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回流之下的农村养老问题研究

2018-05-14 17:05史倩霞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8年9期
关键词:农民工养老家庭

史倩霞

[摘要]受国内这几年经济发展环境和沿海地区产业转型升级调整的影响,农民工回流特点更加明显和聚集。针对农民工回流潮下的农村养老问题,结合国内外理论与研究成果,对我国农民工回流的背景与成因简要剖析,探讨了农民工回流与农村养老两者之间的逻辑联系及相互影响,为农民工回流之下的农村养老状况寻求操作性强、针对性强的路线图。

[关键词]农民工回流;农村养老

[中图分类号]C913 [文献标识码]A

1 国内外相关的理论研究

1.1 研究背景简述

农民工回流是一个持续性的过程。从建国后起,至2008年金融危机已出现三次明显的回流潮,而近年来,回流人数日益增多,对回流后的农村养老问题关注也日趋增多。国家对三农问题持续重视,农村经济迅速发展,基建设施不断向城市化靠近,而农民工来源地在破除城乡二元过程中更加注重改善本地劳动力就业状况,部分中年务工人员由于远在他乡打工无法顾及家中的父母及子女,导致农村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问题频发。在此形势下,引发了农民工回流潮。而在回流的动态影响下,农村老人的养老状况从原先的老人互助养老,村居养老也在发生演变,根据回流的不同成因向不同角度进行延伸变化,一味推行一刀切式的家庭养老或社区养老不能很好地解决农村养老产生的新问题。

1.2 农民工回流成因的国内外研究

对于人口流动的研究从19世纪末就已经开始,学者E.G.Ravestein在论文《移民的规律》中指出经济形势对人口流动的影响应在所有外部因素中占主要地位。在R.Herberle、D.J.Burge和Everett S. Lee的研究下,人口流动理论逐渐形成了以“推拉理论”为主导的研究导向,当人们做出迁移的决定时,考量因素大多集中在迁出地因素、迁入地因素、中间障碍因素和迁移者个人介入因素上。国内对回流潮的研究主要分为三个阶段,分别对应三次较为明显且规模较大的农民工回流。建国后出现了一次农民工回流潮,在计划经济时期,研究表明选择回乡的原因多与中国人固有的“安土重迁”思想有关,属于主动性回流,经济考量占据比重不大。第二次回流潮发生了改革开放中期,性质为选择性回流,回流人数较少,理由主要为不适应城市生活和经济不平稳。最近的一次回流以全球金融危机爆发并波及中国沿海为标志,引发农民工集体返乡大潮。此次回流从逻辑上看,农民工进城预计收益与现实收益不符带来的心理落差和现实窘迫感是主要原因。综合以上观点,回流成因随着社会经济制度的变化而变化,经济因素占比逐年增加,通过分析,主要集中于三个方面,第一类是基于经济就业压力的回流,第二类是基于家庭原因的情感性回流,第三类是创业及投资性回流。笔者认为第二、第三类回流是由于个人情感需求选择的主动性回流,起决定性作用的还是以第一类为主的经济性回流。

1.3 农村养老问题的国内外研究

国外对农村养老问题的研究关注点集中于养老责任由谁负担上。在西方学者的研究中,认可度最高的观点是家庭应该承担老年人养老的主要责任,国家政府只是起到辅助、促进的作用。西方国家保险制度比较完善,但在照顾老年人晚年生活上家庭成员仍然是主要力量。国内学者对农村养老的研究,主要集中在農村养老模式问题的解决上,研究的主要观点大体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农村地区养老模式分析,现阶段我国大部分农村地区的养老模式主要分为家庭自我养老、集体社区养老以及社会养老三种形式。家庭自我养老就是家庭中的子女在经济、生活和精神等方面对自己的父母进行照料与抚慰,或者是老年人自身有一定的劳动能力和经济收入,可以进行自我照顾的一种养老模式。集体社区养老的主要对象是农村无子女的老人,这部分老人的生活由集体出资,请专门的工作人员进行照顾,主要采取五保户和敬老院两种方式。社会养老是由国家推行的一种惠民养老政策,由于城乡发展差异,城市居民养老主要以系统的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主,在偏远落后的农村地区,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仍处于起步探索阶段。

2 农民工回流成因对农村养老的影响

2.1 经济性回流造成经济落差

从城市返乡的农民工中,经济性回流占比较大,由于城市制度对于务工人员没有较大的优势,在无法获得更好的物质和精神生活时选择回到农村。城市中存在的户籍歧视是把农民工推向农村的巨大推力之一,它通过配额、征税、附加条件、关闭市场等方式造成了对农村外出劳动力的歧视,阻碍农村外出劳动力在城市的融入。这部分回流者,在反复的回流和离开之后,工资收入低、劳动环境差,在城市难以为继,不得不做出返回农村的回流决策。

经济性回流造成的影响以负面居多,第一是经济压力。回乡之后的农民工如果不能找到适合的工作,很有可能在积蓄花光以后啃老,增加老人的经济压力。农民工的家乡,大多位于中西部地区,收入水平与沿海地区不可同日而语,失去了在外务工的高收入却又一时难以在家乡村找到合适的工作。第二是土地流失。农民对土地的依恋古已有之,但外出务工者回乡后面临无地可种的困境。作为不动产的土地无法同时回流。城乡二元化的破除,新农村的建设让许多农民失去了手中的土地。找不到工作,又没有了赖以生存的土地,精神和物质上的双重压力,会使得回流的农民工中出现放弃养老或者虐老的现象,危害社会和谐稳定。

