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红清
日前,市教委公布《关于做好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公布《2019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实施办法》。2019年高考报名工作已于10月29日启动。拟参加2019年春季考试、1月份外语考试、专科自主招生考试、三校生高考(含中本贯通)、中高职贯通、秋季统一高考的考生(含不参加2019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直接办理录取的考生)均须在网上报名时勾选相应考试的选项。
网上报名已于上周截止,资格审核与信息确认和网上付费等环节将陆续展开,还请中职校考生留意相关时间截点和要求。
报名后需办理信息确认手续
按报名对象不同,资格审核与信息确认的时间和方式也略有不同。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于2018年11月8日—12日,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往届生、非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则于2018年11月10日—12日,由区考试招生机构根据具体情况安排各区往届生、非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进行资格审核和信息确认。
凡符合本市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报名条件并已在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持本人户口簿、身份证和报考证明(非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由毕业学校出具报考证明,往届生由户籍所属区就业促进中心或工作单位出具档案证明)、其他需要出具的有效证件和证明,到网上报名所选定的区考试招生机构设置的确认点,办理信息确认手续并接受报名资格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付费。
区考试招生机构应认真做好在本区确认的报名考生高考资格审定工作,涉及资格审定的相关材料要留存备查。需要提醒的是,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违规参加高考,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考试成绩无效,并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网上付费采取分段付费方式
2019年网上付费采取分段付费方式。第一次网上付费主要面向参加春季考试、1月份外语考试、艺体类专业统考的考生;第二次网上付费主要面向报考专科自主招生的考生;第三次网上付费主要面向报考三校生高考的考生;第四次网上付费主要面向参加秋季统一高考的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报名参加秋季统一高考的往届生、非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须在第一次完成网上付费。
根据《关于上海市教育考试院有关考试收费等问题的复函》(沪价费〔2006〕005号、沪财预联〔2006〕1号)、《关于调整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外语口语考试等收费标准的复函》(沪价费〔2003〕069号、沪财预〔2003〕第104号)文件规定,文化考试收费标准:报名费为每项考试25元/人,考试费为每项考试每科目26元/人;艺术类考试收费标准:报名费为每项考试20元/人,考试费为每项考试每科目50元/人。
1.第一次网上付费
时间:11月13日—16日(每天9:00—18:00)
对象:勾选春季考试、1月份外语考试、艺体类专业统考的考生支付相应考试费用;往届生、非本市学籍应届高中阶段毕业生还须支付秋季统一高考費用
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完成网上付费(一旦支付成功不得修改考试项目)
2.第二次网上付费
时间:3月中旬(专科自主招生考试网上志愿填报后)
对象:已填报专科自主招生志愿的考生(含应届高中生、应届三校生、往届生、西藏新疆内职班学生)
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完成网上付费(其中退役士兵现场报名,现场付费)
3.第三次网上付费
时间:4月下旬
对象:已填报三校生高考志愿的应届三校生
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完成网上付费
4.第四次网上付费
时间:5月上旬
对象:参加秋季统一高考的未付费考生(除春季考试、专科自主招生等前期已录取考生)
方式:考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网站完成网上付费
5.申请退费
在每一次网上付费阶段,考生可在付费当日通过网上申请退费。付费次日及以后申请退费的考生,还须登录系统,在网上填写退款申请。退款将返回给考生缴费时所用的银行卡账户。
前期已被录取考生,如已缴纳秋季统一高考费用,可于5月指定时间段登录系统填写退款申请,退款将返回给考生缴费时所用的银行卡账户。
报名体育类专业统考付费后未现场确认的考生,可于5月指定时间段登录系统填写退款申请,退款将返回给考生缴费时所用的银行卡账户。
本市和非本市学籍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的应届生,不可报名参加春季考试。本市户籍和符合非本市户籍在沪报考条件的2019年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在5月三校生高考和6月秋季统一高考中,只能选择其中一次参加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