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农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思考

2018-05-14 12:19吴楠王广斌
山西农经 2018年1期
关键词:新农村建设

吴楠 王广斌

摘 要:本文从现阶段涉农民营企业发展现状出发,结合当前省内的相关政策,分析现阶段涉农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問题,并针对这些问题提出适合的的发展方案和可行的对策,为山西涉农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动力。

关键词:涉农民营企业;新农村建设;农产品加工业

文章编号:1004-7026(2018)01-0032-04 中国图书分类号:F276.5;F320 文献标志码:A

随着国家、企业及个人对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探索,与农业相关的各企业逐渐建立起来。它们利用其自身的有利条件,开拓与农村合作的新模式,最大限度的解决新农村现代化建设中可能存在的问题。它的蓬勃发展不仅能有效的帮助国家解决“三农”问题,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直接或间接的增加农民的收入,还可以为自身的发展开拓空间,寻求新的发展机遇,实现企业与农村建设相互依存,共生发展。

1 涉农企业发展现状

农业兴,百业兴;农民富,国家富;农村稳,天下稳”可见,农村在经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农民生活水平是否提升,农村经济发展是否繁荣,农村设施建设是否完善,对我们国家的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甚至可以说,现阶段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进程决定着中国未来二十年的发展方向。随着现阶段我国对农业发展的持续深入,发展中存在的许多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如农民长时间待在农村,思想比较封闭,陈规陋习根深蒂固,观念落后,加之空城现象日益严重,农村现有劳动力不断减少,这些因素都阻碍着农村进一步发展。

涉农企业就是在这种环境下缓慢发展起来的。2009年,山西省以“一村一品,一县一业”为指导,正式启动了农产品“513”工程和“3313”工程等,为农产品龙头企业的发展提供了健康的平台,并给予重点支持和优惠,打造山西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加快农村产业化的快速发展。在“十二五”期间,农产品龙头企业发展迅速,农产品收入显著增长。其中,有近190多家的企业年收入达到亿元以上,有2家的年收入达到50亿元以上:拥有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25家、中国名牌产品企业7家,入选“中华老字号”的企业27家。省内农业产业化逐渐形成,和“十一五”时期相比,农产品加工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企业数量大幅增加,经济效益不断扩大,农产品加工业吸纳的劳动力人数不断增加,农产品加工业成为全省经济增长中增长速度快,产品加附加值高,有较大发展潜力的重要产业之一。

但是与先进省份相比,山西整体发展水平仍然较低,主要表现为国家政策支持力度不明显,企业融资困难,企业发展规模小,科技含量低等问题,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差距还很大。

2 山西省涉农企业发展的现实性

2.1 国家的政策支持力度并不明确

国家每年的一号文件都和农业相关,尤其是近几年来,对农业的关注程度越来越高,并将其视为国家经济建设工作的重中之重。但是对于涉农民营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性问题,一直都没有明确指出到底该如何参与。如涉农民营企业对新农村的慈善捐助的相关政策,是按照公益慈善政策运行,还是有专门属于自己的一套方法。在涉农民营企业与新农村的建设合作中的土地政策,税收政策,信贷政策是否存在一些优惠鼓励政策;涉农民营企业在雇佣农民,实地培训农民方面,是否可以有一些相关的扶持政策;在新农村与企业的合作过程中是否有一些惠民政策。此外,由于农业生产周期长,资金周转时间长,回报也相对低,远不如投资商业,服务业回报快,导致企业并不愿意一开始就选择投资农业。如果国家可以给予适当的涉农企业优惠发展政策,必定可以吸引更多人在农村发展企业。正是因为国家的政策导向不明确,这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涉农民营企业的蓬勃发展,也影响了新农村建设的发展进程。

2.2 涉农企业融资困难

当前,省内的大多数涉农企业都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不仅要购置国外先进的生产技术设备,扩大生产规模,提高生产产量,还要加大科研投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而这些都需要庞大的资金作为支撑。但实际上,大多数农业产业都面临着资金不足,自身抗风险能力弱,资本运作能力欠缺,中小企业法人信用意识不强等问题,很难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获得融资。大多数企业只能依靠现有资金或者民间借贷进行融资,导致涉农企业的发展受到很大的限制。另一方面,由于涉农企业大多都处于三、四线城市甚至以后,经济发展水平比较落后,导致该地区的担保公司,贷款公司,金融机构基于盈利性的经营原则,难以对企业提供足够的资金支持,信贷供给能力薄弱;而大型的金融机构对涉农企业没有专门的实施方案,在放款时,无论贷款数量的多少,都按照程序层层办理,花费的时间较长,不利于涉农企业的发展。

2.3 涉农民营企业发展规模小,科技水平低

涉农民营企业大多发展规模较小,没有系统的运营管理体制,缺乏专业的技术人才,加工能力弱,很多农产品只是经过了最简单的加工制造,便开始销售,企业仍然处于一个靠数量取胜的状态;另一方面,涉农民营企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大多都是同一个人,这种经营模式在企业刚开始发展的时候,由于企业人数较少,利于集中管理,易提高企业管理效率。但是当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的时候,管理者无论如何有效安排都会搞得身心疲惫,效率低下。而且由于二者集为一体,难以做到集思广益,通力合作,使管理者始终无法超越自我,最终导致企业整体效益低下。

