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媛
商业银行票据业务是一项传统的银行资产业务,是建立在商业信用的基础上,将银行信用和商业信用有机结合,并为经济活动提供一整套的交易融资工具。近年来,我国票据市场迅猛发展,票据承兑量、贴现量和交易量都呈快速增长态势,为我国金融市场的稳定和繁荣起到了有力的支撑作用。对银行来说,票据业务完善了银行的资产负债结构,提高了资产的流动性和安全性,增加了银行收益。但在宏观经济放缓的大背景下,票据领域积累的一些潜在风险逐渐暴露,加上操作层面上的各类不规范交易行为和不完善的从业人员管理等,导致票据市场风险事件频发,给银行的持续稳健经营造成了较大影响。
一、当前我国商业银行票据业务风险的四大特点
我国票据业务兴起于20 世纪80 年代,之后大致经历了票据业务的探索阶段(1981-1994 年)、基础建设阶段(1995-1999 年)、高速发展阶段(2000-2014 年)、变革发展阶段(2015 -2016年)、深度变革阶段(2016年至今)等五个阶段。票据市场日益成熟,规模不断扩大,并逐渐发展成为金融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自2015 年以来,受到宏观经济、金融市场和票据市场各类参与机构的共同影响,伴随着外部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进一步深化,与实体经济密切相关的商业银行票据业务“黑天鹅”事件不断发生,票据行业的灰色地带逐渐暴露,并呈现出以下四个特点:
一是票据业务大案频发、多发。据有关媒体报道:自2016 年以来,农行北京分行、中信银行兰州分行、天津银行上海分行等银行相继发生票据风险事件。从已公开的票据事件看,仅2016 年票据涉案资金已超过100 亿元。
二是风险从传统纸票领域转向新兴电票领域。2009 年,由央行建设并管理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ECDS)正式建成运行。该系统优势之一就是降低票据业务的操作风险:接入ECDS 之后,从出票、保证、承兑、未用退回、背书、质押、解除质押、贴现、提示付款、逾期提示付款、追索到同意清偿,票据业务全流程电子化。在此情况下,纸票易被仿制、变造等风险不复存在。但是2016 年7 月份,一向以“安全”著称的电子票据也曝出巨额风险事件,给票据业务风险的防范带来了巨大挑战。
三是票据中介大量参与交易导致风险滋生。票据市场的参与者一般为实体经济中的企业和各金融机构,承兑、直贴业务的参与双方为企业和银行、财务公司等金融机构,转贴现、回购和再贴现业务的参与双方为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或央行。而伴随着票据业务的快速发展,商业银行与企业之间、各类金融机构之间、大型银行与中小银行之间的运作模式和交易方式已发生显著变化,民间票据中介作为主体大量参与到票据业务链条之中。与相对规范的金融机构相比,缺乏监管的民间票据中介机构鱼龙混杂,少部分票据中介打着票据买卖的旗号,伪造交易背景资料骗取银行承兑或贴现,甚至铤而走险,从事非法集资、股票配资、合同诈骗、控制同业账户等违法行为,极易对票据买入行、业务合作行的票据安全性、资产安全性和交易安全性带来风险威胁。
四是票据业务创新可能引发新风险。在“互联网+”热潮方兴未艾和民间金融创新意识提升的背景下,部分商业银行加快了互联网票据业务的创新发展,信托、证券、保险、资管、基金等非银行金融机构越来越多的涉足票据市场创新领域,互联网票据理财产品、票据资管、票据收益权转让等类票据产品层出不穷,可能存在跨市场客户资质缺失、新业务运作模式不了解,资金支付管理、风险识别与风险定价不到位等情况,从而带来新的风险隐患。
二、商业银行票据业务主要面临四大风险
从商业银行票据业务自身的特点和票据市场发展的情况来看,当前票据业务主要面临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和合规风险等四个方面的风险。
(一)信用风险。主要表现为,办理票据承兑业务时,对申请人的信用状况不了解,调查不够全面,导致票据到期日申请人未将风险敞口部分资金交存银行,导致银行垫款;办理贴现业务时,将票据持有到期向承兑行托收,企业在承兑银行没有资金,且承兑银行也不兑付;对于票据买入返售交易而言买入返售交易到期时,卖出回购方不向买入返售方支付资金并赎回票据。
