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虾稻共作”模式发展现状研究

2018-05-14 17:05孟建人张玮甄伟琪周楚欣瞿民淳高铭哲刘潇潇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8年19期
关键词:经济效益

孟建人 张玮 甄伟琪 周楚欣 瞿民淳 高铭哲 刘潇潇

[摘要]小龙虾是关系到潜江市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水产物,是潜江区域内最具竞争力的主导农业产业之一。而虾稻共作模式是进行小龙虾生态养殖的创新性发展,是推动小龙虾产业发展的重要动力。从推动虾稻共作模式扩展的各参与主体的行为分析入手,得出三种不同的推广方式并对比其优缺点。通过分析农户的具体养殖过程与经济效益深化对模式的认识,为虾稻模式的进一步推广建言献策。

[关键词]虾稻共作;虾稻连作;经济效益

[中图分类号]S511[文献标识码]A

1    发展概述

潜江处于湖北省中部江汉平原,北依汉水,南临长江,其气候属北亚热帶季风性湿润气候。境内呈现出河渠交织,堤防纵横,滩堤突起,垸田低平,湖泊星罗棋布,素有“鱼米之乡”美誉,其气候、地形与水文分布具有明显的水产业发展优势。当地多为传统的水田种植,技术投入少,劳动力投入大,经济效益较低。

2001年,潜江市农民刘主权首创了“稻虾连作”的稻田养虾模式——低洼田里的中稻收割后,投入小龙虾,利用稻田的天然饵料生长,次年春耕前捕捞小龙虾,接着再种植水稻。2006年后,“虾稻连作”生态种养模式被写入湖北省委一号文件。在湖北省水产科学研究所专家的技术支持下,2013年“虾稻连作”创新发展为“虾稻共作”,即在技术操作上实现小龙虾与水稻的共作共生。发展至2017年,潜江市已有虾稻共作面积3.3万hm2,小龙虾产量达8.7万t。小龙虾是关系到潜江市农业经济发展的重要水产物。对于小龙虾养殖的研究对潜江市可持续发展具有特殊的意义。

2    研究过程

通过对搜集资料的分析初步确定虾稻发展中各方参与主体。通过分析各主体在虾稻模式创新与推广过程中的行为,确定其各自的角色。虾稻共作模式的发展与推广是各主体协调组织的共同成果,各主体具体分工如图1所示。

现场调研阶段分为机构座谈、公司调研、村庄考察和农户走访。在潜江市水产局的推荐下,选择湖北莱克集团、潜网集团和华山公司进行深入调研分析其产业行为对小龙虾产业的影响。在熊口镇政府帮助下,我们选择甲、乙、丙、丁和戊五村进行走访调研。首先向各村委会同村委工作人员了解本村发展虾稻的历程和管理方式,然后走访农户,记录虾稻共作模式下的具体养殖流程和过程数据,并听取农户对虾稻模式的看法与建议。每个村庄至少走访15户,并总结各村发展虾稻共作的特点,分析其发展模式。

3    模式分析

3.1    “农户自发”模式

“农户自发”模式是指农户自筹资金,将传统水田进行改造为虾稻标准农田,并购置其他生产资料,进行虾稻经营。技术来源以主动学习为主,边经营边探索,其水稻产品和成虾也完全由自己分配或买卖。农户自发模式一方面存在虾稻连作或虾稻共作初期探索的时期。另一方面则广泛存在于临近模式起源地的农村区域,由于组织不及时或农户自发性较强,许多农户纷纷加入虾稻生产。这一模式往往投入成本高,经济效益低;养殖技术跟不上,对抗市场风险和病虫害风险的能力较低。养殖观念落后,风险高。成品小龙虾出售时农户间容易竞相降价,从而影响养殖收益。

据调研资料分析可得,位于熊口镇西北部的丁村和戊村比较符合这一模式。俩村虾稻养殖都没有形成规模,是农户自发进行农田改造进行虾稻共作。其中丁村虾稻田约33.33hm2,约占全村土地的五分之一,戊村村民去年刚开始尝试这一模式,约有16户,虾稻田约17.33hm2。通过走访了解到农户往往自发参加镇上的技术培训或向其他村子农户学习养殖技术。单产年均收益极不稳定,在2000~3000元之间。他们期望本村能统一组织,进行标准化养殖。

3.2    “村委+农户”模式

“村委+农户”模式是村委牵头,组织农户共筹资金,进行土地修整和三通改造(水通、电通、路通) 的虾稻共作模式。对于小龙虾和水稻的收获与出售上也呈现相对的组织性。技术来源主要是村委组织农户参加水产局或当地政府举办的养殖技术培训。这一模式往往存在于初步扩张的阶段,具有一定对抗市场风险及病虫害风险能力,但很大程度上依赖村委组织人员的素质与能力。虽具有一定养殖规模,但是缺乏定期的系统的专业技术培训,往往难以掌控养殖过程中的关键技术指标,凭直觉处理遇到的问题从而影响到小龙虾的产量和品色,降低综合效益。成品小龙虾也主要由商贩收购,同样会遇到商贩恶意降低收购价的情形。

