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服务“四个转变”大局

2018-05-14 10:25吕霞鄂崇荣
党的生活·青海 2018年1期
关键词:格萨尔实验区保护区

吕霞 鄂崇荣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没有高度的文化自信,没有文化的繁荣兴盛,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指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深刻內涵和丰富底蕴,指明了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向,对我们做好文化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和重要路径。根据十九大报告中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结合厅党组年初开展文化名省大调研的安排部署,通过多半年的工作调研,与省垣相关专家、传承人的交流座谈,组织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论坛等方式,重点就如何以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推动“四个转变”这一课题进行了理论和工作层面的研究思考。

一、我省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基本情况

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是我省非遗保护工作的重头戏,已成为全省文化建设的新亮点。目前,文化部已批准设立21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涉及17个省(区)。其中,青海省占了3个,分别是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格萨尔(果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藏族文化(玉树)生态保护实验区,是目前全国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项目最多的省份。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于2008年8月批准设立。经过多年的探索实践,保护区在改善热贡文化传承环境、提升热贡文化传承活力、营造传承氛围、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走出了一条少数民族地区保护文化生态的新路子。格萨尔(果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于2014年7月批准设立。保护区设立后,在非遗传承人群培训、传统工艺设计研发、传播载体丰富拓展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藏族文化(玉树)生态保护实验区于2017年1月批准设立,其《总规》编制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另外,省厅还批准设立了土族(互助)、德都蒙古(海西)两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青海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得到了文化部的肯定和认可。文化部先后于2011年、2017年两次在青海黄南召开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现场交流会、工作座谈会,来自全国的数百名代表考察学习了热贡的做法和经验。

二、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与推动“四个转变”之间的内涵关系

2016年12月29日,青海省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聚焦“四个扎扎实实”重大要求,结合青海的发展任务,提出努力实现“四个转变”即从经济小省向生态大省、生态强省的转变;从人口小省向民族团结进步大省的转变;从研究地方发展战略向融入国家战略的转变;从农牧民单一的种植、养殖、生态看护向生态生产生活良性循环的转变。2017年5月,省第十三次党代会进一步将“四个转变”明确为青海立省之本、省情之要、强省之策、富民之计。从文化省情分析,“四个转变”关注的核心是生态保护绿色发展、凝心聚力团结进步、提高站位主动跟进、农牧业转型发展等关乎青海科学发展的战略性问题,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实践中,文化部早在十年前提出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部署,文化生态保护区是指“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对历史文化积淀丰厚、存续状态良好,具有重要价值和鲜明特色的文化形态进行整体性保护,并经文化部批准设立的特定区域。”十年来,文化部先后在我省批准设立了热贡、格萨尔(果洛)、藏族文化(玉树)生态保护实验区,通过对保护地各族群众世代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如以唐卡为代表性品类的热贡艺术、以格萨尔说唱为内容的史诗格萨尔、以“卓”“伊”“玛尼石刻技艺”等为代表的玉树藏文化等的保护实践,来实现保护区建设“项目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总体目标。我们认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正是文化工作服务“四个转变”的重要载体、重要抓手。

(一)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是促进经济小省向生态大省、生态强省转变的重要推力。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责任在生态,最大的潜力也在生态。青海在全国甚至全球生态安全中的战略地位十分重要。我省3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涉及黄南、果洛、玉树,属于青藏高原自然生态脆弱区。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强调“人文环境与自然环境协调、维护文化生态平衡的整体性保护”。体现的是对某种文化赖以生存的自然、人文环境的系统保护,关注人类与其文化生态的双向同构关系,保持自然区域与社区、文化、精神的紧密联系。文化在人类与其生态环境之间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人类通过文化认识到能源或资源,同时又通过文化获取利用能源、资源而改变环境。保护自然环境,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生态大省、生态强省建设注入丰富的文化内涵,提升自然生态的文化价值,见人见物见生活,是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应有之义。自然生态保护维护了生物多样性,文化生态保护维护了文化多样性,在三江源头实现了自然遗产与文化遗产保护的有机统一。

(二)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是人口小省向民族团结进步大省转变的重要路径。青海少数民族占全省总人口的比例超过47%,民族区域自治地方面积占到全省总面积的98%,是少数民族占比最高的省份。多民族、多宗教的禀赋决定了民族团结进步在青海全局工作中的特殊地位。青海世居各民族有着悠久灿烂的民族文化,本土各民族文化是青海文化的重要标识,民族文化的挖掘、整理、保护、传承、弘扬对于坚定文化自信、推动文化名省建设有重要意义。青海省在全国较早提出创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区”,2016年青海省委作出“从人口小省向民族团结进步大省转变”的战略部署。我省3个国家级、2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占全省总面积的90%,保护区内非遗资源丰富,非遗项目集中。据统计,5个保护区共有国家级非遗项目33个,省级项目60个。这些项目是当地优秀传统文化的典型代表。通过保护区建设,有效挖掘、利用各级各类非遗项目的综合价值,以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促进当地各族干部群众增强文化自信,促进不同文化间的互相尊重、互相理解、相互交流,凝聚共同的价值取向,不断增进共同的情感基因,不断夯实青海民族团结、长治久安的文化之基。我们应肩负以文化人的职责,在立足本土资源打造特色文艺精品、特色文化产业方面,做好规划、谋好项目。在意识形态引领、核心价值塑造、文化事业促进、文化产业振兴工程的实施进程中推动人口小省向民族团结进步大省转变。

