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振明
近日,主营无线通讯集成电路芯片研发与销售的博通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博通集成”)公告了最新版本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拟在上交所首次公开发行3467.8384万股新股,募集6.71亿元投入到“标准协议无线互联产品技术升级项目”等五个项目。
分析博通集成招股书披露的相关财务数据,不仅可发现其采购方面数据在报告期(2015年至2017年)内连续两年出现了数千万元的异常,且在2017年营业收入方面也有超过千万元的含税营收没有获得相应数据去佐证,不排除企业为达到上市目的而有“突击增收”的可能。
博通集成的主营业务是无线通讯集成电路芯片研发与销售,公司采购主要集中在晶圆原材料和封装、测试服务等方面。报告期内,博通集成向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金额出现了较大的波动,各会计年度金额分别为17525.09万元、34740.65万元和23440.81万元(见表1),占比分别达到89.23%、82.11%和72.27%。由这组数据可测算出,博通集成在报告期内各年度的采购总额分别达到了19640.36万元、42309.89万元和32435.05万元。深入分析博通集成的采购数据,《红周刊》记者发现,其采购总额与相关现金流量、应付账款等数据在勾稽关系上是存在很大矛盾。
如博通集成2017年的采购总额是32435.05万元,在此基础上,考虑17%增值税进项税额因素影响,则含税采购总额为37949.01万元。从财务勾稽角度看,理论上这一年将有大致相等金额的现金流量体现在“合并现金流量表”,或形成同等规模的应付账款等经营性债务体现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抑或两者兼有。
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博通集成2017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为38917.35万元,同时,资产负债表中的预付款项在本年减少了46.95万元(这是以前年度预付而在本年结算的金额,理论上在考虑相关现金流量的时候要将其加回来),两者对冲后,与本年度采购相关的现金流量为38964.29万元,与37949.01万元含税采购相比,显然,2017年采购形成的现金流量要比同期含税采购总额多出了1015.29万元。理论上,这多出的现金金流出是偿还了往年的应付账款等经营性债务所致,需要体现在资产负债表中应付账款项目的变化中。
然而,这一年合并资产负债表数据却显示,2017年年末的应付账款4592.29万元,比期初金额减少了6145.65万元,此外并无应付票据。由此看,负债表中应付账款真实减少的金额是要大大超过理论减少值的,两者之间相差了5130.37万元。
同样的逻辑分析2016年数据,也可发现2016年的含税采购总额跟这一年相关现金流量、应付账款在勾稽处理上也是不能匹配的。
2016年,博通集成含税采购总额为49502.57万元,与现金流量表中“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37476.57万元勾稽,并对冲掉预付款项增加的60.95万元影响之后,理论上将有12086.95万元未能付现部分将形成相应的负债体现在资产负债表应付款项新增中。然而事实上,这一年负债表中应付账款仅新增了7929.29萬元。很显然,理论值与真实值之间也相差了4157.66万元。
需要提及的是,博通集成是专注于集成电路的设计研发的,其在经营过程中对机器设备、土地、厂房等固定资产的依赖程度较低,具有“轻资产”的特征。公司所披露的财务报表显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的账面余额虽然是减少的,但“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已能覆盖其相关长期资产投资的变化,因此,该数据的变化对前述分析结果的影响是非常有限的,基本可忽略不计。
除了采购数据中存在不能相互匹配的疑点之外,博通集成2017年含税营业收入在数据勾稽中也是无法得到相关财务数据的佐证。
招股书显示,博通集成2017年录得56532.15万元的营业收入(见表2),因公司收入构成中分为国内和国外两部分,其中大陆地区收入占比为53.83%,而这部分收入也是需要核算17%增值税销项税额的,因此整体核算后,博通集成2017年含税营业收入达到了61705.46万元。
