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红丹
存货这一名词的理解,是说在企业日常经营过程中的用于流通的产品,以及在货物全部售空之后,以备不时之需而存在于企业库存中的产品。在企业提供生产与劳务的过程中当中,可能会出现供应不上的情况,这时候存货的存在可以填补企业的货物供应空白,便于企业的产品得到顺畅的销售渠道。企业在进行存货处理的时候,会根据企业发展和销售货物的需要,进行适当的存货处理,这就需要企业管理人员能够把握好存货的供需问题,不会造成存货的浪费,也不至于导致存货供不应求的情况出现。本文探讨存货归属极其相应的会计处理问题,这些基本问题也是企业最重要的问题。
一、当前对外购存货的归属确认及其会计处理
现代社会,在进行外购存货的归属确认及其会计处理等问题的时候,没有明确的企业规范和法律条文,因此,企业在这一方面的管理上,还处于空白的状态和水平。然而外购存货的归属确认以及会计处理等问题对企业来说是十分重要的问题,企业如果处理的不得当,将会对企业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对于理论界来说,通常利用会计核算的具体科目,来说明企业的存货问题。例如,第一类是外购存货已经验收入库,购买方已经支付货款,即“钱货两清”。其会计分录为(按实际成本法计价,下同):借 :原材料、库存商品等,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银行存款等。这样的会计分录,可以清晰的说明企业的存货情况,而且在会计人员记录的时候,是具有一定的根据的,不至于导致企业进行核算的时候出现混乱的局面。因此,外购存货的归属问题,企业利用会计分录解决,是十分有道理的。
二、当前对外购存货的归属确认存在的问题
企业在对外购存货归属和确认,具有不明确、不完整的问题。企业在对外购存货的确认,基本上都需要三个标准以上,而且确认起来,程序极其复杂,根本不能在短时间内完成企业的外购存货的归属确认问题。同时,在企业进行外购存货确认的时候,确认的标准非常不科学。很多企业在存货确认的时候,根本不找专业性的财务人员进行确认,只是随便在企业中找到一个员工,就进行实际的存货确认。这样是极其不合理和不科学的,会导致外购存货的归属确认存在一定的误差,而且在进行确认的时候,导致企业的日常财务工作暂停,严重影响企业的运营效率。对于外购存货归属的确认问题,要根据当时的销售存货的状况进行确认,不能依靠财务人员的预测手段进行猜测,这样是没有科学依据的,很容易造成误差。如果赊销双方当时约定的是送货上门的形式,在购买方没有收到货物之前,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风险全部归属于销售那方,因此,不应该确定购买者那方的存货。
三、完善外购存货的归属确认建议
(一)以取得所有权作为存货归属确认标准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由出让人转让给买受人。因此,除了法律另有规定的之外,当事人之间进行财产权的转移时,要充分的保留所有权,并且在债务全部偿还之后,才能进行所有权的转移事项。大多数情况下,外购存货属于动产,交付方式也分为很多种。有现金交付、简单交付、指示交付、拟制交付等多种的交付手段。因此,根据《物权法》,只要销售的那一方完成了这些交付方式,无论买方是否取得货物,货物的所有权都属于购买者,也就是买方,除了一些租用的形式之外,这个条件都成立。
(二)规范外购存货的会计处理
如果货物已经从销售的那一方转移了,但是没有到购买者的手中,都称为在途物资。但是,如果购买方购买的货物还没有转移,也就不能称为企业的存货,只是付款而已。只要货物发生了转移,那么购买方就应该主动确认存货和发生的负债。
四、结语
综上所述,企业在外购存货归属和会计处理上要进行精确的计量和策划,保证企业的存货可以得到有效的掌握,能够清楚的了解到存货的剩余情况和所有权的归属问题。会计处理主要应用的是会计科目,因为会计科目不仅能够清楚的反映出企业的财务报表状况,也能使得及时的了解存货的所有權归属等相关问题,便于企业进行科学合理的决策方案。因此,企业在外购存货归属和会计处理方面,一定要请专门的财务人员进行记录,便于企业的存货事项可以清楚的展现在企业管理者的眼前,便于企业的日常经营和管理。只有在企业的外购存货归属和会计处理达到优质的水平,企业的发展才能更为平稳。(作者单位为晋城煤业集团审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