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金成
省委决定在全省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两次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措施,是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龙江实践,是推动黑龙江全面振兴的重要举措。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牵头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与各责任单位密切配合,协调推进各项工作任务,加快建设法治黑龙江。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战略任务,是一场深刻而重大的社会变革。党的十九大把全面依法治国确立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决定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宪法修正案、监察法。这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充分表明了党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强决心和务实态度。在“法治建设年”活动中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就是要通过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倡导法治意识,努力提升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法治能力,引导广大群众切实增强自觉守法、行事依法、遇事找法的法治理念,确保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我省得到全面贯彻实施。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是加快推进法治黑龙江建设的客观需要。进入新时代,省委提出着力建设工业强省、农业强省、科教强省、文化强省、生态强省、旅游强省的发展目标,全面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迫切需要构建完善的法治体系,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来看,一些党政领导干部存在法治意识不强、法律素养不高等问题,一些市场主体存在不依法经营、不诚信守法等顽疾,社会层面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强等问题仍然十分突出,必须下决心解决。因此,在全省“法治建设年”活动中,只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才能使广大干部群众思想上再提高、认识上再深化、行动上再落实,推动我省法治建设跃上新台阶。
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是打造全面振兴好环境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深入推进法治建设,着力打造全面振兴好环境。当前,我省只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把法律及其精神铭刻在公民的内心,全面弘扬理性精神和诚信守法精神,才能从根本上营造优良发展环境。在“法治建设年”活动中,把改善发展环境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任务和检验标尺,不断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手段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本领,推动全社会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氛围,确保黑龙江经济社会发展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新时代的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法治建设年”活动有关工作部署,坚持问题导向,全面抓好落实,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意识、树立法治精神,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龙江建设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突出宪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在全社会大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学习宣传活动。我们要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与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结合,与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紧密结合,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密结合,在全省掀起新一轮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的新高潮。要认真开展好“法润龙江宪法宣传基层行”和“宪法边关行”活动;组织“双百活动成员”、“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和“百名律师”宣讲宪法进企业、进乡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进网络,使宪法真正走人人民群众日常生活。
二是聚焦责任落实,狠抓普法责任机制。深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发挥普法责任制成员单位作用,制定完善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接受社会监督。深入落实媒体公益普法制度,省广播电视台要实现“新闻法治频道”改版,其他媒体也要结合实际开设法治专欄。继续开展全省法治县(市、区)先进单位评选和基层民主法治单位创建评比,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创建重点内容。着力打造法治文化阵地品牌,命名“‘谁执法谁普法示范单位”和“全省普法教育暨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组织开展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征集及获奖作品展览,面向全省开展“龙江最美法治人物”评选活动,表扬法治先进个人。同时,要结合“七五”普法中期验收,对贯彻实施“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情况进行重点督察检查。
三是加强制度建设,推动法宣立法工作。经过多年努力,省人大常委会正式通过了《黑龙江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在下步工作中,要结合“法治建设年”活动,加大与省人大常委会的沟通协调力度,确保《法宣条例》的可操作性。面向全社会对《法宣条例》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解读,确保全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四是紧盯关键少数,提高领导干部法治素养。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协调推动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将法治教育纳入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内容。完善学法考核指标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学法登记、通报等制度,下半年拟与省委组织部等部门联合开展全省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确保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取得实效。注重新媒体新技术在学法中的运用,依托各级政府网站、专门普法网站等资源,建设网络学校、学法课堂、法治大讲堂,搭建和完善学法平台,不断丰富学法渠道,提高学习效果。推进法治与德治相融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做到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
五是着眼关键阶段,打牢法治教育基础。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围绕青少年的身心特点和成长需求,结合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重点培养青少年从小树立宪法意识、公民意识、规矩意识和诚信意识。要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和“校园法治文化建设”。通过第二课堂、青少年模拟法庭、法治冬(夏)令营、法律知识竞赛和演讲比赛等形式,开展具有针对性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活动。同时,建立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管理网络和“一人学法、全家参与”的学法模式,营造互帮互学、和谐幸福的法治教育环境。
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综合性、长期性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各个方面,要确保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成效,必须加大领导力度。
切实加强领导。要把法治宣传教育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评体系,作为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相关部门要积极参与,主动作为,认真抓好法治宣传教育的组织协调、指导检查、经验推广和考核验收等日常工作。同时,要针对各自担负的任务进一步细化分解,列出问题清单,明确完成时限。要加大法治宣传教育经费的保障力度,为开展大型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开办法治频道和专栏等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加强协调配合。坚持统筹安排、相互配合,协调推进,形成合力。针对不同地区、不同部门、不同行业的特点,经常深入基层进行检查,及时纠正工作推进不力、措施不实等问题。要立足省情实际,努力在结合上下功夫,把法治宣传教育与学习贯彻宪法结合起来,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结合起来,与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结合起来,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确保为活动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加强评议考核。按照“法治建设年”活动办公室制定的考核指标体系,对各地各部门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情况进行专项考核,省直各部门对本部门法治建设情况进行考核,并接受建设法治黑龙江工作委员会统筹安排的异地交叉考评。同时,要坚持开门搞活动,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网上测评、问卷调查、征求意见等方式,组织开展社会评议,尤其要听取企业对法治环境的意见建议,接受企业打分评判。
(作者系中共黑龙江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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