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亚颉
摘 要:精准扶贫是新时期我国扶贫工作的总指引。文章论述了精准扶贫政策的科学内涵,系统阐述了精准扶贫的含义和内容,以及对国际反贫困理论的贡献。从贫困户识别、扶贫工作管理、政策跟进等方面探索精准扶贫创新之路。
关键词:精准扶贫;核心要义;政策创新
贫困是人类进入文明社会以来各个国家面临的共同难题,是全球关注的大课题。精准扶贫是具有中国特色的一项贫困治理举措。十八大以来在精准扶贫战略的指引下,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巨大胜利,贫困区域范围大幅缩减。但是,按照最新调整的贫困线,我国仍有三千多万贫困人口,扶贫工作仍然任重道远,进入全面攻坚阶段。研究我国精准扶贫政策的科学内涵及其创新路径,有利于更好地把握新时期我国脱贫攻坚工作新思想、新战略、新要求,为进一步完善、优化扶贫举措提供支撑。
一、精准扶贫政策的基本内涵
1.精准扶贫的核心要义和内容体系
精准扶贫是在我国扶贫开发实践不断深入和贫困问题不断演化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适应新时期特征的扶贫政策框架,是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举措。精准扶贫政策的核心是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确保扶贫政策和措施真正落实到人到户,以精准帮扶、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从源头治理贫困,带领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精准识别、精准帮扶、精准管理和精准考核构成精准扶贫政策的而基本内容。精准识别是前提和基础,精准识别是指通过群众、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评议、村和乡镇两级两次公示、乡镇和区县两级两次审核,精准识别贫困户,掌握贫困户完整信息,了解需求。精准帮扶是内核,是在精准识别的基础上,掌握致贫原因,因贫施策,采取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确保帮扶措施有效精准到户到人。精准管理是保障,要求对扶贫工作做到全方位的精准管理。对扶贫对象、扶贫项目管理精准、监督扶贫资金规范使用、确保精准帮扶到户到人。精准考核是巩固和提升精准扶贫工作成效的必要手段,做到在已有脱贫成效基础上,加强对扶贫工作的考核,强化精准扶贫政策实施的成效。
2.精准扶贫对国际反贫困理论的贡献
贫困是各个国家的共性难题,反贫困是整个国际社会、国家或地区应共同承担的责任。随着不断对贫困问题的深入认识,以及扶贫工作的有效推进,贫困概念、反贫困的理论也在更新,形成了区域、制度、权利、文化等不同视角的反贫困理论。精准扶贫政策是对世界国际反贫困理论的延伸,体现了人本、赋权、合作的理念,在该思想的指导下,扶贫工作更具体化、更具可操作性,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精准扶贫理论体系。以人为本,是所有反贫困理论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保证每个人日常居住、饮水、健康、教育等基本需求,是最基本的反贫困任务。精准扶贫政策在我国现有扶贫政策体系之上,实现了精准识别到户到人、精准实测到人到户。赋权提能,旨在减少和消除权利、机会不均等现象,提高贫困人口的参与度与参与能力,积极引导贫困人口参与到经济社会发展来,以此推进贫困治理。精准扶贫政策是对这一理念的继承和发展,通过产业带动、教育培训、等措施给予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更多的发展机会,提高贫困人口个体的自我发展能力,让贫困人口更多享受经济增长红利,实现脱贫致富。参与合作,源于参与式发展理念,是在当前反贫困实践中取得的先进经验,参与合作理念注重贫困人口在扶贫开发过程的参与及合作,贫困治理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更需要广大贫困人口以及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合作。而且精准扶贫政策强调精准帮扶、精准施策、精准管理,这更要求政府、社会、企业等不同帮扶主体与贫困户、贫困人口直接的对话合作。