“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使我国农产品的销售又进入到了一个新的时期。在为扩宽农产品销售渠道欣喜的同时也对农产品未来的发展充满了担忧。从目前来讲,省内的农副产品加工业对高新技术的吸收、改造、运用还处于一个初级阶段,即便是一些大型龙头企业也只是依靠引进设备和外来技术扩大生产,严重缺乏独立研发能力,专业性技术人才较少,产品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低。生产出来的产品和用到的工艺基本都是依靠传统经验,缺乏科学管理和提炼,质量不稳定,不能有效地扩大规模组织生产。此外,农业产业的创新能力较低,特别是对自主知识产权的缺乏,是涉农民营企业竞争力不强的主要原因。

3 涉农民营企业发展必要性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在现阶段,我国的农业结构问题日益突出,不合理的资源配置,产业效益低下,农业生产技术落后,农民观念根深蒂固等问题日益严重。但要想从根本上解决这问题必须将社会中方方面面力量都凝聚起来,难度较大,而解决这一矛盾的主要手段在于推动涉农民营企业的发展。

第一,涉农民营企业的发展有利于改善农民居住的生活环境,促进农村劳动力就业长效机制的形成。这些涉农民营企业家大多都出生于农村,由于上学,上班等原因不得不离开农村走向城市,在社会的几番历练之后日渐成熟,决定回报家乡,由于其本身就是来自农村,对农村的生长环境,生活习惯,存在的问题都很清楚,加之很多成功企业家都有回报家乡,造福家乡的愿望,因此可以更好地将农村建设与企业发展结合起来。他们的参与不仅可以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建设,更重要的是还可以将自己在社会上运用成功的企业管理模式,市场意识,以及亲身经历,所见所闻带回农村,为实现生活富裕,文明和谐的农村建设奠定基础。此外农村“空城”现象严重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农村基础设施落后,没有成规模的企业,迫使农村有技术,有文化,有精力的精壮青年外出打工以谋求更好的发展。

涉农民营企业的发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个问题,它将农村的劳动力和土地资源优势等充分结合起来,为农民拓宽就业渠道,极大程度的调动了农民作为新农村建设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促使农民可以安心留在自己的家乡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二,涉农企业的发展有利于农村生活的稳定,让农民重新找到乡村生活的乐趣。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民收入差距越来越大,农村一度成为了经济落后的代言词。特别是近几年来,农村附近建立了不少企业,导致很多农民都没有了耕地,农村生活方式边缘化,对农村这块土地的归属感越来越弱,以至于在农村的发展过程中滋生了很多不稳定因素。而涉农民营企业突飞猛进的发展大大加快了农村城镇化进程,逐步减少影响农民基层生活的不稳定因素,最大程度的解决农民由于收入差距不平衡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帮助农民重新找回乡村生活的意义,使他们又可以像以前一样享受着村庄特有的温馨感、幸福感、安心在农村扎根发展。

第三,涉农民营企业的发展有利于农村基础设施的改善,在农业的生产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涉农民營企业的发展一方面可以完善在企业里工作农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了却无后顾之忧;另一方面也可以对农村的基础设施予以改造。如在村中发展企业,必定要对农村的道路进行一个修整,对村镇周边进行重新建设,一些资金较为雄厚,有实力的企业还会对农村的医疗事业,供暖水电工程,卫生工程等方面的进行资金投入,对农村基础设施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

这些企业家在市场上经历了多年的摸爬滚打,有着较为先进的经营理念,极强的市场意识和竞争意识,这些意识在生产经营活动的方方面面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在生产前,涉农民营企业可以大力发展公司-基地-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即以涉农企业为龙头,利用其自身所拥有的资金、技术、设备、专业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在农村选择适合的场地建立为农业产品生产基地,基地的经营运转承包给当地的农民来开发经营。在生产中,企业对这部分农民按照职能的不同分别进行专业的技术培训,并且在生产过程中给予技术指导,逐步提高我国农民的生产技术水平。在生产后,由专业的技术人员对农产品进行深层次的加工、包装、销售,完善生产流程。这一系列举措大大减少了农民所承担的风险,使农民可以安心生产,有利于提高农产品生产价值,改善农民的生活,增加企业利润。

4 涉农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的建议

4.1 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措施

各级政府机关应该着手完善相关的政策,为涉农民营企业的发展提供政策保障。涉农民营企业对新农村建设的投资建设要尽可能给予政治激励,如县乡级政府每年可以拿出一部分资金来鼓励发展比较好的企业,也可以用来扶持那些发展效果不明显的企业;完善相关的配套设施,对涉农民营企业的申请审批应该简化程序,促使企业可以快速运营;涉农企业在土地使用上,产品运输上,资金信贷上,国家应该给予一定的扶持政策;对一些和涉农企业有关的收费项目,先进行系统的整理和排查,取消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对一些必要的收费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企业发展和农村建设的负担。同时,要强化政府对涉农民营企业的积极引导作用,在企业和农村的合作过程中,政府的监管作用是必不可少的。各级政府要根据制定的相关政策、相关管理条例、规划等,积极参加到新农村的建设中去。

