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天云等
摘要 基于耕地的自然属性、区位条件及社会经济因素,不同耕地定级方法会影响耕地质量级别评定结果。以江苏省泰兴市为例,采用因素法和修正法2种方法,对研究区域内耕地质量进行综合评定并划分级别。从定级原理、共性及差异性分析比较2种定级方法,为以后开展耕地质量定级工作选取方法的适用性提供借鉴作用。
关键词 耕地质量;因素法;修正法;比较
中图分类号 S-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0517-6611(2018)36-0001-05
耕地质量定级是基于影响耕地的自然因素、经济因素和区位条件,对耕地质量的优劣进行综合评定的过程[1]。耕地质量定级是国土部门一项基础性业务工作,这对于基本农田保护和实施耕地占补平衡等提供基础依据。根据《农用地定级规程》(GB/T 28405—2012),耕地质量定级有修正法、因素法和样地法等方法,而不同的定级方法具有相应的侧重点,且对耕地质量定级结果具有重要影响。江苏省泰兴市进行定级试点工作,由于其已完成耕地质量分等工作,同时考虑到样地法设置标准宗地难度较大且技术还不成熟[2-3],因而,采用因素法和修正法2种方法进行耕地质量定级并进行适用性对比。
1 研究区概况
2 技术路线
依据相关定级规程并运用GIS技术,建立泰兴市耕地质量定级信息系统。基于研究区域的最新土地利用现状图及数据,在全面收集影响耕地质量的因素因子资料基础上,采用因素法和修正法分别进行定级,两者定级结果相互验证、相互补充,并从多角度进行2种定级方法的比较和适用性讨论。
2.1 因素法
根据规程,选择定级因素、因子,并合理确定其权重,根据因素、因子的指标值编制因素、因子质量分值表,以耕地图斑作为定级单元,并绘制定级因素作用分值图,在此基础上将各定级因素分值图套合叠加,采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定级单元总分值,以此确定为定级指数,并进行土地级别初步划分,最后通过专家评议、实地踏勘和样点验证确定最终级别范围。具体技术流程见图1。
2.2 修正法
修正法是在耕地等别成果的基础上进行修正,耕地质量等别成果主要有自然等、利用等和经济等3种。考虑到后两者在土地利用系数和土地经济系数的测算中,存在较多的经验性数据,人为因素干扰较大[4],故该次修正法是在自然等基础上进行定级。
根据规程,以耕地图斑作为定级单元,运用特尔菲法构建修正因素因子体系,编制定级修正因素分值表及分值图,计算修正因素的修正系数,绘制修正系数图;采用加权修正法计算定级单元质量指数,并以其划分耕地质量级别。具体技术流程见图2。
3 主要技术流程
3.1 定级单元划分
3.2 因素法定级
3.2.1 定级指标体系建立。
在对研究区域的自然因素、区位因素及社会经济发展条件的数据采集基础上,根据《农用地定级规程》,运用特尔菲法构建因素法定级指标体系及其权重,其定级指标体系及权重分别见图3、表1。
3.2.2 定级指数的计算。
根据因素法定级综合作用指数的频率直方图,选取作用指数频率的突变处作为耕地质量级别的分界点,结合上图可知,分界点的定级综合作用指数分别是85、75和71,以此形成因素法耕地质量级别(图5)。
3.3.4 土地级别初步划分。
泰兴市耕地质量级别的划分在对全市定级单元指数进行频数统计的基础上进行,结合ArcGIS9.3软件的自然断点法进行耕地质量级别划分,最终将泰兴市耕地划分为4个级别,分界点的定级指数分别为2 508.45、4 101.33、5 506.76,具体见图7和图8。
4 定级结果确定与分析
4.1 定级结果
根据表2和图5、图8,采用因素法和修正法进行定级的结果在总的分布趋势上大致一致,都以济川街道为中心,逐渐向外级别依次降低,在面积分布上,一级地和四级地的占比都小于二、三级地,修正法定级主要是三级地占比较大,而因素法是二级地占比较大。这与根据频率直方图选择的分界点有一定关系。
由于采用因素法在初步确定耕地质量级别时,考虑了各级耕地之间的渐变过渡,未产生跳级现象;因素法定级时还保持了自然地块和行政村界线的完整性,在空间上体现出连续性和一致性。而修正法由于是对耕地质量分等成果的订正,根据修正系数测算的结果可能出现跳级现象,在空间上不能体现连续性和一致性,因此该次泰兴市耕地质量定級以因素法确定的级别为准,适当考虑修正法的定级结果进行微调,调整结果见图9。
从定级结果图、修正法及因素法定级结果图可以看出,本次定级结果主要是在因素法的基础上对3个行政村的级别进行调整,分别是滨江镇褚港村由三级降为四级,黄桥镇西洋村由一级降为二级,广陵镇通靖村由四级调整为三级。主要是根据现场勘查以及综合分析发现,这3个行政村用修正法确定的级别更符合现状,故对这3个行政村的级别进行调整。
耕地质量定级初步成果经过专家评议和样点地价验证后,我们对初步划分的耕地质量级别及其界线进行实地踏勘。依据耕地利用状况和样点地价的同一性与差异性,对级别界线进行校核调整,最终确定级别及其界线,并量算出各级别耕地面积,结果见表3。
4.2 因素法与修正法定级比较
4.2.1 两者共性分析。
(1)因素法和修正法的基本原理和工作步骤具有相似之处,均采用多因素综合定量评价的方法划分耕地质量级别[6]。因素法定级准确性的关键在于定级因素因子体系及其权重的准确性,而修正法定级准确性的关键在于分等成果的准确性。
(2)2种定级单元划分办法相同。定级单元是划
分耕地质量级别的最小空间单位,两者一般采用地块法进行划分,本次均以耕地图斑为定级单元。
4.2.2 兩者差异性分析。
(1)选取的参评因素因子有差异。修正法是在分等成果上进行修正,定级时仅考虑分等未细化的因素因子,但因素法定级不考虑分等结果,而是直接选取影响耕地质量的自然、社会经济和区位条件,故其影响因素数量多,工作量相对较大[7]。
(2)定级结果的可比性差异。耕地质量分等成果在区域内可以相互比较,故在此基础上进行的修正法定级结果在不
同区域内也具有一定程度的可比性,这主要由于该成果是由地带性因素的光温生产潜力基础上叠加非地带性因素形成的。而因素法定级着重考虑非地带性因素对耕地质量的影响,故定级结果与其他区域不具可比性[8]。
5 结语
从理论上看,因素法定级相对独立,未受到耕地质量等别成果的影响,另外因素法定级单元分值采用百分制,定级指数差异小,耕地级别不易划分。修正法定级在耕地质量等别成果的基础上进行订正,本质上是对分等成果进一步的细化,故成果受耕地质量等指数的影响较大。另外,修正法定级单元分值一般大于100,定级指数差异较大,耕地级别易划分。
综上分析,因素法适用于没有耕地质量分等成果或分等成果过时、评价区域范围较小、受自然因素影响较大的区域。而修正法适用于已有耕地质量等别成果,评价范围较大,考虑定级结果与等别成果能够衔接的区域[9-10]。当然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最好同时采用2种方法定级,两者定级结果相互验证、相互补充,最终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取舍,这样定级结果更科学,更符合实际。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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