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峰
[摘 要]《故都的秋》意味深浓且语言质朴自然。通过整体认知把握文章气韵,通过解析题目领悟包含的意蕴,在批文入情、分层解读的基础上,强调对文字的吟味咀嚼,这样的研读,能更深入把握这篇美文,也更符合新课改教学中“注重文本、自主品味”的要求。
[关 键 词]散文;品味文本;欣赏语言
[中图分类号]I206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2095-8854(2018)07-0005-01
《故都的秋》作为重点阅读篇目,被选入不同时期、不同版本的教材中,足见其价值非凡。在重视人文素养、注重个体感悟能力培养的新课改教学中,研读这篇美文,有着更加不寻常的意义。我认为品读要关注两点:一要关注散文的意味深浓,二要关注散文质朴自然的语言。
一、对课文的整体认知
《故都的秋》的作者身处30年代的旧中国,连年战乱、民生困苦。为了谋生,郁达夫先生辗转流离,饱受人间的愁情悲苦。他追求“清”“静”,但生活中总笼罩着悲凉。所以,我们要体味的是他将生动的故都之秋景物描写和他本人苦涩的况味有机地融合在一起,创造出独特韵味——就是美中有苦涩。
我们都知道,标题就是文章的眼睛。文章的题目是“故都的秋”,“故都”说明了地点,“秋”确定了描写的内容。人们对故土总有一种特别的眷恋之情,这里用“故都”而不用“北平”,表現了郁达夫先生对北平有一种“不是故乡,胜似故乡”的情结。用“故都”来称呼北平,暗含着深厚的文化底蕴。
二、披文入情,品味文本
散文一开头,故园黄叶飞散,秋来了,作者就情不自禁,高声赞美“秋天,无论什么地方的秋天总是好的”。随后,又突然一个转折,着重强调“北国的秋天,却特别地来的清,来的静,来的悲凉”。这里的三个词语,“清”“静”,还有伴随而来的这“悲凉”,让人感觉浓味透心,难怪作者如此迫不及待地一路赶来,唯恐错过机会。
有人这样说过:郁达夫先生用一支生花妙笔把浓浓的秋味表现得淋漓尽致,几乎醉倒了我们,然而却先醉倒了作者自己。的确,让我们一起领略一下这浓秋,作者列举的五种颇具特色的自然风物,固然有其令人心动之处,但怎能比得上作者清晨庭院所见的秋景:很高很高的碧绿天色,秋晨的光影,青天下驯鸽的飞声,叶缝间筛下来的光缕,破壁腰中的牵牛花蓝朵。这里流露出一份惬意,一份沉醉,一种文化人独有的幽静恬适的审美心理。郁达夫没有写北平的宫殿庙宇、亭台楼阁,而是写老百姓家院和普通街道上所见之景,写出了北京的真实。
是的,一切景语皆情语。郁达夫选取了北国的同样是“陨落”的槐蕊,确是这样的:“只能感出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在郁达夫笔下,故都的秋,居然静得连人的耳鼻都无从把握。只有通过一点点极微细、极柔软的触觉,才能感到“花铺满地”的存在。还有那扫帚的丝纹,既有细腻,又有清闲,潜意识下还觉得有点落寞。这种细腻而独特的感受,忧郁而优美的情怀,正是郁达夫所独有的。
为了突出北国之秋的“清”“静”“悲凉”,作者还写到了秋蝉的衰弱的残声,这更是北国的特产。我们读唐人王籍“蝉噪林愈静,鸟鸣山更幽”的诗,确实是有异曲同工之妙,也让人在寒蝉的凄切声中体味了悲凉之情。
陀思妥耶夫斯基说过,“比较,是最好的事情”。郁达夫巧设譬喻,唤起人的形象思维,取南国名胜,“二十四桥的明月,钱塘江的秋潮,普陀山的凉雾,荔枝湾的残荷等等”与北国之秋作比,结果显得色彩不浓,回味不永,“正像黄酒之与白干,稀饭之与馍馍,鲈鱼之与大蟹,黄犬之与骆驼。”愈品味道愈浓,鉴别得新奇、独到。
三、仔细咀嚼,欣赏语言
这篇散文的语言,我们能看到它的美,有三个方面。第一是朴素美,没有痕迹,绝少雕琢。《故都的秋》语言是优美的、朴素自然的,没有词藻的堆砌,可也有作者的精心加工。比如,作者写了“一椽破屋”“一碗浓茶”“破壁腰”“喇叭似的牵牛花的蓝朵”“树缝间漏下来的光缕”,这些看似平平,却有诗一般的情调。再比如,那咬着烟管的“都市闲人”,看似随笔,但无一不经过作者的苦心孤诣。
第二是文章气韵上的潇洒美。郁达夫在行文中,不仅力求造词用字的高度准确,而且十分注意语句的变幻。试看这一句:“唉,天可真凉了。”那“了”字念得高,拖得长,寂静中显得辽远。在选择搭配词语上作者的洒脱,完全脱胎于生活,精当巧妙。
第三是文章景物描写的情韵美。这篇文章,使我们仿佛看到一位读书人在故都的秋天中漫游,那清冷而落寞的氛围,给人一种韵致和谐、色调疏朗的感觉。文章中那槐树的落蕊,秋蝉的残声,那秋风秋雨,无一没有作者感情的烙印。那凄美的景物中就有作者自身的影子。
新课改要求摒弃以往教学中灌输“领悟”、代为“赏析”的旧教学模式,从这个层面上讲,教读这篇意味深浓的美文时,着力引导学生注重文本、自主品味,实际上为我们实践阅读教学的新理念提供了难得的机会。
参考文献:
[1]孔凤华.雨果与陀思妥耶夫斯基文学风格之比较[J].广州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4(4).
[2]蔡永庆.散文《故都的秋》赏析[J].语文教学研究,20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