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法治乡村试点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治理模式

2018-05-14 09:37孟祥海孙健
奋斗 2018年20期
关键词:枫桥经验法治村民

孟祥海 孙健

今年以来,哈尔滨市以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为契机,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开展创建法治村(社区)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针对基层法治建设亟待解决的“组织领导缺位、依法治理薄弱、法律意识淡薄、参与意识不强、监督制约缺失”等“五大课题”,明确四个方面20条措施,以法治化、模块化、体系化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工作,在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治理模式上做出了有益尝试,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成效。

一、确立依法创建的导向,在法治轨道上构架治理模式

深刻理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将“党内法规体系”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重大成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的重要指示,首次将党法党规与法律法规并行,作为基层法治建设的根本依据,坚持在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前提下,将乡村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各个方面纳入法治化轨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乡村社会事务。

一是确立法治村(社区)建设的根据,做到了依法创建。筛选《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黑龙江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等6部党规党法、法律法规,作为法治乡村试点的根本依据,由哈尔滨市“法治建设年”活动办公室统筹指导,由各区县(市)“法治建设年”活动办成立专班牵总推动,市、区县(市)司法、民政、农委按职能分工负责,组织、宣传、统战、行政执法等多方参与支持,街道、乡镇、社区(村)具体落实,四级联动,层层递进,保证创建工作由创建发动阶段即发出了强烈法治信号,并增强了干部群众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识,明确党规党法在法治建设中的地位。二是明确基层党组织的领导地位,为创建提供坚强保证。落实《党章》《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把做强基层党组织在基层法治建设的领导核心作用,党管法治、推动法治作为首要任务。道里区太平镇太安村党支部成立了“法治村”创建领导小组,把“让老百姓说咱共产党好”作为前提,在理想信念、价值理念、道德观念上把村民紧紧团结在一起,使法治乡村建设及各项事业在群众中形成强大号召力。道外区团结镇胜利村党支部坚持党风廉政、普法用法、依法治理相结合,从上访告状村转变成集体经济发展、村容村貌整洁的先进村。实践证明,徒法不足以自行,基层党组织是提升乡村社会治理法治化最有力、最彻底的核心力量,这是哈尔滨在推进乡村法治建设中取得的一条最重要的基本经验。

二、坚持“三治融合”的思路。探索体系化建设的路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黑龙江省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以及法律规定的村(社区)居委会职责任务,明确基层自治、德治是宪法法律赋予的权利,必须在党的领导和法律的规范和框架内进行;实现乡村(社区)善治必须坚持法治为本、德治为先、自治为基,无论是德治还是法治,都要通过自治来实现和推进。在创新“自治、法治、德治”三治合一的法治乡镇治理模式上,方正县方正镇建国村就是样板之一。

坚持以“自治”为基石,实现乡村治理有力。一是强化自我领导。抓住以村民小组为基本单元进行村民自治试点的机遇,方正镇建国村5个屯全部建立党小组和村民理事会,各屯党小组在村党支部领导下,负责区域内党员的教育管理和日常活动组织;村民理事会在村委会的指导下,代表村民对本屯内的公共事务开展议事协商,实现了民主管理和监督。二是强化自我教育。采取集中学习培训的方式,组织广大农民学习农村征地补偿安置、维权与信访等方面法律知识,引导广大群众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三是强化自我管理。严格执行《村训》《村规民约》等规章制度,在各村屯设立1名兼职信访调解员,具体负责各类矛盾纠纷的调解工作,真正把信访问题排查化解触角延伸到最基层。四是强化自我服务。建成方正县首个村级便民服务平台,全面推行村干部代办服务,把工作做到农民的心坎里,逐步消除了群众对干部的抵触情绪。五是强化自我发展。借助股权改革契机,组织带领农民积极发展壮大集体经济,让农民得到了更多的改革红利,群众的心气更顺了,党群干群关系也更加融洽了,和谐稳定的社会局面得到了巩固。