2.2 情感性回流造成情感代沟

在情感选择方面,中年务工者观念转变较青年更为困难,在家中亲人无人照顾和城乡生活方式冲突无法达成平衡时,做出回流决策也是合情合理。一项基于安徽、四川两省的研究证明家庭情感现状在促使农村外出劳动力做出回流决策中拥有不可否认的作用。情感回流对农村养老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第一是子女与老人天然的血缘亲情纽带,让农村留守老人能够得到精神上的慰藉,促进家庭社会的和谐。在人类历史中,传统的家庭养老一直在人类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家庭中的老人很受家庭成员的尊重,部分由于他们丰富的人生经验以及对家庭做出的贡献,部分由于中国传统的儒家文化和伦理。同时,“颐养天年”和“天伦之乐”是中国老年人追求的晚年生活。第二,在家庭中,可以很好的实现老年人的感情慰藉,有利于填补社会养老的缺位,老龄化速度较快的农村人口对社会养老需求非常巨大,但面临着政府对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有限供给,因此,以家庭养老为核心的传统养老方式在很大程度上填补了社会养老的缺位,部分解决了现代化进程中政府财政负担过重的难题。情感回流的负面影响集中在回流初期,在外务工者与老人之间出现了观念差异,生活方式和生活理念上容易产生摩擦,可能给老人带来情感伤害。

2.3 投资性回流造成生活差异

还有一部分回流人群是出于投资性目的,他们的特点是,自身具有相对较高的受教育水平,在城市的务工过程完成人力资本的原始积累,具有一定程度的现代化经营理念和创新精神。他们作为回乡创业的主体人群,目的是追求更高的经济收益,这种情况下的回流是以个人意志为转移的主动性回流。在安徽阜阳地区回乡创业农村外出劳动力回乡办企情况的调查数据显示,回流潮中出于回乡创业目的的40岁以下人员占94%,普遍受教育程度高于中年务工者。这批以青年务工者为代表的农民工们,通过进城务工积累了一定的资金、技術、管理方法、市场信息、信息网或关系网,在原住地政策和经济形势的吸引下,也成为回流潮中高技术、高知识、高资本的“三高”群体。回乡创业的子女从经济上能改善老人的生活,缓解了社会养老的压力。养老问题便在家庭内部得到解决,老人所需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全部由家庭提供,家庭的天然亲情在代际间传承,在老人失去生活自理能力时,以家庭为载体的养老保险方式具有强大的保护职能。负面影响为,农村的老人由于生活习惯及固有观念,往往固守于农村,生活方式也近乎一成不变;而进城务工人员由于长时间在城市生活,生活方式和态度与城镇居民更为接近,这种生活方式认同上的矛盾容易导致家庭成员之间情感的疏离。

3 提高正影响,降低负影响——应对回流潮的农村养老措施

在推进城镇化建设的过程中,如何进一步提高农民本地就业率,推进中小城镇的制度创新,提高中小城镇转化劳动力和吸引投资能力,推进就近就业。这些都是我们现时需要考虑的问题所在。

3.1 创建就业岗位,提升经济收入

农民工回流现象作为我国的社会生态之一,作为农村经济重要的人力资源和人才储备,建立怎样的模式以更好地保障回流农民工的权利问题值得我们认真思索。除继续推进城镇化建设,加快破除城乡二元结构外,还应改变长期非均衡发展——把有限的资源投入大城市的建设思路,减少教育、医疗、交通及其他资源在城乡间分配不均,鼓励家门口就业, 在合理疏导和管理下,保障农民与城市居民同样享受公共财政供养的、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创建适合农民工的就业岗位,加快经济要素自由流动,消除城乡壁垒。

3.2 展开技能培训,化解情感疏离

我国传统文化讲究以孝养老,能够有效解决当前孝道观念蜕化、家庭伦理道德淡薄、重幼轻老现象日渐突出的现状。农村养老应充分发挥我国传统文化的优势,利用儒家文化在道德上的引导作用,在村居社区重新形成良好的养老道德观念。对农民工进行技能和情感培训,帮助回乡农民工适应新农村的生活和变化,消弭因长期分离带来的家庭成员情感藩篱。

3.3 还地于民,鼓励回乡创业,帮助农民工适应新形势

农民工回乡创业对解决农村劳动力剩余、促进城镇化发展有积极影响。在引导农民工回乡创业的政策上,应结合农村特点,不光从宏观上布局更应从具体政策上进行落实阐述。在土地流转方面,可以根据回乡创业者的创业项目的不同 ,按不同使用年限,分级分类征收土地使用费,并在国家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尽量降低土地出让价格。目前,在针对农村外出劳动力回乡创业的土地使用方面的优惠政策,各地也有不少尝试和实践。例如,重庆市合川区对回乡创业的农村外出劳动力在土地使用方面实行优惠地价,规定以成本价格出让,或采用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河南省信阳市改革土地使用权流转,针对回乡办企的外出劳力土地缺失问题,可依法使用集体建设用地作为经商营业的需求土地,。

4 研究结语及不足之处

本文在回顾建国后我国农村外出劳动力回流历史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农村外出劳动力回流的原因,探究了回流潮对农村养老的影响,并从提升正面效果和降低负面影响两方面解析了养老问题的前景,在此基础上,对如何促进我国农村劳动力流动对农村养老的进步提出相关的对策建议。不足之处在于建议的可行性尚未得到验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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