4.2 畅通融资渠道,组建股份制生产基地

当前,资金的缺乏是制约当地企业进一步发展的重要因素。针对当前发展环境,政府应该加大对农业产业的扶持力度,完善金融秩序,打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畅通融资渠道,不断完善农业产业的信贷担保体系。由政府引导,支持各种类型信贷担保机构的发展,为涉农企业的贷款提供保障。同时由于涉农企业对资金很强的季节特点,银行应该对涉农企业制定专属制度,根据季节性的特点,简化手续,缩短审核时间,不断促进涉农企业的发展。

另一方面,作为企业自身而言,由于资金都相对比较紧缺,可以通过合并成大型企业使资金、技术得到共享,发挥资源互补的优势。同时重新组建后的涉农企业由于规模扩大,资金充裕,极大地程度的提高了抗风险的能力,具有较强的竞争优势。

4.3 培养创新意识,增强社会责任感

涉农民营企业是新农村建设中的骨干力量,在农村经济的不断变革中,涉农民营企业踏着这班顺风车不断发展起来,成为新农村建设的一股新生力量,但是和预期计划相比仍然有一定的差距。随着“互联网+农业”发展模式的不断完善,涉农企业面临着更多挑战。

要实现平稳长足的发展,企业还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创新意识,改进农业生产技术,努力开发自主产品,延伸农业产业链,充分运用农产品高附加值模式,不断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同时企业还需要树立利益均沾、企农共赢的合作理念,单丝不成线,独木不成林。只有当企业和农民成为责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感情共同体的时候,农民才能实实在享受到合作的好处,企业才能得到长远的发展。

4.4 逐步健全参与新模式

第一,慈善捐助模式。这是在外工作“本村人”参与新农村建设最普遍直接的一种方式。当村里需要修路、盖学校、铺管道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都会联络在外闯荡的“本村人”。他们也会怀着一颗回报家乡的感恩之心,对家乡建设尽心尽力的扶持。这些举措帮助农民改善了生活条件,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农村贫困落后的程度,对农村的建设发展起到了一定的推动作用。

第二,利益均沾型。农业的先天不足导致单个农户获取生产资料的成本较高,面临的风险较大,严重阻碍农村的现代化建设工作。而涉农企业的发展也需要当地农民作为劳动力,在企业提供基地上生产运营。比较常见的一种方式是企业先在农村成立一个小型加工厂,将接收到的贸易订单分配给加工厂,与此同时雇佣大量的本村劳动力进行加工制造,充分合理的利用农村剩余劳动力,共同对农产品进行生产、加工和制作。形成了企农合作,共同盈利,利益均沾的良好局面。

第三,直接领导型。村里的主要负责领导由当地涉农企业的中上层领导来担任,用自己多年来管理企业的经验治理农村、对农民根据需要进行专业的技术培训,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幫助农民就业,加快农村的经济建设路程。

5 发展涉农民营企业对新农村建设的意义

5.1 改善生活环境,促进农村劳动力机制的形成

这些涉农民营企业家大多都出生于农村,由于上学、上班等原因不得不离开故土走向城市,在社会的几番历练之后日渐成熟,决定回报家乡。由于其本身就来自农村,对农村的生长环境、生活习惯存在的问题都很较为了解,加之很多成功企业家都有回报家乡,造福家乡的愿望,因此可以更好地将农村建设与企业发展结合起来。他们的参与不仅可以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更重要的是还可以将自己在社会上运用成功的企业管理模式、市场意识、以及亲身经历,所见所闻带回农村,为实现生活富裕,文明和谐的农村建设奠定基础。此外农村“空城”现象严重的主要原因是因为,农村基础设施落后,没有成规模的企业,迫使农村有技术,有文化,有精力的精壮青年外出打工以谋求更好的发展。

而涉农民营企业的发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这个问题,它将农村劳动力和土地资源优势等充分结合起来,为农民拓宽了就业渠道,极大程度的调动了农民作为新农村建设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农民可以安心留在自己的家乡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5.2 农村生活的稳定,重新找到农村生活的乐趣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国民收入差距越来越大,农村一度成为了经济落后的代言词。特别是近几年来,农村附近建立了不少企业,导致很多农民都没有耕地,农村生活方式边缘化,对农村这块土地的归属感越来越弱,以至于在农村的发展过程中滋生了很多不稳定因素。而涉农民营企业突飞猛进的发展大大加快了农村城镇化进程,减少了农民由于收入差距不平衡引发的一系列问题,最大程度的避免农村基层生活中可能出现的不稳定因素,帮助农民重新找回乡村生活的意义,促使他们可以安心的在农村建设发展。

结束语

充分发挥涉农企业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作用,是企业家义不容辞的责任和光荣的历史使命,也是这些“本村人”回报家乡,回报祖国的一种有效方式。只有将企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二者紧密结合起来,才能实现新农村建设的长远发展,这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立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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