由现场调研可知,位于熊口镇中部的丙村和东部的乙村符合这种模式。两村的虾稻共作模式真正初具规模是从2017年开始,村委牵头将本村农田以小块并大块,集中改造。每家农户按每667m2缴纳400元的标准统筹资金进行农田改造和三通改造。销售途径主要是以自发销售给虾贩为主。潜江市水产专业人员及镇政府派人进行免费培训,如控制水位,培育虾苗等。本村农户大多经营0.53~0.67hm2虾稻田,年纯收益3~4万元。

3.3    “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

“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是指以村委取得农户支持后将全村土地进行登记,整体流转给某公司,公司提供资金统一按照虾稻共作的需要进行土地修整,然后再返租本村农户,即“迁村腾地,返租倒包”,形成规模虾稻共作模式养殖基地。而成品小龙虾或水稻也会优先供应公司。这种模式生产成本低,经济效益好,易于形成规模效应。技术方面有较大优势,统一应对病虫害风险,虾稻产量相对稳定,小龙虾质量较高,利于规避市场风险。当然这一模式需要公司、村委、农户和当地政府的协力配合,推广上需要较高的条件,影响了这一模式的大规模发展。

根据公司调研和村庄考察材料,位于熊口镇南部的甲村符合这一模式,其中甲村有10个村民小组,648户,2588人,共814.73hm2土地。过去多为低洼田地,农田水利设施落后,以传统的棉花、水稻种植为主,是全镇的贫困村之一。2013年,该村被确定为熊口镇“四化同步”建设试点村。华山公司携手该村打造了标准化虾稻共作基地800hm2,基地按照每个虾池2.67hm2的标准,建设了220个标准虾池。虾种选育基地、水稻育秧工厂、生产活动房、水电路等设施配套齐全。该村通过“迁村腾地、返租倒包”的方式,农民继续经营农田,村民统一搬迁至镇上标准化社区。截至目前,基地每年产小龙虾1940t,水稻产量4500t,养殖户年平均收入在15万元以上,昔日散乱的旧村庄变成万亩基地,真正呈现出“田成方、树成行、路相通、渠相连、旱能灌、涝能排”的现代田园风光。

4    经济效益分析

从各村调研数据来看,各村的养殖规模大小不一,各户的虾稻共作农田也大小不等,抽取的农户中最小的养殖面积约0.53hm2,最大的有4hm2,单产纯收益也在2000~3500元之间。鉴于农户自发养殖模式给出的数据多为农户经验估值,“村委+农户”模式多在第一个养殖周期数据尚不充分,我们选取较为标准化的“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模式下的农户数据进行分析。以甲村“虾稻共作”科技示范户赵某承包的4hm2养殖稻田(1.5个标准虾稻田)为例,通过整理其2017~2018年度中进行虾稻共作的过程数据,得到如下表格。

从第一年的效果和收益来看,整体情况乐观。赵某年净收入约18.017万元,達到其收入预期。计算所得每667m2年均纯收益约3000元,也符合多数虾稻养殖户的描述数值。这一收益明显高于传统水田的年收益,甚至高于普通青壮劳动力进城务工收益。而且养殖种植过程中的插秧、收割、收虾等环节由合作社统一管理,农户只需对虾稻田进行日常打理,劳动量适中,时间安排也较自由,能够做到“不离土,不离乡,不离亲”而快速致富。

5    发展建议

虾稻共作模式有力推动小龙虾产业发展,促进新的经济增长点的培育与生成,促进城乡区域之间的经济交流与互利发展,促进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取得良好的综合效益。尤其是其突出的经济效益是推动众多村庄和农户纷纷加入虾稻产业的重要动力。为推动虾稻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提出以下建议:

当地政府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小龙虾产业规划。既要有前瞻性的长远发展规划,促进产业可持续发展:也要制定操作性的年、季发展计划,为各镇各村的虾稻模式的推动提供参考依据,有步骤有秩序地推动虾稻共作模式推广。

积极引导村庄农户同加工企业以及经营者深入合作,整合资金、技术、管理等相关资源,如此既能减少中间环节,降低交易成本,也能引导农户或村庄理性投资,控制扩张速度,降低市场风险。

建立健全小龙虾养殖保险机制,增强其抵抗风险的能力。其风险主要为市场风险和养殖风险。目前成品小龙虾主要供应餐饮业,而餐饮市场具有较强的不稳定性,年际波动和季节波动较大,需求量和价格变化较大。再者小龙虾容易受到病虫害或水旱灾害的影响。完善保险机制,防止大起大落,“虾”落伤农。

[参考文献]

[1] 焦淏嵩,等.“虾稻连作”农业生态系统综合评价一以潜江市为例农业经济[J].农业经济,2011(7).

[2] 吴启柏,等.潜江市小龙虾产业化发展制约因素与对策分析[J].长江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2(9).

[3] 刘闯,陈友明.虾稻共作稻田设计规划技术要点[J].水产养殖,201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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