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道路景观亮化设计研究

2018-05-14 08:55程晨张晓瑞许倩雯
成都工业学院学报 2018年4期
关键词:城市道路设计

程晨 张晓瑞 许倩雯

摘要:城市道路是展示整座城市的发展水平和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风向标。基于我国城市夜环境发展现状以及存在的一系列问题,以人生活需求和城市的发展方向为出发点,提出了功能性、艺术性、人文性及可持续发展的景观亮化设计原则,并针对道路沿线各景观要素的亮化设计方法与手段进行具体探析,从科学与艺术的角度为道路景观设计提供了更多的理论依据。

关键词:城市道路;景观亮化;设计

中图分类号:TU113.6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5-5383(2018)04-0048-04

近年来,仅仅拥有功能性的亮化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当代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的需求,人们将更多的关注点放在亮化设计的科学性与艺术性上。设计人员既要考虑城市白天的景观环境设计,也要合理塑造夜间景观环境对人的行为活动的引导,才能满足人们的各种切实需求,使城市的整体景观设计更加完整。但是,由于城市景观亮化设计在我国的发展起步较晚,并且在我国以往的城市景观亮化设计中,对于城市道路的景观亮化很少有涉及,与国外其他城市相比,我国的亮化设计水平相对滞后。因此,本文希望从城市全面发展的角度出发,在城市道路亮化设计中以景观元素为基础,针对现阶段我国道路亮化设计所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的设计理念与方法,以期为之后的相关设计研究提供理论参考。

1城市景观亮化设计的涵义与意义

1.1涵义

城市景观亮化是指以灯光亮化为主要手段运用的艺术表达方式,它与城市景观设计相结合,通过控制灯光效果所产生的变化,塑造出不同的灯光造型和有序的光感节奏,以形成和谐舒适的城市夜间景观亮化效果。

1.2意义

城市经过长期的发展,形成了以独特的景观元素为各城市特征的形象特色。景观元素是城市的景观亮化设计过程中的重要构成元素,是整个城市亮化设计的核心价值所在。通过整体规划引导、各节点风格塑造的理念进行照明建设规划,从全局出发,对城市夜间环境的设计定位、风格特色及照明技术水平、表现形式、建设布局与实施步骤等方面进行系统的规划,再根据不同区域的功能定位、历史人文和景观地形等特征进行局部特色塑造,使局部与整体的设计相呼应,在变化中追求整体的和谐,由此展示出城市的特色风貌[1],提升城市夜间光环境的整体水平,避免资源的浪费,确保城市整体夜间环境健康有序的发展。

道路景观亮化作为城市亮化设计的一部分,在城市建设过程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良好的道路景觀亮化设计不仅可以展示城市的精神面貌和人文风貌,同时也可以改善城市的治安环境,提高居民夜间活动的安全性,满足居民安全出行的需求。

2城市道路景观亮化设计现状及问题总结

2.1缺少规划,特色缺失

目前我国很多城市的道路两侧的灯光设置大多无系统规划,没有考虑城市整体的夜间景观效果。很多构筑物对亮度盲目追求,而缺少对于构筑物本身的性质、材料、环境等方面的考虑,这种方式很难形成良好的亮化效果,从而影响整体城市风貌。道路内部的光环境基本无统一整体的设计风格和色彩趋向,难以展示城市的自身特色,容易导致千城一面的现象。

2.2能源浪费,“光污染”现象严重

在过去的夜间景观亮化设计中,人们大多数缺乏城市亮化相关理论纲要的指导,导致我国很多城市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不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光源的设置,导致出现空间环境塑造不当现象;照明的亮度设置得过弱或者过强,造成照明设施不能满足行人的基本功能需求,或过度的光线对人们视觉系统产生强烈刺激;能源的浪费对城市环境问题产生影响[2]。“光污染”现象是城市的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并且严重影响了城市的健康发展。

3道路景观亮化的设计原则

3.1功能性原则

功能性是指在道路景观亮化设计过程中,为保证市民视觉的清晰而提供的必要照度,建立引导视觉的灯光识别系统,提高夜间道路行人活动的安全性,运用不同类型的灯光完成功能性的照明任务,是亮化设计中所遵循的最基本的原则。在设计过程中必须严格参照国家照明标准中的亮度水平和眩光的合理控制参数,满足视觉功效[3]。灯光亮度的分布与色彩的配合影响着城市夜环境给人的舒适性,是以满足人的基本功能需求为前提而进行的设计[4]。

