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进入21世纪以来,起源于日本的“同人文化”,通过传播媒介互联网在中国本土扎根生长。在中国,“同人”原指志同道合的朋友。在网络时代,“同人”指作品根据电影、小说、游戏、动画等原创创作出的绘画、小说、影音等作品,且不具有商业性质。本文将以中國的网络大众文化为背景,分析国内网络文学小说的经典之作《盗墓笔记》,从作品延伸、文本重建、身份重构分析同人文化是怎样通过媒介平台进行自我生产和繁衍的。
关键词:同人文化;重构;受众;二次创作;粉丝群体
目前,有学者给“同人”较为清楚的定义:“同人创作者以他人的作品(或真人、历史原型)为基础进行再创作,或再利用原创的某种因素再创作而获得衍生作品、发布和围观阅读该类衍生作品的一系列文化行为[1]。”《盗墓笔记》作为国内的超级IP,其同人文化形成体系并向圈内外扩展。与普通粉丝相比,同人作品的粉丝多进行“二次元”创作,衍生出于原著人物角色、情节等类似的欣赏性作品。
一、综述
有关同人化的相关资料不少,但基本停留在理论和较为片面的分析,需要结合近些年同人化作品加以具体完善。《盗墓笔记》作为相对来说高认同、高品质、强生命力的优质IP,在媒介融合的背景下衍生众多同人作品,对于研究媒介环境的变化有着较为重要的意义。本文将以《盗墓笔记》同人作品及其对应衍生的活动进行分析,以其百度贴吧、新浪微博、哔哩哔哩视频网站等媒体平台为支撑,去分析同人文化的重构性特点。
二、分析
1.《盗墓笔记》的流行及衍生品
《盗墓笔记》是以“盗墓”为题材的网络小说,故事以吴邪、张起灵和王胖子三人为线索,开展了“铁三角”的探墓之旅。作者南派三叔除了创作八部主题不同、角色相同的故事外,另外补充创作《藏海花》《沙海》等同系列作品,为《盗墓笔记》系列IP提供了强大的故事延伸库。
值得注意的是,《盗墓笔记》在吸引了百万忠实粉丝的同时,其“同人作品”的繁盛也为其开拓了一个独特的文化圈。《盗墓笔记》早期于2006年,在百度贴吧“鬼吹灯”吧进行初次连载,而《鬼吹灯》则被认为我国首部以盗墓为题材的网络小说,加上与前者高度相似的人物设定,使得《盗墓笔记》至今难以摆脱“抄袭”的言论。即便如此,《盗墓笔记》仍旧在盗墓小说圈中开拓一方新天地,这与小说自身庞大的空间架构、跌宕起伏的情节、人物性格的生动拿捏、文学因素丰富、市场化运作等因素息息相关。
此外,《盗墓笔记》除了原著九年内销量高达2000万册,在衍生品同人作品上,对各个平台的使用较为充分并以不同形式呈现。如音频影视类(微电影、广播剧、季播剧、MV、MAD等)、文字绘画类(同人小说、漫画、手绘、海报等)、现实活动类(cosplay、话剧等)。其中,网络季播剧截至2015年8月17日,总播放量接近23亿。此外,线上同人作品遍及网络各大平台,包括百度贴吧、QQ空间、新浪微博、动画视频网站等。截至2018年4月7日,百度贴吧其中同人精品贴共3166个,回复数最高达147950条。在“有妖气”漫画官网上,漫画《盗墓笔记》总点击高达8296万,人气为583.8万。这说明小说具有强大的内容吸引力和文化生产力,有着延伸至市场各个角落的趋势,对于研究我国国内的同人作品研究有一定参考价值。
值得一提的是,2015年8月17日,是小说主人公张起灵从长白山“回归”的日子,而在现实中,长白山游客暴增50%,来自全国各地的《盗墓笔记》小说粉丝聚集于此,共同等待一个小说人物的回归。这种打破次元的文化现象,表明了一个超级IP的巨大影响力。
由此可见,由IP为核心的文化产业已经成为大的趋势,南派三叔成立南派投资公司,不断扩大以《盗墓笔记》为优质的核心的市场。在其庞大的市场经济效益和文化影响力面前,其中本质是源于文本的文化丰富性和话题聚集性。
2.同人文本的重建和再生产
通过梳理不同平台的同人作品,会发现其依赖于原著文本而进行重构和进一步生产。文本是精神客观物化的形态[2],约翰·费斯克认为,把所有的文化产品均视作文本,由符号组成、可被“阅读”和解释,是“意义生成与交换的核心”[3]。本文的文本专指《盗墓笔记》原著,作为由IP所延伸出一系列同人文化作品的源头。
