樊雅洁
贵州黔东南是一个由个少数民族组成的自治州。各少数民族形成了一个小聚居,创造了灿烂多彩的黔东南民族文化。文化是植根于独特的自然环境社会历史环境和悠久的历史,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就有西江千户苗寨。我们不仅可以在黔东南州的民族文化旅游景点,还可以看到黔东南民族文化旅游经济发展现状。本文旨在通过研究西江千户苗寨在政府主导下的发展历程与现状,从而更好地认识政府对于旅游产业乃至市场经济的影响作用。
政府主导 民族旅游 经济发展
西江千户苗寨概况
(1)西江千户苗寨概况西江苗族村处于贵州省,雷山县的雷山东北部,到贵阳市的距离约为260公里,到黔东南州州府凯里市约35公里,距离县城约36公里。近6000人以上的村,1330多户,所以称为“千户苗寨”。是苗族的宗族。近年来,西江苗寨的旅游业发展很迅速,这与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是分不开的。
西江千户苗寨的苗族文化资源丰富,苗族建筑、饮食、服饰、语言、风俗和苗族银饰,保存完好,被称为世界上最大的苗寨。西江千户苗寨旅游开发的过程中,苗族文化元素被重视,许多苗族文化从幕后走向前台,成为吸引游客的重要因素。
(2)政府主导下西江千户苗寨民族文化旅游发展概况
西江千户苗寨继被列为“贵州东线民族风情旅游景点”之后,又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04年被列为全省第一期村镇保护和建设项目中的五个重点民族村镇之一。次年,正式成为“中国民族博物馆西江千户苗寨”。逐渐,西江千户苗寨被越来越多的旅游者所得知,前来旅游、观光的人也大幅度增长,特别是近几年,西江千户苗寨的发展更为迅速。
政府主导下西江千户苗寨民族文化旅游模式分析
(1)政府主导下的旅游规划
自从1982以来,贵州省人民政府的西江作为乙类乡村旅游开放地区以来,西江镇旅游已由政府主导。各相关单位都提出了一些行之有效的策划。《贵州省旅游总体规划》中,将西江作为了A级开发重点,重点放在苗族传统民族文化旅游上。再加上2008年在西江举办的“第三届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为西江旅游业的发展提供了更大的空间和机遇。
(2)政府主导下的村寨民族旅游形象建立
在旅游目的地的旅游形象感知非常重要。在西江镇旅游发展过程中,雷山县各级政府主导了西江苗寨旅游形象的建立与推广,旅游形象口号也经历了从“千户苗寨”到“世界最大苗寨”的一系列变化。
(3)政府主导下的旅游开发
在2008之前,西江千户苗寨旅游业的发展仍处于自发状态。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到90年代,只有极少数游客到西江。在20世纪90年代后期,游客开始增加。西江苗寨真正的“火”始于政府直接参与旅游开发和发展,2008第三届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在西江苗寨举行。为了提高旅游村的建设,政府投入了巨额资金用于西江改造,包括游方街、表演广场、沿街店面和吊脚楼群的改造包装等,投资高达近亿元。这样,政府的西江苗寨旅游开发模式启动。
(4)政府主导下的旅游管理
雷山县人民政府,以及雷山县旅游管理部门主导了西江的旅游管理。成立了雷山县西江景区旅游产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西江景区管委会,管委会下设了一个办公室和六个工作组。分别有:办公室、景区秩序维护组、旅游市场拓展组、经贸招商组、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组、规划与建设管理组、消防及安全保卫组。管委会常驻西江苗寨,和西江镇政府分工协作对村寨景区进行日常管理。
西江千户苗寨旅游业发展的趋势分析及理想模式构建
(1)政府有限主导
因为在中国旅游业的发展过程中,市场不完全、信息不对称、自然垄断、外部性和公共物品,有必要引入政府的参与,使旅游资源有效配置。但“政府”并不意味着“政府财政”、“政府主体”和“政府掌握”,它是在市场化的基础上进行的资源配置。无论是政府职能的扩大,经济运行不应该损害市场竞争的基本原则。只有这样,市场才能够发挥基础性和持续性的作用,政府与市场的功能才能够互补。
(2)引入利益相关者并加以协调
1.培育社區主体
社区作为历史积累的载体,蕴含着丰富的地方知识,是旅游发展中的主体。然而,由于利益群体的分化和制度的原因,农村的社区自我利益的主张表现得不足,便成为了乡村旅游发展中的弱势群体。群体素质相对较低,而乡村旅游社区的整体发展只有真正参与,才能实现。所以我们需要通过培训、教育、组织培训等方法培育旅游精英社区主体,以实现真正的使社区村民参与社区旅游的发展。
2.引入旅游企业
西江苗寨的开发具有民族特色,除此之外还涉及许多市场、管理等方面的问题,所以西江千户苗寨旅游业发展在政府主导下,还需要引入专业的旅游企业。它们能够在遵守政府制定的制度前提和条件下,对西江千户苗寨的旅游业发展进行比较具有专业化的管理,从而使得受益方增加,并且使得收益者得到更多民族文化旅游带来的经济效益。
3.充分发挥第三方的力量
所谓第三方力量,就是独立于政府之外,并且区别于市场部门的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行业协会、志愿者团体、学者阶层、新闻媒体等组织和群体。要促进西江民族文化旅游,需要充分发挥政府、旅游企业和社区之外的第三方力量。它们没有直接地参与到旅游当中来,但是其作用不能忽视。它们能够对政府起到一定的制约作用,并且政府也能够适当咨询其意见,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培养村民的技术和能力,换言之,培育西江千户苗寨的社会精英群体。
(3)制定法制规范
在政府主导西江千户苗寨民族文化旅游的同时,需要制定一定的法制规范来限制政府的过度主导,同时也规范西江旅游开发中各主体的行为。政府的主导并不是主宰,其要在市场资源的配置上才能实行。不论政府的职能扩展到多广泛的层面,经济运行都不能损害市场竞争的基本原则。因此,在西江千户苗寨民族文化旅游业的发展过程当中,应该是定科学、合理的法制法规,从而使得其发展过程更加积极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