3.2艺术性原则

亮化设计中艺术性的展现则是与灯光的形态、方向及动态效果息息相关。道路沿线景观作为夜间亮化设计的载体,为灯光的设计布置提供了表现空间。创造性的运用灯光的变化塑造夜间景观的视觉艺术风貌,通过控制亮度塑造出空间感,控制不同强弱程度的灯光色彩,以综合整体调控景观的饱和度、色调等色彩的其他相关影响因素等。最后,通过明暗虚实的对比,体现出夜间环境中景观元素的各个不同层次,塑造出与白天完全不同的艺术效果,营造符合城市各区域特色的环境氛围,给人一种绚丽的都市照明与艺术相融合的视觉享受。

3.3人文性原则

城市夜间景观的塑造需要体现出其自身的地域特征,反映当地的人文特色。每座城市都有自己长期发展后形成的自身文化,有着各自特殊的发展背景,因此在城市的道路景观亮化设计中要充分考虑到所设计城市中历史的、现代的以及潜在的文化元素,以此烘托出城市的文化底蕴与内涵。掌握城市的特征,研究城市与各局部空间的关系,在亮化设计中赋予景观不同的形态展现,构建亮化设计的总体思路与发展方向,让人们最大程度地感受到所处城市的独特的韵味。

3.4可持续发展原则

我国是一个能源紧缺的国家,在城市道路照明的设计与运行中,要充分考虑节能问题,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若使景观亮化设计能够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关键在于如何解决城市照明与城市能源消耗之间的矛盾关系,使节能思想贯穿于道路景观亮化设计的全过程中[5]。因此,我们在实际设计过程中,既要充分考虑当前城市道路的亮化照明需求,又要有前瞻性地考虑未来城市的发展。

4景观亮化设计在城市道路的具体运用

4.1城市道路景观亮化的设计方法与手段

景观亮化设计在于运用光和色彩的合理搭配设置,塑造不同于白天的夜间景观环境,同时又能延续一个城市白天的繁华景象。照明设施通过规划与设计,体现出所在城市道路的自身特色,沿街建筑的亮化整体统一、相互联系且此起彼伏,沿街的路灯、灯桥、广告灯箱等整齐排列,在连续中又能展现一系列的变化,使路人在照明的功能性指引的同时能感受到强烈的视觉美感。

城市街道总体亮化设计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一是确定出道路亮化的重点区域,以其为中心纵向形成带状的多个亮化高潮;二是对景观亮化的各个组成要素多层次配置光源,在横向形成整体全方位并错落有致的亮化效果;三是通过动静结合的方式设计与配置灯光。

1)道路重点区域亮化

城市中任何一条街道与其他街道的交叉口路段及各种功能的集中地带等都可以作为道路景观亮化设计重点配置区域。由于城市的标志性建筑及较为高大的建筑往往建设得较为集中,便于展现灯光配置而形成的艺术性,能够形成供行人多方位、多视角的观赏空间,因此这些区域应作为道路亮化的重点区域,使亮化在这些区域形成高潮。重点区域之外的路段虽然是作为城市道路的相对次要层次的光源配置,但仍需要形成整体连续的带状灯光。整条道路上既有设置灯光的重点区域,又连续不间断,让行人能在视觉范围中接受到一个接着一个的视觉焦点,穿行在其中步移景异,能够感受到一种强烈的节奏感与韵律感。

2)道路景觀亮化设计中多层次性配光

一座城市交通网中的主要城市街道可以作为整个城市的夜间灯光亮化的主要景观轴。在设计中,尤其应重点注意道路横向断面的灯光设置,需将其规划设计成多种要素形成的多层次光源配置[6]。首先,应将道路两侧的路灯,横跨街道位于道路交叉处的交通警示标志以及广告灯箱等设置成灯光的第一个层次;其次,将道路两侧的绿化小品、展廊等的灯光配置作为道路亮化的第二个层次;然后将道路两侧商业建筑的低层橱窗、招牌等作为道路亮化的第三个层次;最后将道路两侧建筑的立面灯光投射、建筑顶部的大型广告牌等作为的灯光亮化设置的第四个层次。在灯光亮化设计中要使各种类型的灯饰配置得当,形成高低起伏、层次分明、有主有次的景观环境,才能打造整体全方位、横向、纵向错落有致的景观亮化效果[7]。