理论上,在这样的含税营业收入规模之下,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之中必然有相同规模的相关现金流量及应收账款等经营性债权对其起到数据佐证作用的,否则就是无“数据”可依的收入。
合并现金流量表显示,公司2017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53349.92万元,在对冲这一年预收款项减少的422.91万元影响后,与这一年度营业收入相关的现金流量有53772.83万元,以之与61705.46万元含税营收进行对比,理论上将有7932.63万元未能获得现金流入的营业收入会在资产负债表中形成应收账款等经营性债权新增。
然而事实上,博通集成2017年末应收账款14674.84万元,相比期初金额仅新增了4960.23万元,与此同时,坏账准备也很少,几乎可以忽略。由此来看,理论值与真实值之间还是相差了2972.40万元,即这一年存在2972.40万元的含税营业收入既没有收到现金,也没有出现应收账款新增的现象。
用同样的逻辑去分析2016年情况,可以发现真实值与理论值之间的数据差变得很小。这一年,在考虑大陆地区销售收入的增值税之后,公司含税营业收入为52362.28万元,同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为53765.30万元,预收款项减少了54.89万元,此外,应收账款新增了3001.73万元。将含税营业收入跟相关现金流量与新增应收账款勾稽可知,三者之间数据结果虽然还有一定差异,但相比2017年近3000万元的差异而言,这一年的差异仅有519.80万元。
如此的结果实在让人感到奇怪,为什么2016年含税营业收入与相关财务数据之间只出现相对小额的差异,而到了报送招股说明书的2017年时,却突然出现2972.40万元含税营业收入得不到相关数据佐证的现象,难道说,公司为保障IPO上市顺利成功而有意粉饰这一年的营收数据了?
其实,在2016年和2017年的营业收入出现问题的背后,若从产销角度看产品的存货变化情况与招股书披露的这两年库存商品变化情况对比,也可发现其中的可疑之处。
招股书显示,博通集成的主要产品分为“无线数传类”和“无线音频类”。2017年,无线数传类产品一共有14852.12万颗的产量(见表3),而这年的销量有15451.47万颗之多,比产量多出了599.35万颗,这意味着,无线数传类产品的库存相较上年库存会有相应的减少。
由于招股书中没有披露无线数传类产品的成本情况,但根据这类产品的平均价格每颗1.58元及该类产品毛利率小计41.64%仍可推算出,2017年无线数传类产品的平均成本是每颗0.92元。由此,该类产品减少的599.35万颗库存所对应的成本大概在552.65万元左右。
与此同时,博通集成另一类产品“无线音频类”在2017年的产量有14872.92万颗,比销量15455.15万颗要少582.23万颗,这意味着该类产品库存将会出现相应金额的减少。2017年无线音频类产品平均价格是每颗2.08元,以该产品毛利率小计34.03%计算,则每颗成本大概是1.37元。即由此可推算出,无线音频类产品的库存相较于上年大概减少了798.92万元。
综合上述两类产品在2017年的产销对比情况,销量都大于产量,理论上这意味着所对应的库存商品合计应该减少1351.58万元才合理,可事实上,从招股书披露的存货变动情况看,公司2017年存货之中有库存商品4775.12万元,和上年末库存商品相比减少了4413.32万元。很显然,从产销角度测算出来的减少额要比招股书披露的库存变化值要少3061.74万元。
2016年的情况是恰恰相反的。当年无线数传类产品的产量比销量多出1260.09万颗,如果按平均价格每颗1.62元及该类产品毛利率45.53%计算,则平均成本大概是每颗0.88元,由此推知,2016年无线数传类产品的库存应该新增了1111.92万元。同样的方法测算无线音频类产品,其产量比销量也多出268.10万颗,即2016年库存应该新增327.02万元。综合核算2016年两类产品的产销情况所引起的库存增减情况,理论上这一年存货之中的库存商品应该合计新增了1438.94万元。
然而事实上,招股书所披露的9188.44万元库存商品金额比上年未库存商品金额新增了4460.70万元,很显然,这一结果要比产销角度测算出来的理论数据多出了3021.76萬元。这也意味着,公司在这一年的数据核算中可能多计了存货。“巧合”的是,这一数据与2017年出现的差异数据虽然相反但金额却很相近,很显然,这是非常值得怀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