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区活畜抵押贷款金融服务模式的构建

2018-05-14 11:31何丽君汪希成
中国西部 2018年2期
关键词:牧区

何丽君 汪希成

[摘要]活畜抵押贷款是助力牧区脱贫解困的重要抓手,但是在实践中却面临诸多困难和风险。本文以红原县江茸乡茸日玛绵羊养殖农民合作社活蓄抵押贷款的案例入手,构建出“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创新+借款人筛选”的活畜抵押贷款金融服务模式。该模式通过财政性存款落户、代发工资业务和农村各类补贴性资金代理等倾斜方式鼓励金融机构不断创新,能够有效解决活畜抵押贷款中的难点,畅通活畜抵押贷款渠道。

[关键词]活畜抵押贷款 金融服务模式 牧区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0694(2018)02-0076-10

一、引言

经济发展离不开金融的大力支持。虽然我国金融支持牧区经济发展的力度不断加大,但受牧区特殊的经济环境、人文环境及其它因素影响,畜牧养殖业资金不足且获贷率低已是常态。究其原因,活畜是牧区大多数牧户最重要的生物资产,因为具有“会动易动”的特性使得银行对抵押物的贷前调查、贷后管理都难以有效实施。同时,该类贷款具有明显的高风险低收益属性,不符合商业银行追求市场利益的经营理念。即使有相关的政策支持,也仅有极少数县域金融机构在试点活畜抵押贷款业务,能够成功获得资金支持的养殖户更是寥寥无几。活畜抵押贷款在牧区全面推广遇到了重重困难。

红原县是传统的纯牧业县,虽然从2012年就开始尝试活畜抵押贷款,但到目前为止都没有一笔成功的业务。红原县江茸乡茸日玛绵羊养殖农民合作社是当地合作社中的典范,2014年被评为省级农民示范合作组织,曾得到省、州、县三级表彰。尽管荣誉满载,但经历了漫长的贷款申请历程却依然未能获得资金支持,其中原因需要深入剖析。

近年来,陆续有学者进行了活畜抵押贷款的研究,孙立国(2017)梳理了影响呼兰区活畜抵押贷款推广的因素,提出了统筹规划,充分发挥服务职能;完善活体畜禽抵押贷款机制和综合服务体系来探索活畜抵押贷款的建议。[1]范文娟(2016)分别从法律、实践方面分析了内蒙古开展活畜抵押融资的可行性,建议从加强配套体系建设、加快农业保险发展等方面来推动内蒙古活畜抵押融资的开展。[2]闫燕霞(2016)以内蒙古为例,从活体抵押物价值风险、处置风险等方面剖析了活体抵押融资存在的风险,通过构建活体牲畜抵押融资风险综合评价模型,提出了建立活畜抵押融资风险预警系统、风险分担机制等建议。[3]

虽然学者对活畜抵押贷款的可行性、制约因素及风险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分析,也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但少有专门针对牧区活畜抵押贷款金融服务模式的研究。老、少、边、穷地区和经济发达地区的金融环境差距大,金融机构服务成本、风险系数有天壤之别,因此结合牧区养殖业实际,提出在实践中具有可操作性的活畜抵押贷款金融服务模式势在必行,这不仅可以解决牧民的资金需求,还可以有效抑制民间不法借贷行为、增强经济发展支撑动力、推动牧区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和助力牧区早日脱贫摘帽。

二、红原县活畜抵押贷款案例概述

1.红原县基本情况

(1)红原县概况。红原县位于川西北高原,阿坝州中部,幅员面积8400多平方公里,辖9乡2镇36个行政村,总人口约3.8万,[4]其中藏族占比高达74%。红原县是阿坝州唯一以藏族聚居为主的纯牧业县,农牧民人口约3.5万,占全县总人口的92%。境内天然草场面积1158万亩,约占全县草场总面积的92%,可利用优质草场1121万亩,拥有全国著名的“麦洼牦牛”品牌。2015年末,全县第一产业总产值56389万元,其中:牧业总产值48509万元;各类牲畜年存栏41.8万头,出栏12.57万头,出栏率约33%,肉类总产量1.13万吨,鲜奶总产量2.9万吨。[5]

