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超
随着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飞速发展,在网络创新开发研究繁荣的基础上,各种企业机构都纷纷在本行业的基础上新增了互联网业务,通过发展新的业务来实现资金融通,支付服务和信息中介。中国的互联网金融还处于初级阶段,在产品创造、企业运营和行政管理上的规范性、合理性都存在些许问题。我国传统金融征信,存在速度慢,效率低,用户群体覆盖窄等问题,已无法适应新时代人们的新需要。近年来兴起的大数据技术,是互联网金融发展的一条新道路。行业内收集海量的,繁复的信息,看似没有联系的数据,如果进行科学的整合分析,可以成为准确有效的指导性数据。大数据能够量化准确的反映客户群体真正的需要,所以未来互联网金融征信的发展离不开大数据技术的科学分析,大数据将会使互联网金融行业迈入新的时期。
一、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征信行业发展的基本脉络
(一)征信行业发展的基本历程
“征信”一词源于《左传·昭公八年》中的“君子之言,信而有征,故怨远于其身”。其中,“信而有征”即为可验证其言为信实,或征求、验证信用。征信是依法收集、整理、保存、加工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的信用信息,并对外提供信用报告、信用评估、信用信息咨询等服务,帮助客户判断、控制信用风险,进行信用管理的活动。征信就是专业化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为个人或企业建立信用档案,依法采集、客观记录其信用信息,并依法对外提供信用信息服务的一种活动,它为专业化的授信机构提供了信用信息共享的平台。我国普通民众普遍接触互联网金融是源于阿里巴巴和天弘基金推出的一款产品——余额宝。新推出之时,活期利息高,转入转出都很方便,也可以直接网上付款,在推出刚刚半年就突破了千亿的规模,超过3000万用户。同时,其他互联网公司也发力追赶,腾讯的微信支付,P2P网络贷款,京东白条等等。互联网企业的进入成为互联网金融业竞争的催化剂。
(二)我国征信行业现状
2013年是我国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元年”。我国的金融征信行业还处于初步发展阶段,是新兴的行业,从业务还是经验上讲都还发展得不完整。中国人民银行的征信中心是占我国征信行业的主导地位。从业务使用的数据看,征信机构收集的更多的信息是贷款记录,信用卡还款记录,违约记录等。信息大都来自于线下,线上收集暂属空白。2015年我国开始大力发展金融行业,为补充征信行业的短板,同年一月,央行发布报告允许民间机构进入征信行业。
二、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征信行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一)旧有的征信体系信用信息收集系统滞后性严重
目前我国征信系统主要以中国人民銀行的个人和企业的信贷信用信息为核心,征信系统的客户信息数据主要来自各大银行和互联网企业的金融相关业务。银行因为线上支付起步较晚,市场占有率低,主要收集线下信息包括信用卡支付,还款,拖欠,房贷,车贷等信息,互联网企业的金融业务占据了中国线上支付的大部分市场,主要收集网购,网络信贷,线上支付,分期付款等等线上信息。相比较而言,银行收集的信息有明显的滞后性及片面性,且数据来源不及线上信息广泛,通过多层次的,多维度的信息可以更加准确的推断出用户的真实信用情况。
(二)行业没有权威的,统一的的征信模型和评分标准
当前中国征信体系主要是以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为代表的公共征信体系,和2015年1月份第一批取得民间个人征信机构牌照的八家征信公司。国家支持并开放了牌照,但是行业内并没有统一的,权威的信用评级或者评分标准来衡量企业或者个人的信用等级。通过对比这八家公司的产品,各征信企业在信息收集范围限定、征信模型、信用评级标准等方面都有较大差别,导致信息交互困难,差异性大。评价体系不统一,是行业发展的一大阻碍。
(三)线上线下的征信信息共享难
由于考虑到用户的隐私保护问题,央行的征信系统收集到的信息对于互联网金融是封闭的,出于同样的原因以及行业保护,市场化的征信公司以及拥有金融业务的互联网公司收集到的征信数据与央行的征信系统也无法对接,多方都拥有大量的信息,在不侵犯国家安全及用户信息隐私的前提下,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是当前行业发展需要考虑的亟待解决的问题。
(四)缺乏强有力的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法律法规
