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江
人大协商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协商民主。新时代人大工作,要加强同基层选民的协商,把基层人大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和决策之中,增强人大协商时效性,深入进行专题协商、对口协商,积极开展基层人大协商。
大力加强基层人大协商民主,就是要在基层人民群众中去开展人大协商,改善人民群众对民主政治存在的部分偏见,将人大协商民主的重要精神渗透到基层群众中去,提高人民群众对人大协商民主的认知与认可,结合自身情况,大胆尝试,积极推进基层人大协商民主的多样化发展。
作为一名基层人大工作者,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探析人大协商民主在基层的实践运用。
人大协商民主在基层实践的意义
一是不断完善基层人大协商民主的实践方式。随着政治文明建设和发展,民主制度的方式方法也在不断推进,但人大协商民主的提出,是让民主政治在不断推进的同时,增添多元化的思想。人大协商民主在基层实践中将会不断完善。民主选举是中国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重要体现,但由于各方面的原因,在民主选举过程中遭到了少部分群众的不信任,而造成这种结果的重要因素就是群众的参与度不够高、信任度不够高、支持度不够高。目前,基层人大协商民主正在重塑基层民主的政治权利构成,完善不足,探索基层人大协商民主新的实践形式。
二是进一步保障了人民的利益,巩固了“鱼水”关系。随着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越来越重视人民群众的参与权和决策权,将人民群众参政作为国家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人大协商民主科学地促进了群众对政治活动的民主决策,让群众参与其中,还能对民主政治活动起到决策的作用。在基层实践人大协商民主,不仅能够听取群众的意见,还能让群众从各方面对政府和社会进行监督。人大协商民主和基层党委、政府之间是不可分割的关系,缺一不可。基层党委、政府通过实践人大协商民主,能够更加了解群众真实需求,更好解决问题,做到“人大协商有内容”“人大协商有方法”“人大协商有效率”。同时,群众能够更加信任政府。这体现了人大协商在民主政治中存在的价值。而人大协商民主在基层的实践,有利于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的权利,同时也巩固了社会和群众、政府和群众之间的“鱼水”关系。
三是人大协商民主对于社会的治理具有广泛的适应能力。基层出现问题,大多依靠地方政府或地方政策来解决,这一定程度上加大了国家制度等问题改革的难度。而人大协商民主对于政策差异、实践差异、地区差异等的适应能力都相对较强,有利于问题的有效解决。通过广泛应用人大协商,让人民群众参与国家事务的管理,解决、调和群众关注的民生实事,能有力地证明人大协商民主的广泛适应能力。
四是人大协商民主在基层的实践为化解社会矛盾和冲突起到了重要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不少群体之间因为利益而发生冲突,暴露出了不少问题。如,一些行业中的纠纷和维权案频发,根本原因就是遇到问题时,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问题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使一些群众对基层党委和政府的信心和信任都不足。提高基层党委、政府对人大协商民主的认识,并积极探索人大协商民主制度在基层实践的新形式、新方法,耐心、虚心听取各方的意见和建议,相互之间平等进行交流和讨论,让群众也可以各抒己见、参与决策,可以不断提高政府机关在群众中的认可度和信任度,从而化解社会矛盾和冲突。
五是人大协商民主在基层的实践,具有独特的优势。人大协商民主与西方国家的协商民主相比较而言,具有独特的优势。人大协商民主是中國共产党长期的创新、建设和实践与人民民主理论的结合。人大的协商民主与其他协商民主相比具有独特的优势。人大协商民主始终坚持一切依靠人民,一切权利都属于人民,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的权利和根本利益,从而实现人民当家做主。人大协商民主,不但是政府、社会、群众之间“决策”和“献言”的主要方式,同时也是监督地方政府在执政和施政时的重要守则。
人大协商民主在基层实践的优势
人大协商民主有利于提高选民的理性。人大协商民主是对选举民主的一种补充。协商民主在某种意义上是直接民主,提高了选民的理性,从而达成“理性的共识”,这对选举本身也十分重要。这就是人大协商民主的优势之一。
协商民主不是政协的“专利”。在平时的应用协商民主中,人民政协有政治协商,社会基层也有协商,这些协商可能会形成共识,但是它们无权将其上升为国家意志。协商民主能否与人大民主相对接?比如有些重要民情民意事项,经过基层充分协商后,有必要上升为国家意志,那么可否直接与人大对接?也就是说,基层的民主协商能不能将经过民主协商而形成的共识,递交给人大常委会,由人大常委会进一步审议后决定是否需要以及是否可以将这些共识上升为国家意志?笔者觉得,这是可行的,而且体现出了人大协商民主的优势。
人大协商民主具备制度保障。人大协商民主的原则是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贯穿“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人大协商民主要充分发挥基层“精英”作用,把反映民生、体现民意、代表民心作为检验人大工作的标准,切实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穿到人大工作的各方面。人大协商民主在实践中要坚持主体平等、过程公开、言者无罪、尊重少数、理性分析思考、重视责任、服从共识,围绕党的中心工作,运用好导向、节奏、时机和力度,有针对性开展人大协商民主,并及时将协商中的重大问题向党委请示汇报,更好地凝聚共识和力量。
人大协商民主在基层实践的经验
首先,应明确人大协商民主涵盖的主要内容。一是把涉及公共利益、与群众最迫切的现实利益、群众最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作为人大协商的重点。二是建立人大协商机制,应与“一府两院”、人民团体、社会各界党派组织沟通协商,组织听证会、论证会、院坝会、恳谈会、座谈会等协商方式,尽可能在人民代表大会之前举行,使社会不同利益群体的要求都能在会前充分表达。三是应提前发布人大协商民主公告、公众报名方式、确定参加人员和时间地点、会议组织程序、意见整理和反馈的操作办法。四是畅通民情收集渠道,广泛利用网络平台,比如QQ邮箱、微信公众号、现代数字媒体等应用媒介征集协商民主意见,通过对不同意见、不同观点的分析,形成有数据分析、有比较鉴别、有科学论证、有说服力的比选方案,提高协商民主的质量与效率。五是对听证会、院坝会、座谈会、论证会、网络数字平台互动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包括不同或对立的意见要求,均应尽可能地及时整理并作出回应。
其次,应明确规范人大协商民主的程序。人大协商民主要确定协商内容、发布公告、组织会议、收集反映群众民意、汇总分类、研判、办理、反馈等程序,从而促进群众诉求切实得到解决,提高社会公众的认可度。
最后,应明确完善人大协商民主的载体。通过院坝会、听证会、网络平台互动、专家论证会、民主恳谈会、公民旁听、公民座谈会、问卷调查、民意测验等多种渠道和方式开展人大协商民主,形成依法有序的人大协商格局。把握好公开透明的原则,依托新闻媒体、数字媒体扩大社会效应。依托社区民情联络室拓展人大工作的社会参与面,不断提升人大协商阵地建设。
通过人大协商民主的推进与落实进一步扩大人民群众有序政治参与。人大协商民主是坚持依法治国的协商民主,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要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依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法规来展开和推进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保证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权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基层人大要探索通过法定程序和法定方式进行协商,严格依法依程序办事,实现协商民主有制可依、有规可守、有章可循、有序可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