(2)当地金融保险发展现状。红原县目前除农村信用社外,还有农业银行、邮储银行两家银行,共计6个物理网点和约70个在职职工。按现有情况计算,每个网点业务覆盖约1400平方公里,而金融从业人员人均业务范围达120公里,金融服务严重匮乏。红原县邮储银行成立时间短,目前仅开办存款业务。红原县信用社在吸收当地存款基础上,向优质个体工商企业发放抵押贷款,向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发放信用贷款,也曾办理牧民联保贷款。红原县农业银行是唯一一家开办活畜抵押贷款的金融机构。

红原县目前有3家保险公司:中国人保财险、中华联合财产保险、中航安盟保险。为了降低牦牛养殖的自然风险,提高牧民抗击风险能力,红原县政府于2013年与中航安盟保险公司签订战略合作协议,开展牦牛养殖保险试点。中航安盟保险也是红原县目前唯一开展农业保险业务的公司,但承保对象仅为牦牛。

(3)客户及资金需求状况。2010年6月,由茸日玛村“两委”干部牵头,红原县江茸乡茸日玛绵羊养殖农民合作社成立,注册资本20.8万元,共有牧户154户,社员738人。该合作社2012年成功注册“阳嘎”商标,2014年被评为省级示范农民合作组织,同年完成有机食品认证申报,2015年9月获得“有机转换基地”认证,2016年获得QS认证。截止2016年12月,合作社人股牧户150户,各类绵羊2169只;拥有价值18万元的畜产品加工设备,草场总面积25000亩,草场围栏30000米,牧畜暖棚面积1526平方米,敞圈面积1500平方米。社员入股共计人民币902万元,加上国家投入570万元,合作社累计投入1472万元。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合作社共需资金228万元,希望从银行获得期限3年的生产经营贷款100万元。贷款主要用途為:羊肉熟食生产线设备采购(包括食品烘焙、生产等设备采购),羊肉熟食品生产房建设(包括车间、包装间、消毒间、员工更衣室等建设)和采购种公羊及母羊等。

2.案例情况

2012年,为此,红原县江茸乡茸日玛绵羊养殖农民合作社向红原县农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拟借100万元生产经营贷款扩大养殖规模和添置生产设备,红原县财政局同意对该笔贷款进行全额贴息。申请贷款时该合作社有绵羊1600只,如果每只按1000元折算,价值将达到160万元,同时合作社还拥有草场2500亩,按当时的草场人股评估价,每亩草场价值200元,该合作社仅这两项资产价值就高达210万元,加上生产设备的价值,申请3年期100万元的生产经营贷款理论上是可行的。

红原县农行受理合作社的贷款申请后,对其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生产经营情况等进行了调查。按照当时农业银行总行关于合作社贷款管理办法,养殖类合作社牛羊等大型动物不得少于20000头,实收资本500万元以上,上年度销售收入1500万元以上。该合作社因达不到最基本的准人条件,无法获得贷款支持。

为了取得贷款资金,合作社于2014年、2016年又分别向红原县农行提交贷款申请,红原县农行以总行有关专合社贷款管理办法为依据来受理和审查,专合社同样没有达到获得贷款的基本准人条件。2015年,农业银行阿坝州分行出台了《中国农业银行阿坝分行畜禽活体抵押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的出台意味着阿坝州农行迈出了活畜抵押贷款探索的第一步,也为红原县开展活畜抵押贷款提供了政策支持。但根据该《办法》,合作社贷款申请仍然被拒,原因如下:

第一,《办法》要求:拟作为抵押物的动物活体是借款人或第三人合法拥有、可依法处置,无权属争议的猪、牛、羊等畜禽,且被抵押活体有明确的身份标识。经实地调查发现,虽然该合作社的绵羊是无权属争议的活体,但由于绵羊以放养为主,绵羊身份标识建立难度大且成本高,合作社无法做到。

第二,《办法》要求:被抵押活体必须按规定参加相关的农业保险。红原县开展的农业保险项目仅有牦牛一个标的物,即使合作社愿意为绵羊购买保险,但绵羊非中航安盟公司的有效保险标的物,其它的保险公司又不愿意承保这笔保险,因此该合作社绵羊并未投保。

第三,《办法》规定:作为抵押物的动物活体必须在当地农畜牧等部门建立健康防疫档案,且要求畜牧局对抵押物履行监管义务。在借款人的多方沟通下,当地畜牧局虽然愿意对该合作社的抵押物进行健康检查并出具健康报告,但对于后期的监管,畜牧局却不愿意承担该责任。

三、牧区活畜抵押贷款的风险与难点

虽然红原县农行可以办理活畜抵押贷款业务,但至今都没有以活畜为抵押物获得银行贷款的经营主体。究其原因,从银行角度来看,牧区活畜抵押贷款具有以下风险与难点:

1.牧区活畜抵押贷款的风险

(1)信用风险。信用风险是指借款人不按期归还贷款而遭受损失的风险。一般而言,牧区贷款信用风险比其它地区更高,主要成因:一是牧区基础教育相对落后,大多数牧民都是文盲或半文盲,法律意识和信用意识相对薄弱。二是农村信用环境较差,在红原县还有相当一部分牧民没有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外部个人征信系统不健全等导致金融机构难以准确评估所存在的信用风险。

调研发现,在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中,除了存在较多征信信息不齐全:比如照片不存在、地址为空等现象,还有许多牧民信息在征信系统查询不到。前几年当地信用社在大力抢占市场时,以牧民联保方式向部分牧民发放了小额贷款,但贷款发放后,许多发放的贷款不但利息难以收回,甚至会损失部分本金。

(2)抵押物损失风险。抵押物损失风险是指活畜因疫病造成死亡而遭受的风险。在我国农业部公告第1125号公布的《一、二、三类动物疫病病种名录》中,以牛为例,仅二类疫情就高达8种,三类疫病5种。

疫病造成活畜死亡不仅有客观原因,也有主观原因。从客观上讲,新型病毒时有出现,[6]无论是畜牧兽医局还是防预站,对新疫情的研究及控制都有一个过程;而常见疫情也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而发生变异,“老毛病”也时常需要新的治疗方案。从主观上来说,草原畜牧养殖业从业人员文化程度低,在养殖过程中对疾病的判断大都缺乏专业的养殖知识和疫情防治经验。此外,由于养殖分散,养殖点距乡镇牧畜兽医点较远,疫情发生后,治疗不及时或治疗不当也会造成活畜大量死亡。

(3)自然风险。自然风险是指畜牧养殖经营主体在养殖过程中因受自然因素影响而造成损失的风险。牧草的长势主要受温度、降水等自然条件影响,具有极强的季节性。在以自然放养为主的牧区,牧草的丰欠对牲畜养殖至关重要,自然环境甚至直接影响到牲畜的存活率。除自然环境外,气象灾害如雪灾、冰雹也影响牧草的生长。草原畜牧养殖以放养为主,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不完善,一旦遇上恶劣的自然灾害,抵御灾害能力有限,往往会造成大量牲畜死亡。经统计,红原县每年雪灾造成牲畜死亡就高达5%。因此,如果遇到巨灾又没有其他的收入来源,银行不良贷款形成便是必然结果。