3)道路景观设计的动静结合

基于亮化灯光的动态与静态能展现出不同的艺术效果,因此在设计中既要区别对待,又需要整体相互结合,才能形成丰富的夜间灯光环境效果。动态的灯光,比如动态射灯、霓虹灯、激光灯、高空摇曳灯等,自身识别度较高,且具备形象塑造丰富、欢乐、积极、活跃及热烈等特点;而静态的灯光如广告灯箱、灯牌、大型的灯光屏幕广告牌等,也同样具有其独特的环境塑造效果,具备如沉稳、永恒、优雅、安静、端庄等特点。在道路景观环境中,需要根据所处的道路环境的氛围和特点确定对于动态或静态灯光的使用,静态灯光一般用于相对较为庄重、严肃的地段,而动态灯光一般用于较为欢乐、轻松、热闹的地段。

4.2道路主要景观要素的亮化设计方法

道路景观亮化设计中的灯光环境塑造必须通过各个不同具体的景观要素的亮化设计共同结合来实现。城市道路的景观要素主要包括沿街建筑单体、植物配置及各个特殊性质的建筑物、构筑物等。这些要素的亮化设计需要首先满足整体的亮化环境的要求,既能表现出该城市道路的个性、特点,同时也不能盲目追求个性,造成亮化设计与整体的空间环境气氛冲突不协调,这也是亮化设计最基本的设计原则。

1)沿街建筑单体亮化

道路沿街建筑单体的亮化设计是建筑群体灯光环境设置的基础,当建筑单体被配置相应的灯光后,就会塑造出新的外部形象、新的建筑外部特征及新的意义。在亮化设计中对于建筑的造型、结构等进行具体的分析,并运用虚实结合、明暗对比及对于建筑外轮廓的勾画等多种表现手法来体现建筑亮化的整体层次感。

建筑单体亮化设计的具体处理手段主要有两种:一是利用灯光的变化塑造艺术的特点。基于灯光本身所具备的可控性、艺术性和多种选择性,可以选择采用从下向上投射灯光,以减弱沿街高大建筑对道路产生的压抑感,使建筑自身的重量感、真实感降到最低[8]。二是通过设置不同的投光色彩,将其与周围环境不相和谐的建筑更加统一地融合在一起,并且可以通过不同色彩的灯光属性表达出不同的建筑属性。不过任何一种亮化处理手法,都必须要以充分地尊重建筑物本身的功能特征为前提。

2)沿街道路植物亮化

城市沿街道路植物的亮化主要分为城市绿地和行道树两个方面的亮化。城市绿地的灯光亮化处理手法主要以静为主,应有选择性地进行局部亮化设计,使整个空间明暗结合,虚实相生。尽可能地创造出园林的意境,注重使用功能和艺术功能相结合,合理设计市民的观赏路径。通过灯光的照射重新赋予植物以色彩,使原本单一的色调变得更有层次,形成更加丰富的视觉效果和空间环境,使这些植物显得更加具有生命力,营造出更加怡人舒适的景观亮化环境效果。对于体量较小的行道树,可以采用射灯投射的方式塑造照明环境。而对于城市因年份较久而生长得高大茂盛的沿街行道树,阻碍整体道路亮化设计的设置,在处理此类行道树的亮化设计过程中,可以忽略树冠部分,突出整体树干的轮廓线,对其进行亮化布置。

3)主要节点构筑物亮化

在城市主要道路的亮化设计中,天桥、灯桥、街头雕塑或景观小品、沿街建筑围墙等同样也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可以在天桥的一侧制作霓虹灯或者广告灯箱、灯牌,以展现出与灯桥相同的艺术效果;而对于道路两侧的街头雕塑或小品等,可以进行全方位的亮化设计,也可将其涂上荧光漆转换成黑夜发光体。既可满足亮化道路的功能性,又能在夜间时段拓展出广告效应。

4.3道路亮化前期规划设计指引分析

1)建立道路等级亮化指标结构

将城市现行道路按主、次、干分为三大类。主干路是城市道路网的骨架,其平均亮度lav的维持值应在1.5~2.0 cd/m2之间,路面平均照度Eav的维持值应在20~30 lx之间。次干路是城市主干路的分流道路,有集散和联系交通的作用,兼有服务功能,