二、精准扶贫政策创新路径
1.建立贫困户综合识别体系、完善户档信息
在现有的贫困识别和建档立卡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完善贫困户基本信息,建立建档立卡信息与不动产登记、低保、公安系统等信息衔接与共享平台,更精准的掌握贫困户的基本信息,为精准识别奠定基础。建立多维度贫困户识别方法,综合考量农户收入能力、可支配能力和消费能力进行研判,实现贫困人口识别与评判科学灵活化。结合新时期致贫原因呈现的复杂化和多样化,从传统角度单纯考察收入指标体系的方法已经不能适应新时期脱贫攻坚工作的新挑战和新要求。必须不断总结各地扶贫工作过程中的经验与问题,积极探索贫困户识别多元化评价体系和办法,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精准实施提供有力支撑。
2.健全精准扶贫工作动态调整与监管机制
贫困人口“有进有出”才能实现真正精准识别、精准帮扶。应完善贫困户动态调整评议机制,形成更加灵活的退出与回退体系,对因病、因学、因灾、因婚等因素返贫的贫困人口应及时重新纳入贫困户,对贫困回退人口造成贫困发生率超过一定标准的脱贫村,应按照规定重新核实为贫困村。以收入和“两不愁、三保障”为参照,明确贫困户的退出标准,创建完善退出机制。同时对已脱贫户状态跟进监督,关注已脱贫户的生活状况,将返贫农户及时纳入扶贫对象,继续进行帮扶,着力降低贫困地区农户返贫率。
3.明确扶贫责任清单和帮扶进度计划
加快推进完善扶贫协作工作机制,明确责任清单、研究制定扶贫考核目标体系。尽快完成扶贫开发任务分工,细化扶贫部门和各相关责任部门在精准扶贫工作中的每一项责任,列出责任清单,确保扶贫任务细化到部门到责任人。精准扶贫是手段,精准脱贫是目标,要加强扶贫工作督导检查,完善帮扶计划督促工作,定期开展扶贫工作问题整改工作,根据中央、省市、区县反映的问题以及以乡镇、村一级自查发现的问题,逐项对照认真进行整改,明确并严格控制存在问题整改时限,以及扶贫任务和责任的完成时间节点,提升扶贫工作实效。同时,进一步完善社会扶贫的参与和导向,指导社会资金和扶贫资源科学高效利用,确保社会扶贫力量真正投向最需要的地方,避免扶贫资源重叠使用,提升扶贫资金使用成效。
4.加强精准扶贫配套政策措施的跟进
加快推进制度改革,开展政策试验和制度改革试点,优先在贫困地区典型县域推广实施,加强要素资源在贫困地区流转,激发贫困地区发展动力和活力。将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提上日程,重点提高贫困地区农村土地利用率,解决土地闲置问题。对精准扶贫项目,加大扶持力度,助推扶贫建设项目保质保量、如期完成。以建立精准扶贫专项基金制度的目标,推进国家政策性银行机制的创新。目前,贫困地区的扶贫企业存在资金短缺、贷款困难的问题,金融扶持应向贫困地区扶贫企业、农户加大倾斜力度,解开公益性项目基层资金配套政策的束缚。在现有扶贫小额信贷的基础上,增加金融信贷产品的种类,建立健全农户授信机制,不断创新金融扶持政策以及实施模式,实现金融扶持资金精准到户到人,真正让有资金需要的扶贫企业、贫困户直接获得无担保、无利息的贷款。不断完善贫困地区保障体系。保证有突发重大伤病、重大灾害或其他重大变故情况的家庭能及时得到救助。完善面向农户房屋、牲畜等的财产险和政策性保险,引导农户积极投保,减轻或避免因重大自然灾害对家庭造成的经济冲击。织牢社会保障这张兜底网。
三、结语
十八大以来我国扶贫开发事业蒸蒸日上,取得骄人成就,初步形成了贫困治理的中国模式和经验,为国际反贫困实践作出了贡献。精准扶贫政策的提出更是助力我国扶贫开发事业向纵深推进,为目前脱贫攻坚战提供战略指引,为全面脫贫目标任务指明方向。但我们仍要不断总结扶贫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要有发现扶贫领域问题的眼力、直面存在问题的勇气和解决面临问题的能力,不断完善扶贫政策和工作方法,指导我们更好打赢脱贫攻坚战,带领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助推实现实现小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