(4)道德风险。道德风险是指参与合同的一方所面临的对方可能改变行为而损害到本方利益的风险,具有潜在性、破坏性及控制的艰巨性等特点。[7]活畜抵押贷款的道德风险主要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活畜抵押属于动产抵押,动产具有“会动易动”的特征,因此与不动产抵押相比,活畜抵押更易引发道德风险。借款人有可能将所抵押的活畜进行出售或消耗,对于减少的活畜又未及时补充,更有甚者通过转移养殖场地来假造活畜丢失。二是活畜抵押贷款中因信息不对称也会造成道德风险,在银行贷前调查时,借款人可能通过借用他人资产来获得更多的贷款,而如果金融机构调查不够深入,可能面临贷款抵押物不足的问题;银行贷款发放后,除了市场行情的突变或发生惨重的损失,大部分时候借款人对自己的还款能力都比较清楚,而银行虽然会定期对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及能力进行跟踪评估,但受工作时间有限等因素影响,往往很難在第一时间准确掌握借款人的经营状况、信用状况等关键信息。银行如果要做到对借款人的有效贷后管理,特别是要了解借款人是否有逃贷的可能,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违背了银行发放贷款的初衷,若非特定的原因,金融机构很难主动在这类贷款中有所作为。

2.牧区活畜抵押贷款的难点

(1)优质客户难寻,银行难以青睐。对银行而言,贷款客户的选择是至关重要的。相比房地产等其它抵押类贷款,活畜抵押贷款能达到贷款准入条件的客户较少,优质贷款客户更是难寻,弱化了对银行的吸引力。一是牧民文化水平低,金融知识匮乏。二是当地牧民法律意识淡泊,存在一定的骗贷、故意赖账现象。三是资金占用时间长,还款来源无保障。

(2)金融服务成本高风险大,银行创新愿意不强。红原县农行是全县唯一受理活畜抵押贷款的金融机构,但红原县农业银行仅在县城有1个物理网点,江茸乡距县城70余公里,乡镇道路多为机耕道,现场调查仅单程就需要3个小时。因此,对银行而言,贷前调查费时费力,成本较高。涉农贷款风险高是银行不愿意主动去创新支持活畜抵押贷款的另一个重要原因。例如:中国农业银行阿坝州分行2017年1月末、2017年6月末不良贷款分别为10.24亿元和6.75亿元,而所有的不良贷款均为涉农贷款。

(3)抵押登记责任不明,抵押权保护困难。办理活畜抵押登记是发放活畜抵押贷款的重要环节,一般而言,活畜抵押登记归工商局负责。虽然国家工商总局2007年出台、2016年修订的《动产抵押登记办法》都将原材料、半成品抵押管理划归到工商局,但由于活畜因用途不同而归属不同,国家工商总局又未对活畜抵押登记做出明确规定,所以在有些地区工商部门不愿承办这类业务。对于少数已办理活畜抵押贷款业务的地区,抵押登记职责有些由工商部门承担,有些地区则由畜牧兽医部门负责。就目前实际情况来看,大部分地区都未搭建抵押登记平台,不但信息无法实现有效共享,易出现重复抵押的情形;而且贷款一旦出现无法按期偿还,抵押权就不能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

(4)评估标准缺失,评估结果欠准确。到目前为止,我国没有专门针对活畜价值评估出台正式的法律法规,也没有较为清晰的规则来指导活畜的价值评估。目前活畜的价值评估主要有内部评估和外部评估两种评估模式,内部评估小组由银行的客户经理组成,而外部的评估主要是非营利性的工商局、牧畜局等单位承担。在实践中,由于行业跨度大且不是常办业务,金融机构内部评估人员很难把握活畜的价值。工商局、畜牧局对活畜抵押价值的判断基本是建立在数量清点基础上,然后根据以往经验,结合当前的市场行情给一个参考价,评估结果存在人为主观臆断,准确率不高。经调查,只有在养殖业比较发达的地区,有个别第三方评估机构开展活畜抵押评估业务,但评估一般收费较高,绝大多数的评估机构并未开展活畜价值评估。