以生活性道路为主,其平均亮度lav的维持值应在1.0~1.5 cd/m2之间,路面平均照度Eav的维持值应在

15~20 lx之间。支路是次干路与街坊路的连接线,以服务性功能为主,开发强度一般其平均亮度lav的维持值应在0.5~0.75 cd/m2之间,路面平均照度Eav的维持值应在8~10 lx之间。关于各等级道路灯具的选择,建议主干路宜采用高压铀灯,也可选择发光二极管灯或陶瓷金属卤化物灯;次干路和支路可选择高压钠灯、发光二极管灯或陶瓷金属卤化物灯。

2)建立道路功能亮化设计结构

城市亮化按功能分区主要分为商业区、居住区和广场休闲区三个片区。商业区是城市中人流比较集中的区域,应选择与周边环境相协调的功能性与装饰性相结合的灯具,以及选用光效高、显色指数高的光源,渲染热闹繁华的氛围。住宅区的亮化属于一种系统景观工程,满足功能需求的同时能达到与居民舒适性、归属性的平衡,营造出温馨舒适的氛围,需重点注意对于光污染的防护。广场用地的亮化方式应相对灵活,灯具美观景致,需突出广场主面的亮化效果,着重塑造中心构筑物的灯光景观形象。

4.4道路景观亮化设计中光污染的防护

在城市道路的景观亮化设计中,照明设施的设置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现行道路照明设计标准,合理地规划和设计城市的亮化工程,科学地选择灯具、配置光源和设计布景。既要美化城市、亮化城市,同时也要节约城市的资源,保护城市的环境;必须加强夜间的广告牌、霓虹灯等彩色光源的规划管理。其次,照明设施的设置必须深化节能观念,加强规划管理,对于城市中存在的“光污染”问题运用综合治理的方式限制照明的用电量,加强“光污染”对于人类的生态环境的破坏与影响的宣传,使人们更重视这个问题[9]。

在道路照明设计过程中,应参考现行道路照明的相关设计标准,对于光源的选择需符合标准中关于节能评价值规定的合理区间。在具体的设计过程中,应提出多套设计方案,以符合照明标准为基础进行综合经济分析,选取最佳方案。设计人员可根据所在道路等级、各时段照明水平以及不同时间段的交通流量等因素,确定相应的时间段需要的照明水平,通过智能控制调节路面照度和亮度,从而达到“适宜照明”(国际照明委员会称之为Adaptive lighting)的效果。例如在一些交通流量较小的路段,可采用在深夜关闭部分灯具来降低路面照度,以实现能源的合理调控。

5结语

城市景观亮化设计是一个长期发展的过程,其形成到规划控制及实施,需要较长时间的发展,其发展没有一个固定的模式,却随着时代不断更新、完善。城市主要道路的夜景观环境的塑造也极大地影响着周边的环境、建筑及城市的发展前景,在设计中不仅要展现出城市的特色风貌,也要保证其生态、可持续的发展方向。基于此,城市道路的景观亮化设计的最优方案必须在符合绿色环保、能源节约和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政策的基础上展现城市道路的特色风采,这对整个城市的发展和人民的生活有着极为深刻的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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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建军,户媛. “城市夜规划”初探:“广州城市夜景照明体系规划研究”引发的思考[J].城市问题,2006(6):3034.

[3]仝晓丽. 城市夜景灯光亮化设计探讨[J]. 山西建筑, 2013, 39(16):116117.

[4]王曉燕.现代城市夜景观规划设计体系初探[J].城市规划, 2000,24(2):5658.

[5]郝洛西.关于我国城市夜景照明发展的几点思考[J].建筑学报,2002(7):3941.

[6]王莉.从城市夜景照明设计看城市文化特色的再塑[J].城建档案, 2008(3):1315.

[7]王荃.“中英一城市夜景经济”的对比研究[D].天津:天津大学,2010.

[8]沈欣荣.夜景观与夜景观设计概念的产生[J].沈阳建筑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 2002,18(1):2124.

[9]岳鹏, 胡文江.关于城市夜景照明的发展现状及建议[J].智能城市,2016(1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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