(二)市场风险。主要是指利率风险。目前,商业银行票据业务市场定价基本以Shibor为基准,易受降息、降准等政策影响。同时,票据业务是高度市场化的银行业务,票据利率极易受市场因素的影响,利率频繁波动造成的不確定性给票据业务带来了一定的风险,也给银行票据业务的经营带来了困难。对票据转贴现业务来说,要实现“高买低卖”才能实现收益,买入票据时利率确定,但卖出票据时的利率是不确定的。如果票据交易出现“低买高卖”则给银行带来损失。
(三)操作风险。部分犯罪分子利用各种技术手段,克隆、伪造或者变造票据,以达到欺骗银行或客户,进而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往往给银行或客户带来较大损失。面对这些伪造或者变造的票据,若果不借助特殊的技术手段,一般人甚至是银行人员也较难辨别真伪,极易引发操作风险。
(四)合规风险。银行因为各种自身原因主导性地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等而遭受的经济或声誉的损失。票据业务规避监管的方式较多,且根据监管环境的变化,其主题形式也在不断地动态调整。从近些年的案例来看,一般有腾挪信贷规模、规避风险资产、虚构贸易背景、伪造虚假票据等方式。个别商业银行甚至在季末或年末,通过票据“买断+卖断”交易模式,将部分利润转移至他行,后由他行再通过“买断+卖断”交易模式,将先前转移的利润再返还给对方,以此达到调节考核利润的目的。
三、商业银行票据业务风险防控建议
(一)完善票据业务相关法律制度
当前票据承兑业务的基本法律依据是1996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2004年8月28日审议修正。但是,随着我国经济、金融的改革发展以及网络金融手段的进步,对票据转贴现业务已产生较大影响。建议推进对《票据法》相关条款的再次修订,以推动票据业务的创新和规范发展。
(二)进一步推动电子票据业务发展
电票可以有效解决效率和票据风险问题,相对来说,电票操作风险更低,也为整个票据流转的过程提供监管便利;系统风险更低,能减少票据买断式回购交易方式;信用風险更低,有利于优化信用环境。建议进一步扩大电子票据交易主体,提高电子商业票据系统覆盖率,提升电子商业汇票占比。
(三)尽快完善全国统一的票据交易平台和交易市场
我国票据市场尚未建立完全的信息披露机制,导致票据市场和票据业务存在信息不对称和信息披露不完全的现象,使得票据市场运作效率和市场作用的发挥受到影响。由央行筹建票据交易所,可实现与央行征信、清算、电票、商业银行与企业、金融同业等关联系统的功能互通和数据共享,成为服务实体经济和金融业的信息快而准、功能齐而全、服务精又好的综合化平台。
(四)商业银行要进一步强化内控合规管理
商业银行要全面树立合规理念,在业务经营中始终坚持内控优先、审慎经营的原则,坚持关键岗位、职能部门分离制约,规范营销行为,确保内控制度落实到位。要健全票据业务管理制度体系,在全面分析业务各环节风险点的基础上,完善制度设计,规范操作流程,从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层面有效堵塞风险漏洞。完善绩效考核机制,彻底摒弃重发展、轻风险,重业务、轻管理的经营理念,平衡好短期效益与长期效益、业务拓展与风险管控的关系,避免不当激励或过度施压引发员工违法违规风险。
(五)加强客户资质和员工行为管理
一方面要加强银行客户资质管理,对票据交易对手实行集中统一的名单制管理,定期评估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动态调整交易对手名单,不得与交易对手名单之外的机构开展买入返售(卖出回购)票据等同业业务;严禁与非法“票据中介”、“资金掮客”开展业务合作,严防“票据中介”冒用交易对手名义参与票据交易。另一方面,要加强对员工的管理、教育和监督,大力开展内部业务培训和合规教育,加强对管理人员和重要岗位工作人员的行为管控和行为排查,严禁员工参与各类票据中介和资金掮客活动,严防银行票据资金被套取、挪用,违规参与民间借贷或非法集资。
此外,监管部门也要加大监管检查力度,重点针对票据账户开立、资金划转、背书交付、减值准备及风险资产计提等关键环节开展现场检查。对发现的违规问题、违规机构和相关责任人,要从重从严问责,有效打击票据市场乱象,为银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作者单位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金融市场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