(5)银行贷后监管难度大,第三方监管缺位。由于活畜本身具有较强的流动性,贷后监管难度高。对金融机构而言,如果不能对已抵押的活畜进行有效监管,则易出现二次抵押、抵押品流失或非法转让等问题,而仅仅依靠自身的能力来做好抵押物品的管理十分困难,大量人力物力的投入造成贷后监管成本的上升,最重要的是这种监督极有可能是徒劳无功的。因此,第三方监管的存在就显得尤为重要,而目前第三方监管呈现空白。

(6)抵押物变现流程冗长,处置效率低。我国担保物权的执行主要由法院负责,从一些调查、报道我们发现:担保执行手续复杂、执行过程长是常态。据不完全统计,我国法院执行担保物权的平均时间为6个月,有些甚至长达1年。不同于固定资产和其它动产,活畜价值受时间影响非常大,因此繁杂的程序导致执行担保效率偏低。

(7)风险分散机制不健全,贷款收回无保障。如果活畜抵押贷款仅有动物活体作为抵押,而没有其它的补充机制,一旦抵押物出现损失,贷款收回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从牧区的实际情况来看:一是财政负担重。2016年,红原县实现财政总收入4000万,而财政支出118721万元,[8]财政收入主要依靠上级财政补贴,财政收支严重不失衡。二是农牧民购买保险积极性不高。除了牧民对保险的认知不足,参保意识不强外,一定比例的自付保费也挫伤了牧民的积极性。三是活畜保险对保险公司的吸引力有限。作为承保的主体,有无法监管的道德风险,难以防范的自然风险及突如其来的疫情风险,挡住了众多的保险公司承保农业保险的步伐。四是保险理赔成本高。虽然中航安盟在红原县开展农业保险业务,但工作人员配备少,受牧区地广人稀的影响,保险理赔调查用时久,牧民得到赔偿的时间周期长,保险理赔成本高。

四、牧区活畜抵押贷款的金融服务模式构建

通过分析红原县活畜抵押贷款案例,本文梳理出牧区活畜抵押贷款的风险点与难点,紧密结合牧区现有的资源配置,提出“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创新+借款人筛选”的活畜抵押贷款金融服务模式。

1.牧区活畜抵押贷款金融服务模式构建的基本设想

政府作为活畜抵押贷款中的领导核心,在合理劃分各成员单位职责的基础上,强化各类支撑保障体系的构建,指导财政做好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的财政性存款落户、代发工资业务及农村各类补贴资金代理倾斜方案;加强对借款人的指导扶持,不断提高借款人的实力。金融机构要做好制度创新及流程优化,监管机构在指导业务开展的基础上,合理利用金融工具,为贷款的实践提供支持。

(1)政府核心领导作用发挥。一是明晰各方职责。政府作为推动活畜抵押贷款的核心力量,应搭建信息共享平台,牵头成立活畜抵押贷款工作组,财政局、畜牧局、工商局、大型收购企业为核心成员,有条件的可增加入民银行、银监局、法院、扶贫办、保险公司等相关主体。明晰参与主体在活畜抵押贷款推动中的职责,加快推进的效率。建议职责范围:

县级人民政府:成立活畜抵押贷款工作组并细分各相关主体责任;出台相关政策办法,比如:新增涉农贷款奖励办法、活畜抵押贷款成员工作考核办法;审议财政局财政性存款落户倾斜范围、标准;协助成员单位解决执行过程中的困难;完善各类支撑保障体系建设,比如:法律知识、金融知识等的普及。

财政局:细化财政性存款落户、代发工资业务及农村各类补贴资金代理方案,增强金融机构开展活畜抵押贷款积极性;认真落实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成立财政担保基金,为活畜抵押贷款提供财政担保。

畜牧局:负责对活畜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健康证明;参与活畜价值评估;配合银行做好被抵押活畜的监管。

