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莉萍 曹文薏
随着时代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发展,互联网的迅猛发展融入到金融行业中,形成了一种新型的金融业态,快速的发展必然会带来问题的出现。因此在各行业领域中都出现了互联网风险。控制互联网金融风险,维护金融安全既能保障国家的安全,又能使各个行业领域稳定发展。国内相关学者从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的角度对互联网金融的风险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诸多监管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措施。
互联网金融 金融风险 金融安全
引言
2017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指出,金融安全作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现在面临的具有战略性和根本性的事情就是维护金融安全。习总书记同时在维护金融安全的事情上提出了具体任务,在监管上要加大力度,重点对金融市场和互联网金融开展全面的排查。新兴领域一互联网金融经过最近几年的快速发展,也暴露了风险,近三年以来全国对互联网金融进行了全面的治理整顿,至今由国务院组织相关部门所开展的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行动依然在加大力度进行监管。与此同时,在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现状下,国内学术界对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分析及监管对策研究也在不断深入。
互联网金融的发展及其重要性
在這个时代下,新型金融业态一一互联网金融将互联网基因与金融基因进行了高度的融合,使其兼具了传统金融的,和互联网的满足用户多需求、信息更加透明和高效的交易方式的优势,这种创新型的金融拥有着互联网技术和信息通信技术,使得之前限制传统金融服务的时空问题得以解决,金融资源配置以更好地方式设立,因此使得金融服务效率大幅度提高,金融交易的成本更大程度地降低。对于消费者而言,获得了更舒适的金融消费体验。综上所述,互联网金融让国家的发展和社会和谐运转同时拥有着普惠性、便捷性、开放性和共享性的特点。
互联网金融背后的强大支撑力是具有无穷发展潜力与活力的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技术,其具有的多元化融资体系为国家的安全维护提供着决策支持。同时其作为一种金融创新,高效地提升了国家安全系统的稳定运行速度并为国家安全的维护提供着重要的信息以作为决策支撑。
国内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分析
学者们大多从定性分析的角度研究互联网金融的风险。冯乾等(2017)就风险行为和规制问题探讨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交易双方信息不对称和地位不平等、行业羊群行为以及道德风险和不当激励这三个方面的问题导致了风险的出现,伴随着此类风险的出现,不仅让社会成本大幅度增加,还使得公众对互联网金融行业的信心受到损害。王波等(2018)从政治、经济、社会和信息四个角度的安全问题深入分析了互联网金融的风险。邢真等(2018)则从风险的表现形式层面上进行探讨,认为操作风险、技术风险和信用风险是互联网金融风险最主要的三大表现形式。
也有学者从定量分析的角度研究了互联网金融在各行业领域中存在的风险。黄海龙(2013)选择电商平台行业作为研究的对象,基于信贷乘数效应对电商金融中存在的隐形和显性风险进行分析,研究结果表现为隐形风险包括声誉风险,显性风险则是量化放贷风险、技术安全风险和操作风险。桂杨等(2018)以实证分析的方法分析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研究采用模糊层次分析法进行权重计算,最终从多个因素中筛选出了权重大的技术风险和信用风险,其为导致互联网金融风险出现的主导因素。
应对互联网金融风险的方法
互联网金融以大数据与云计算等技术为依托,在大到国家行政机构的管理,小到人们的日常生活和工作的空间里具有着强烈的存在感和影响力。
谢平(2014)认为应主观能动性能从源头进行风险的治理,在坚持鼓励互联网金融进行形式的创新的同时也要把守住监管的底线,对不同经营模式的行业选择合适的管制方式。杨东(2015)也是从管制方面提出相关法律规制体系的建立与完善至关重要,其中信用风险和系统性风险是重点管制方面。侯建强(2016)选择对人们的日常生活中时刻存在的支付方式进行其创新方式的研究,得出了三条应对风险的建议:从法律机制上加快信息保护立法;打造更优化的大数据库;对现有的金融监管体制进行深化的改革。向泽臻(2017)则从逻辑思维上分析互联网金融风险的规制问题,从创新逻辑、监管逻辑和整治逻辑三个方面进行风险的规制有利于互联网金融的长远发展。
结论与感悟
互联网金融是信息时代高速发展的产物,也是传统金融和信息时代结合而创新的一种模式,时代的主题是各个行业创新和发展的根本所在。相比于操作风险和技术风险,信用风险是金融发展的固有风险,要更好的发展金融就必须解决金融的固有风险,我国政府和行业必须大力建设新型信息系统,还要加强各个行业之间诚信的建设,风险规制路径关键还是在于制度建设,以法律法规的制定为基础,明确法律底线,结合有力监管与专项整治将互联网金融领域有序化。这样才能更好地促进经济新常态的发展,也有利于各个行业产业结构的完善和改革。
[1]黄海龙.基于以电商平台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研究[J].上海金融,2013(8).
[2]谢平,邹传伟,刘海二.互联网金融监管的必要性与核心原则[J].国际金融研究,2014(8).
[3]杨东.互联网金融的法律规制——基于信息工具的视角[J].中国社会科学,2015(4):107 - 126.
[4]侯建强,王喜梅.支付创新、信息行为与互联网金融风险管理[J].财经科学,2016(10).
[5]向泽臻.关于互联网金融风险规制路径研究[J].当代旅游,201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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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王波,郑联盛,王兆斌.互联网金融风险分析及监管一一基于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视角[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18 (1):7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