《盗墓笔记》同人文化作品皆来自其早期的《盗墓笔记》纸质出版物,该系列连载小说以传统的纸媒形态为主,其在网络空间的不断传播,促生了以小说为原文本、多种形态呈现的粉丝热衷的同人文化。2015年,由南派三叔正式授权的《盗墓笔记》页游和手游陆续登陆市场,游戏定位为卡牌游戏,引用原小说庞大的世界观和经典场景元素,加上南派三叔个人线上线下、粉丝自发宣传等途径,游戏人数不断上升。同人文化通过重构小说原文本,让游戏情节和原文高度契合,从而较为良好地融为一体。
其次,同人文本的重建和再生产体现在表情功能和视听功能的联系上。前者强调的是小说人物的内心感情,后者则指以图像、音频等一系列表达形式,而同人文本的重建则较好体现了二者联系。小说人物潘子为保护主角吴邪逃出张家古楼而牺牲,最后一刻曾对吴邪说:“你往前走吧。小三爷你大胆地往前走啊,往前走,别回头。”在多数粉丝心目中,潘子是敢作敢当的硬汉形象。在哔哩哔哩弹幕网站上,UP主“升斗小苠”投稿了一部名为《【盗墓笔记】潘子牺牲片段》,整合原创同人漫画和广播剧配音,把同人创作者心中的潘子形象再现于视频网站上。
该同人MV截至目前浏览量近3.7万,粉丝多表示催泪和对潘子的悼念。虽然该篇同人作品以个人观点为出发点,但其对原文本的重建和再生产时,与原文本形成的自然紧密联系,能够较好获得其他同人参与者的认同并进行多次传播。
3.同人群体的身份重构性
有学者把“身份”译作文化认同,意味“文学和文化研究中的民族本质特征和带有民族印记的文化本质特征[4]”。本文所提的“身份”为“身份认同”,意指为一种对身份的确认。随着近些年网络的飞速传播,“迷妹迷弟”“腐女”“同人女”等多种群体的出现和兴起,有关受众通过大众媒介获得身份认同的研究越来越多。
同人群体属于高度活跃、高频使用媒介的受众群体,就本文而言,《盗墓笔记》的粉丝自称“稻米”。同人群体通过线上线下的實践活动,通过各类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自身需求,增强对自我身份的认同,而这种自我满足的行为主要体现在“消费”上。在同人群体的访谈中,有人称在早期接触《盗墓笔记》小说时,由于良好的阅读体验和个人情感的投入,开始延伸为现实中的其他消费行为,如购买小说的cosplay画册、参加签售会、制作周边等。
普通读者依靠纸质为媒介的小说原文本,在阅读时依靠个人想象和理解构建世界,建立和小说原著的桥梁。在网络时代,互联网能够更为快速便捷的将同人作品传递至受众手中,不论是音频、手绘,还是同人小说、影视,受众通过百度贴吧、新浪微博、弹幕网站等多种媒介,不断满足自己对小说原文本的追求和扩充心理。在这个角度上,读者不论现实身份、年龄如何,他们在和同人群体的交流中开始重新认识自我,构建自我认同身份(即为“稻米”)。
值得注意的是,相比先前的仍处于二次元的同人作品,小说粉丝对季播剧、电影传播出一定的抵触心理。同人作品为多数受众带有个人标志的情感解读,而影视作品演员的部分角色设定、情节改编等不能完全符合受众心理,导致不少人对大众媒介产品产生抗拒。媒介平台给粉丝群体带来了符号生产和传播的自由,受众原本是信息的顺从者,这种对抗式的行为,一定程度上也表明了同人群体对自我身份的认同和信息主导者身份。
四、结语
同人文化的重构与同人参与者息息相关,而媒介给后者提供了更好的观点生产平台,从而进行交流和二次生产。同人受众通过媒介的自由平台,表达自我对原文本的热爱和追求,同时增强对同人文化中自我身份的归属认同感。在跨越不同的媒介平台时,在重构原文本的行为下,不断完善同人文化的孵化体系。
注释:
[1]李雨晨、杨学军.解构中国当代同人文化——以网络科技对文化的影响为视角[J].新闻爱好者,2015(06):45-49
[2]李本友.文本与理解—语文阅读教学的哲学诠释学研究[D].西南大学,2012
[3][美]约翰·费斯克.关键概念:传播与文化研究辞典[M].北京:新华出版社,2004:291
[4]王宁.文学研究中的文化身份问题[J].外国文学,1999(04):48-51
参考文献:
[1]刘昕怡.亚文化视野下的《盗墓笔记》同人传播研究[D].安徽大学,2016
[2]马倩.消费文化语境下的中国盗墓题材小说研究[D].吉林大学,2016
[3]周莹.盗墓笔记吧的粉丝生产及认同研究[D].南京师范大学,2017
作者简介:
万家凝,女,西南科技大学文学与艺术学院新闻系广播电视学本科生,主要从事广播电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