工商局:承担活畜抵押贷款的登记备案;参与活畜抵押贷款的抵押物评估。

扶贫办:建议引入涉农贷款利息补贴模式,减轻借款人的负担;条件成熟时,建立农业保险风险补偿基金。

法院: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优化抵押物处置的流程,建立与大型收购企业的联系机制,为抵押物的快速变现提供保障。

人民银行:研究支持当地畜牧业发展的信贷政策;完善辖区内的征信体系建设;加强金融知识宣讲;对活畜抵押贷款单独匹配信贷规模;利用支农再贷款政策鼓励辖内金融机构创新涉农贷款业务。

银监局:加强对县域活畜抵押贷款业务的指导;加快金融空白乡镇建设,消灭金融服务的空白点;在对经办银行的业务考核中不搞“一刀切”,给予涉农不良贷款一定的容忍度。

保险公司:加大农业保险宣传力度;不断完善地区农业保险业务的标的,开辟农业保险业务理赔的“绿色通道”,探索性开展农业巨灾保险。

大型收购企业:参与抵押物价值的评估;可优先购买被处置的抵押物。

二是加强财政性存款落户倾斜力度。财政性存款、代发工资权及涉农各类补贴资金代理落地是激发金融机构创新性开展活畜抵押贷款业务最具吸引力的工具。牧区金融机构对公存款以财政存款为主,财政性存款占比近60%,因而通过争取财政资金的落地及财政代发工资权对增加银行存款有重要作用,合理利用财政资金的吸引力来激发金融机构创新性开展活畜抵押贷款业务具有可行性。

(2)金融机构创新。一是修订完善相关制度。金融机构应依据当地实际资源配置情况,完善相关的贷款管理办法。在担保制度方面,可将同一笔抵押贷款中单一的担保方式修订为可接受多种担保。比如:“活畜抵押+银行保险+设备抵押”“活畜抵押+保证人+财政担保”“活畜抵押+财政担保+草场抵押”“活畜抵押+机械设备抵押+商业担保”“活畜抵押+草场抵押+机械设备抵押”“活畜抵押+商业担保+厂房抵押”等。在抵押物评估方面,将原有内部评估或由第三方评估方式调整为在专业的第三方评估公司缺失的情况下,成立由经办银行任组长,畜牧局、工商局、当地经营成熟的收购企业为成员的活畜价值评估小组。

二是优化贷款流程。为减少贷款发放环节,提高贷款发放效率,应优化活畜抵押贷款流程。有别于现行的活畜抵押贷款模式,新流程将银行初审列为贷款中的第二个环节。银行在受理借款人的借款申请后,对借款人的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对于符合贷款基本准入条件的,按贷款流程继续开展工作;对于不满足基本准人条件的,指导完善后进入下一环节;对于补充完善后依旧无法达到标准的,不允贷款。

(3)借款人筛选。涉农贷款的风险高,银行除了要求借款人提供足额的贷款担保外,为降低贷款风险,慎选借款人也十分重要。对于银行而言,除了主要关注借款人的经营情况、资产负债表、信用状况,还应关注管理团队成员的信用、对外合作和组织制度等,把好借款人准人第一关。对于政府而言,应加强对有一定引领作用的借款人的帮扶指导,增强经营主体的自身实力。比如:指导借款人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引入高校或科研单位做好品种优化改良、加强对经营主体业务骨干的技术培训、搭建对外合作平台、开拓市场等。对于借款人而言,要完善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自身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不断增强自身风险防范能力和经营能力。

2.活畜抵押贷款金融服务模式的运行保障措施

虽然牧区活畜抵押贷款起步晚,推广实施困难重重。但“政府主导+金融机构创新+借款人筛选”的牧区活畜抵押贷款金融服务模式有助于解决贷款中存在的风险点和难题,而保障该模式运行的主要措施有:

(1)以政府为主导的工作组细化了责任的落实。县级人民政府作为县域核心领导机构,对政府机构有直接管辖权、考核权,对所在地的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等有间接影响力。由于政府对被直接领导的机构和被间接影响的企业都有话语权,因此成立以政府为核心的活畜抵押贷款领导小组,不但可以将责任细化,更重要的是避免了贷款开展过程中的推委扯皮。

