定了家庭农场的资格条件和相关概念,各地纷纷根据该项政策制定了地方政策,虽然对我国家庭农场的发展产生了一定的推动作用,但这些政策之间却并没有太大的差异,缺乏特色的趋同现象普遍存在。
从某种程度上来讲,发展家庭农场应该要保证共性的同时提升个性,应该将两者有效的结合起来,其中共性就是要保证管理的规范性,以此为基础对个性特色加以创造,家庭农场应该具有广泛的范围,不能将其限制在传统农业范围当中,应该对其进行不断的开拓,包括市场咨询、观光农业、科技服务以及农产品加工等方面,并且在认定家庭农场的标准方面,也要具备一定的差异性,要将发展特色作为出發点,将自身的特色很好的凸显出来。
(二)怎样对农民职业进程加快以及条件准入放宽进行处理
2013年以后各项政策的出台,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家庭农场的发展,使该项经营模式获得了更为宽松的发展环境,部分地区甚至将其作为政治任务来提升政绩,也正因如此,在近几年家庭农场的发展十分迅速,但在数量增长的同时,质量也成了一项重要的问题,如果不能将质量和数量之间的关系处理好,必然会对家庭农场的可持续发展造成一定的影响。
对于家庭农场来说,专业化的农民才是其发展的基础,因此,相关部门应该加强引导工作,对具有良好文化基础和劳动热情的农户加以引导,推动家庭农场的建设,在提升数量的同时,对质量加以保证,除此之外,相关部门应该对专项补贴加以设立,并对农民进行相关的技能培训,使农民的职业化得到增强。
(三)怎样将各类经营主体间的关系处理好
农业经营主体本身就具有多样化的特点,它是我国实现现代农业经营的核心,怎样对各主体间的关系进行处理是一项非常重要的问题,虽然各主体之间在功能发挥和地位方面都存在相似之处,但却存在不同的特色,将这些主体之间的协调工作做好,能够将各主体的积极作用充分的发挥出来,因此,政府部门应该要做好宏观调控工作,对各经营主体的含义和特点进行深入的了解,通过不断的引导,使各主体间的协调性不断提升,在保证共存的基础上实现优势互补,使其共同发展得到保证。
三、结语
综上所述,家庭农场模式能够有效提升农业生产效率,有利于农民经济效益的提高,可以说,这种经营模式对我国农业经济的现代化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相关部门一定要对该项经营模式保持高度的重视,了解它的含义和特点,对发展过程中可的问题加以明确,通过深入的思考,不断提升家庭农场发展的科学性及合理性,使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得到保证。(作者单位为景东彝族自治县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