(三)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将有力推动青海从研究地方发展战略向融入国家战略转变。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国家文化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需要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维护国家文化安全、推进当代文化创新发展等战略视角认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大意义。与此同时,青海生态保护、文化建设实践,不但受益于国家“一带一路”、西部大开发、东西部扶贫协作的普惠政策红利,而且受益于国家支持青海等省藏区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人口较少民族发展、开展对口援青等特殊政策红利。青海三江源国家公园体制试点顺利推进,江河源头重现千湖美景,祁连山、青海湖等重大生态保护工程深入实施,一大批重大基础设施相继建成,青海迈入高铁时代,西宁至六州全部通高速公路,“一主六辅”民用机场格局基本形成,均与国家重大战略的实施息息相关。

越是民族的就越有可能具有世界性的重要文化价值。在财政基础薄弱,经济条件有限的青海建设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也是主动融入国家发展战略的举措,同时在建设过程中,需深入研究和把握国家战略走势,找到更多结合点,争取更多与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相关的国家专项资金,紧扣强化国家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功能、国家战略资源接续地功能、承东启西纽带支点功能,积极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积极契合国家“美丽乡村”“特色小镇”“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建设”等重要政策,“坚持文化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原则”,把相关建设内容和目标融入到国家总体战略中,才能争取大投入,在保护传承场馆建设、推动传统工艺振兴、特色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搭上国家发展的快车。同时要以高标准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使其底蕴、内涵,项目、成效与国家要求相匹配。

(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将助推农牧民积极培育从单一的种植、养殖、生态看护向生态生产生活良性循环转变。我省大多数地区自然条件严酷,公共服务水平相对较低,农牧民群众增收渠道较窄,脱贫攻坚任务重,生态保护与民生改善协调互促互进机制有待进一步建立健全。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强调“尊重人民群众的文化主体地位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活态传承的原则,”体现的是保护区建设“见人见物见生活”理念,我省的5個保护区内有各族群众世代传承的文化价值突出、传承面广、具有一定商业价值和市场潜力的传统技艺、传统美术类项目23个。比如被誉为“家家从艺、人人作画”的热贡艺术创作,比如被誉为河湟地区乃至贵南等地广大农牧区妇女看家本领的“河湟刺绣”“贵南藏绣”技艺,果洛、玉树的牛羊毛编制技艺、黑陶制作技艺、海东的酩馏酒制作技艺、广大藏区的藏医药炮制技艺、各族群众的服饰制作技艺等等,都蕴含着通过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而焕发生机的可能。多年的保护实践证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可成为当地农牧民群众精准脱贫,实现生态生产生活良性循环的“助推器”。在青海,各族人民通过保护利用世代传承的非遗项目增收致富的例子很多,如2016年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有热贡艺术从业人员3万人,实现销售收入6亿元。在互助土族文化保护区,加入刺绣合作社的妇女,通过刺绣技艺的传承增加收入已成惯例,先行走上保护传承路子的土族妇女,近两年在文化部传承人群研培计划的带动下,参加了在广州大学、青海师范大学等高校举办的6期培训班,近350余人次接受了新产品设计研发、市场营销方面的培训,古老的河湟刺绣技艺已成为当下广大妇女姐妹在家门口增收的手艺。在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中,通过保护利用设施建设、智力引进、资金支持等多种方式,帮助保护区内传统工艺从业者不断改善传承环境、增强传承后劲、解决工艺难题,提高产品品质,培育品牌,拓展市场,带动非遗传承人群增收致富,助推农牧民从单一的种植、养殖、生态看护向生态生产生活良性循环转变。

三、督促落实《指导意见》,扎实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

2017年8月,省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全省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作出了整体部署。《指导意见》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指导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的规范性文件。我们将把贯彻落实《指导意见》作为全省非遗领域的一号工程来抓,从组织协调、工作摆布、项目实施等方面加大力度,不断推动确定的各项重点任务、重点项目逐一落地。

关于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目标,提出把保护区建成“项目丰富、氛围浓厚、特色鲜明、民众受益”的生态区;建设原则上,提出坚持以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为核心,加强整体性保护,发挥地域优势,突出民族特色,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类指导、稳步推进;建设布局上,提出以三个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为龙头,兼顾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

围绕这一建设目标、原则和布局,针对各保护区内文化资源丰富,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集中,文化生态系统维护较好,但也存在文化生态保护的政策体系还不健全、有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面临失传、特色文化品牌缺乏、传统文化资源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程度不高、浓厚的地域文化氛围尚未形成等问题,着力从以下几个方面推进文化生态保护区建设:

(一)提高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项目的保护水平。

各级非遗项目是保护区建设的重要支撑点。把增强名录项目的传承能力、提升名录项目的实践水平摆在保护区建设的突出位置。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类别特点和存活状况,“因项施策”,制定保护规划,实施精准保护,增强每个保护项目的针对性、实效性。对传统技艺类项目,注重代表性传承人核心技艺的传承及原材料保护,征集代表性传承人主要代表作品,鼓励探索生产性保护方式;对传统表演类项目,注重资料的挖掘和整理,及时抢救记录老艺人所掌握的特色技艺,利用现代科技手段珍存其艺术精华,加大对传统剧目、表演团队的扶持力度;对民俗类项目,注重政府适度引导与民众自发传承相结合,通过开展各类民俗节庆活动,促进活态传承。借鉴国家级非遗项目“河湟皮影戏”联动保护的做法,继续探索跨地域项目的整体性保护路子。逐步建立和完善国家级、省级非遗项目的绩效考核和动态管理机制。

(二)构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体系。

不断拓展非遗传承渠道,积极探索家族传承、团体传承、社会传承、学校传承等多种传承方式,逐步建立起多元化、多层次的传承体系。进一步落实代表性传承人的各项扶持政策,不断提升代表性传承人的社会地位。建立和完善代表性传承人名录,形成各级项目有代表性传承人、一定区域有代表性传承人队伍。实施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抢救性记录工程。培育一批示范作用明显、辐射带动力强、德艺双馨的先进典型。改进和完善代表性传承人的申报认定、考核管理办法。依托高校开展研培计划,帮助广大传承人群提高传承实践能力。鼓励和支持非遗进校园,培育新的传承群体。

(三)推进核心区域的整体性保护。

倡导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生态保护理念,保护非遗孕育环境的可持续平衡和整体性保护,在传统村落中保留原住民,保护原住民的生活方式。热貢文化生态保护区重点推进“一带两片”(即隆务河谷地带和双朋西片、泽库和日石经墙片)、格萨尔(果洛)文化生态保护区重点推进“三区三带”【黄河源格萨尔赛马称王地(三姊妹湖)核心保护区、德尔文史诗村——龙恩寺核心保护区、格萨尔狮龙宫殿核心保护区和格萨尔寄魂山核心保护带、年保玉则神话核心保护带、班玛碉楼文化——格萨尔寺院群核心保护带】、藏族(玉树)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重点推进“三河”流域(通天河、结曲河、扎曲河)文化生态的整体性保护。在具体建设过程中,注重保持核心区域的历史风貌和传统文化生态,形成当地独特的人文景观。

(四)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馆(所)建设。按照布局合理、特色鲜明,机制灵活、功能优化的原则,积极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馆(所)建设,形成“地区有综合馆、项目有传习所”的设施网络,发挥传习馆(所)集中传习、交流、研究、收藏、展示、展演等功能。打造标志性传统文化展示传播中心。实施传习场所建设提升工程。依托当地传承人、民间艺人,积极探索与各地农牧民生产生活相适应的传习点建设。

(五)培育和打造一批特色文化品牌。充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和多姿多彩的民族风情,培育和打造一批特色文化品牌。热贡文化生态保护区做大做强以唐卡为代表的热贡艺术品牌,以热贡六月会为代表的民俗文化品牌,以石经墙为代表的石刻文化品牌。格萨尔(果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重点培育以达日县狮龙宫殿、甘德县德尔文史诗村等为代表的一批县域格萨尔特色文化品牌。藏族(玉树)文化生态保护区重点培育和打造以“卓”“依”为代表的藏族歌舞品牌,以嘉那玛尼石刻艺术为代表的玛尼石文化品牌,以“赛马节”为代表的民俗文化品牌。逐步形成“一地一品牌”格局。

(六)推动非遗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文化传承之脉、文艺创作之源、文创设计之魂。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独特优势,培育个性鲜明、风格独特的特色文化产业,带动旅游产业发展,助推精准扶贫,实现非遗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以落实“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为契机,逐步在每个保护区设立传统工艺工作站,促进传统工艺提高品质,形成品牌,走进生活,增加就业。对保护区内具备一定传承基础和生产规模,有发展前景,有助于带动就业的传统工艺项目予以重点扶持。

(七)开展多层次的传播展示交流活动。

以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博览会、成都国际非遗节、青海文化旅游节为重要展演交流平台,充分展示青海非遗资源的独特魅力;做大做强“热贡唐卡艺术博览会”“玛域格萨尔文化旅游节”“玉树赛马节”等节庆活动,带动各地开展特色文化推介宣传。支持保护区内特色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传承人、工艺美术大师“走出去”,在国内外办个展、设立展示窗口。打造一批以《热贡神韵》《格萨尔王》《音画玉树》《彩虹部落》《唐卡》等为代表的民族歌舞精品剧目,拍摄一批以《格萨尔》史诗为代表的反映地方民族文化特色及传承人精湛技艺的专题片,出版一批反映当地民间文化研究成果,以及系列民族音乐、民族舞蹈、地方戏剧的图书和音像制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载体,加强对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的宣传报道,努力营造文化生态保护的良好舆论氛围。

(作者系省文化新闻出版厅副厅长、省社科院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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