(2)畜牧兽医站开展活畜健康状况评估结果更可靠。活畜健康状况评估具有极强的专业性,很多情况下一般人难以仅通过肉眼准确的判断。在该模式中,对初审通过的借款人,畜牧局安排借款人所在地畜牧兽医局工作人员亲自到现场开展活畜的健康状况评估并出具报告。当地畜牧兽医局工作人员对区域内活畜的健康状况最有发言权,且又有专业知识作支撑,因此由他们开展健康评估最可靠。

(3)多方共同参与的活畜价值评估更准确。目前开展活畜价值评估的专门机构少,且主要集中在一线城市,金融机构客户经理受主客观因素影响对抵押活畜价值评估也欠准确。在该模式中,活畜的价值评估由经办银行、畜牧局、工商局、当地大型收购商共同组成,多方共同参与评估,且有熟悉市场行情的收购商、工商局的加入,提升了价值评估的准确性。

(4)贷后监管双保险增强了贷后监管力度。活畜抵押贷款难以推动,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贷后监管难以实施。一些大型养殖企业可以通过佩戴耳标来实现对抵押物的线上监管,或通过安装监控的方式来随时跟踪抵押物的存栏状态。但在牧区,为抵押物佩戴耳标成本高,且还可能存在网络覆盖不足带来的误导;安装监控虽然成本相对较低,但仅适合集中养殖,而牧区是散养状态。在该模式中,银行对抵押的活畜负主要监管责任,但乡镇兽医站也承担第三方监管责任,乡镇畜牧兽医站在借款人的驻地,定期或不定期到现场查看抵押物存栏状态,加强了对抵押物的监管。同时在该模式中,大型活畜收购企業的参与,一定程度上也起到了监督作用。在牧区,活畜收购有一定的垄断性,因此如果借款人将活畜出售给大型收购商,也会引发收购商的警觉。抵押物贷后监督的双重保障措施及大型收购商的配合,在很大程度上加强了贷后监督。

(5)存款倾斜贷款开拓激发了金融机构积极性。对于银行而言,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仍是银行当前的核心业务,优质的存款资源金融机构都虎视眈眈,而在银行贷款发放成熟完善的优质行业,贷款市场需求趋于饱和。因此,稳定财政存款,不断增加财政存款的份额是地区金融机构竞争的焦点。推进活畜抵押贷款业务,银行不仅可以增加财政性存款,还可以优先涉足贷款业务的蓝海,提高潜在客户的忠诚度,这符合金融机构战略规划预期。

(6)处置流程优化大幅度提升了抵押物变现速度。对金融机构来讲,贷款一旦发生风险,则希望尽快完成抵押物处置或是得到保险公司的赔偿。在该模式中,法院作为活畜抵押贷款领导小组成员,按职责将建立一套完善的活畜抵押物处置流程,同时有大型收购商的加人,抵押物变现速度将会大幅度提高。

参考文献:

[1]孙立国,张延文,朱江南.影响活体畜禽抵押贷款推广的因素分析——以哈尔滨市呼兰区为例[J].黑龙江金融,2016, (09).

[2]范文娟.内蒙古活体牲畜抵押融资的可行性及支持政策研究[J].商业会计成本,2016,(24).

[3]闫燕霞,范文娟.活体牲畜抵押融资风险研究[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6,(21).

[4]敏文杰.临潭回族的商业变迁研究[D].兰州大学,2008.

[5]红原县人民政府.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Z].2016.

[6]高文丽.农村规模养殖户动物活体抵押融资的探索与思考[J].华中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02).

[7]刘森.关于银行业反洗钱行为的博弈研究[D].山东师范大学,2010.

[8]红原县人民政府.2016年红原县政府工作报告[Z].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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