坚持以“法治”为根本,实现乡村治理有序。以构建矛盾纠纷防控化解体系为途径,发挥法治在乡村治理中的作用。一是日常管理“网格化”。以屯为单位,将方正镇建国村5个屯划分为5个网格,建立书记、委员、网格员三级垂直管理机制,做到问题随时发现、随时反映、随时解决,防止小事拖大、矛盾激化。二是矛盾调处“法治化”。坚持依法办事,对于群众合理诉求,坚决做到不打折扣,及时解决;对于突破底线的无理要求,引导通过司法途径来解决。该村在哈佳铁路建设等58万平方米征地、拆迁任务中,未发生一起越级上访事件。三是矛盾防范“制度化”。从健全体制机制入手,堵塞易发生信访问题的漏洞,先后制定完善了《村级“三资”委托代管制度》《村级财务公开制度》《“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和《村级“四议两公开”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实现了用制度管权、管事、管钱、管人。

坚持以“德治”为先导,实现乡村治理有魂。强化文化建设、典型示范在道德引领、聚升人气、凝聚合力的作用。一是搭建一个平台。以村为单位,辟建“德礼之家”,引导农民自发组建秧歌队、舞蹈队,自觉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二是健全一套组织。由村民代表大会公开推选德高望重、办事公道、主持正义的老党员、老村民,成立村风文明理事会,调解村民家庭矛盾、邻里纠纷,调处有违道德的人和事,让群众心服口服。三是选树一批典型。开展“十星级文明户”“好儿媳、好邻居、贤达榜、善举榜”等系列评选活动,形成邻里和睦、助人为乐、尊老爱幼的良好风气。此外,道里区抚顺街道抚顺社区、阿城区金都街祥泰社区在创建法治社区中,打造党员带头示范、居民积极参与,寓法治和管理于服务之中的中心社区模式,为城区建设全功能中心社区辐射周边社区的发展方向积累了经验。双城区希勤满族乡爱德村也提供了少数民族乡村以德治引领“三治合一”的范例。

三、遵循发展程度的规律,区别情况分类推动创建工作

法治建设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哈尔滨市针对位于城乡结合部农村与偏远地区的农村,位处区域经济文化发展程度相对较高社区和状况相反的社区,法治建设程度和群众法律需求千差万别的实际,不搞一刀切,不搞统一模式,不搞层层加码,尊重规律,突出特色,进行分类、分众、分业的多种类型的创建,努力实现试点做法、类型、经验可对接、可整合、可覆盖全市乡村(社区)。南岗区荣市街道位于城区中心秋林商圈,把“法治街区”建设置于“为全街发展战略保驾,为商企居民安居乐业护航”的高度来谋划推进。通过建立法定权力清单、服务项目清单和责任清单,层级落责、事权落位、流程再造,将街道层面60项公共服务事项流程再造为53项,“最多跑一次”政务事务事项缩减为21项。推出“三姓社区法律诊所”“农民工调委会”“人民调解庭”等典型和品牌,每个社区每周都有“三官一律”法援人员坐台问诊,服务开展至今,共接受630人次法律咨询和调解,化解初信初访问题130余件。开展“护工入企”特色服务,建立10支“护工入企”小组,对驻街商企提供一体化护企服务,打通护商助商“绿色通道”。共帮助摊区农民工解决劳动纠纷近百起,挽回损失50余万元,先后为38名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办理减免借读费25万余元。三姓市场摊区農民工党支部作为全省农民工群体的一面旗帜,已培育市级以上劳动模范6人、哈尔滨感动人物2人。而相对偏远的尚志市乌吉密乡,在公共法律服务、普法宣传教育、法律诊所服务、人民调解、法律社区矫正等基础工作上下功夫,同样取得了明显成效。又如,木兰县火炬村通过法治文化建设,4年时问从问题村变成先进村的经验,都为基层法治治理工作提供了可参考的典型经验。

(作者单位:中共哈尔滨市委政法委员会)

责任编辑/张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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