各行各业都进入了大数据时代,数据隐私问题一直备受关注,用户的数据对于企业来说是比较容易能收集到的,但是对于这些数据,利益相关各方如何划分其责任和义务,是亟待解决的问题。例如,客户信用数据信息的收集,持有,数据分享的数据信息的共享范围限定,信息的转让、出售和个人隐私之间如何区分等,法律并没有对这些问题明确划线。此外,互联网时代,大家的数据隐私都处于愈加恶劣的安全风险环境下,急需国家完善信息安全、应用和权益保护方面的法律规范。
三、互联网金融征信体系建设在大数据环境下的优势
(一)大数据信息来源规模庞大
随着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的兴起与快速进步,大数据时代的到来改变了以往旧有的线下银行及信贷企业的信用信息收集方式。互联网企业的金融业务快速地占据了线上交易的市场,改变了人们的支付方式,尤其是年轻人。相应的,线下支付及银行业务的市场收到了打击而萎缩。线下的信息收集范围变窄,信息广度不够,代表性和数据准确度下降。线上交易市场越来越大,数据来源广,数据量大,可以保证信用信息的准确性。
(二)大数据信息有多种来源
大数据信息的另一个特点就是数据来源多种多样,数据种类繁多。大数据从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物联网,门店,生活服务部门水电费,电话费缴纳等等各种网上移动支付渠道收集信息。联系实际,我们现在每天的生活,线下购物的扫码支付,线上网购,线上搜索,物流信息查询,订餐,订票,外卖,缴费,保险等等信息都会被互联网公司的金融部门收集到。数据的多样,不仅保证了信息在数量上的广度,还保证了信息层次的深度。
(三)大数据信息更加有时效性,数据准度高
无论在哪个行业,信息是把握市场,锁定胜局的关键。而影响信息准确性的重要因素之一就是时效性。传统征信体系信用信息收集的方式也暴露了其在这方面的局限性。线上收集的信息,来源于网络,速度快,对于变化快。而大数据收集对于数据动态变化的锁定和分析具有很强的优势。全世界的大部分信息都是在网络系统中流动的,单单线下的门店收集处理不了如此庞杂的数据。例如京东“618”和淘宝“双11”购物节,每分钟都有几十万笔交易产生,没有大数据的支撑,收集和处理这些信息,是一个难题。
四、实现大数据应用到征信体系中的主要做法与措施
(一)基于大数据技术优势,建立新的信用信息收集處理体系
新的征信系统信息收集体系的建立已迫在眉睫。国家层面要积极推动,形成良好的政策导向、舆论导向。首先要从法律层面,规范统一信息标准、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舆论导向方面,人们对于大数据的运用接受度比较高,互联网企业金融业务的飞速发展本身就是很好的案例,第三方支付平台的发展是很好的宣传;行业要借助大数据技术东风,促进行业整体水平的进步。
(二)建立权威的,统一的的征信模型和评分标准
各大银行及互联网企业对于用户的信用等级有着五花八门的评价标准,这也是限制行业发展的一大阻碍。由各大银行及互联网企业推出代表,联合组建专家组委会,结合我国的基本国情和行业现状,对征信模型和评级标准进行详细的探讨和研究,建立更加权威,受广泛认可的,统一的征信模型和信用评级标准,保证信息上的一致性,严防企业或个人投机钻漏洞,对我国金融行业造成重大影响。
(三)加大对大数据运用方的监管力度,保障用户隐私和数据安全
信息时代,拥有数据如同一把双刃剑,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很多安全隐患。个人隐私无处遁形。健全的立法是基础保障,而具体的执行则要靠监管部门严密的管控和问责。大数据收集的信息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包含我们用户最私密的个人信息,行业企业内的自身管理就尤为重要,严格划分信息等级,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体系,对于信息征用的各环节进行风险评估,信息使用和监管人员要进行严格的培训,对于风险事件实行问责制,确定责任到人,利益相关方,媒体,政府都要积极发挥自己的作用,保证行业健康稳定发展。
(四)构建完整的线上线下征信信息共享平台
信息的准确和全面是保证金融征信系统平稳发展的关键。出于信息的隐私性和保密要求,每个企业或单位对于客户或企业的信用信息都是对外封闭的,在保证信息隐私性的同时也限制了行业的发展。信息共享平台的建立需要政府部门介入,加强对与信息收集,使用,共享,传播的监管的控制;同时需要建立严密的信息等级标准,以限定信息共享流通范围;建立征信资料收集库,严格管控,推行保密条例,建立惩罚机制,对于资料泄露时间问责到人,严防用户信息的倒买倒卖。(作者单位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高级课程研修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