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亚军
南通市位于江苏省东南部,南通农民经营性收入增长特点在苏中苏北地区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南通农民经营性收入增收对策的研究对促进南通地区农民收入提高具有现实意义,对苏中苏北地区的农民增收具有启发价值,对我国东部沿海地区农民增收也具有示范引领作用。
《江苏省2016年老年人口信息和老龄事业发展状况报告》显示,江苏省60周岁以上人口居全国第三位,老龄化程度最高的南通市老年人口比例为28.35%,未来南通人口老龄化还将呈加速发展趋势,伴随着城镇化进程和男性农村劳动力向城镇非农就业转移,南通农村劳动力女性化亦日益显现,近年来,南通农村劳动力的年龄结构、性别结构和教育结构发生了深刻变化,分析农村劳动力老龄化、女性化的趋势对南通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的影响,可以优化老龄化、女性化背景下支农政策的合理性与有效性。
一、研究综述
农村劳动力老龄化、女性化对农民经营性收入影响,现有研究主要从两个方面展开。
(一)劳动力老龄化与农民经营性收入
国际乡村老龄化项目(1999)认为通过充分挖掘老龄群体智力等相关方面的潜力,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陈锡文等(2011)认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及由此导致的农村劳动力老龄化对农民收入有显著负面影响。
(二)劳动力女性化与农民经营性收入
农村劳动力女性化的研究多集中于妇女权益、家庭角色等社会学方面的研究,农村劳动力女性化对农民经营性增长的影响是积极还是消极仍存有较大争议。
现有关于农村劳动力老龄化影响的研究,主要从老龄化的空间分布以及劳动参与率的角度来分析,关于农村劳动力女性化影响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妇女权益、家庭角色等社会学视角,少有老龄化和女性化整合到经济学的框架之下,基于农村劳动力结构变动的视角对农民经营性收入增长影响进行综合分析。
二、南通农村劳动力老龄化、女性化趋势概况
20世纪70年代开始,南通农村地区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人口出生率迅速下降,南通农村人口年龄结构由从前的适龄劳动人口占主要优势的态势,逐渐呈现出老龄人口比重持续上升的变化趋势。统计显示,截至 2015 年底,南通农村老年人口为141.96 万,占全市老年人口的 72.02% 。当前南通处于快速城镇化阶段,城镇化率由2013年的59.9%提高到2017年的66.03%,由于城镇化进程中年龄、性别的选择性,农村劳动力特别是新生代劳动力逐步成为人口城镇化转移的主体,改变了南通农村人口年龄结构、性别结构,农村留守老人迅速增多,农村劳动力女性化趋势也日益显现。
由表1可知,五年来,南通城镇化率稳步增长,城镇人口显著增多,农村人口持续减少。劳动力转移特别是年轻男性劳动力转移在推动城镇化进程的同时,加快了农村老龄化的步伐,也加大了女性劳动力务农的比重。
三、农村劳动力结构变化对南通农民收入的影响
(一)十二五以来南通农民收入结构变化
2011年“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南通市着手实施居民收入倍增计划,提出要在“十二五”期间,使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从2010年的9914元增长到1.9万元,南通市政府通过拓宽就业、创业等多渠道提高农民收入,十二五末相关实施效果如以下图表所示。
由表2可知,十二五以来,南通城乡居民收入都有较大的增长,但收入差距绝对值不断扩大,农村居民收入增长率从较快于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率,变为两者趋于持平,显示农村劳动力女性化的“劳动力弱质化”效应和老龄化的社会负担效应对提升农民收入特别是家庭经营收入产生一定负面影响,但并未明显不利于南通农村家庭经营性收入的增长,在农村老龄化、女性化背景下,南通农民收入绝对量和相对值都保持较快增长, 2010-2013年期间,家庭经营收入年均增长率达到16%,2014-2016年期间年均增长率也在6%以上,可能的原因是南通农村经济组织的兴起与健康发展和一定程度上农村土地集中规模化经营,农业产品结构调整、农业机械化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加之南通农村劳动力受教育水平近年来有较大提高,弱化了女性化、老龄化的副作用,上述因素综合作用使得老龄化、女性化背景下南通农民收入的持续增长,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保持稳定并有相应增长。
(二)十二五以来南通农民家庭收入变化同期省内比较
十二五以来,南通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变化平稳并有一定增长,与同期省内城市其他地区比较可以更好地体现出增长变化的差异,同期省内其他地区农村家庭经营收入如下表所示。
由上表可知,南通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由十二五初期领先苏南苏中到十二五末落后于苏南地区,在苏中三市的优势逐渐没落,与苏北地区差距愈发越发显著,南通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优势不再的重要原因在于和省内其他地区相对,南通农村土地规模化经营比重仍然不够 ,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欠缺,农民家庭二三产业经营收入仍然有待提高,家庭经营收入仍是南通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稳定并适度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收入是老龄化、女性化背景下提升南通农民收入的重要举措。
四、提高南通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的对策建议
农民工资性、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的增长受宏观经济和国家政策影响较大,农民家庭经营性收入与区域经济发展的紧密联系,地方政府可以有更大的发挥空间,使其成为促进农民收入倍增目标实现的努力重点。实现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可持续增长,事关南通农村家庭的切身利益,事关南通市政府提出的“两个率先”目标的顺利实现,在农村老龄化、女性化趋势日益显现的背景下,为保障支农政策的有效性和可行性,筆者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一)推进教育培训,提升农村劳动力素质
人力资本理论的创始人舒尔茨指出,通过教育、培训等手段提升劳动力人力资本含量是提升劳动生产率和增加劳动者收入的根本性手段,依据边际理论——在农村女性、老龄劳动力人力资本含量相对较低的现实情况下,增加对农村女性、老龄劳动力人力资本投资的边际收益率高于年轻男性,地方政府可以通过设立女性、老年专门培训班,推广涉农技术、培训农村家庭经营相关技能,提升农村家庭经营主体的潜能和创造力,真正实现“巾帼不让须眉”和 “老有所为”,提高农民家庭经营收入。
(二)鼓励土地集中经营,推动农村经济组织发展
已有大量研究表明,土地流转集中经营和农村经济组织的科学健康发展对增加农民家庭经营收入有显著正向影响,近年来,南通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由省内领先到逐步沒落,对比苏南地区农村土地集中经营规模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发展数量与规模,南通农村在绝对数量与相对比例上全面落后,即使是现有的农村专业合作社也大多有名无实,农民土地流转意愿低和农村土地集中经营规模比例小(崔新进),地方政府应该采取积极措施扶持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的发展,在尊重农民意愿、土地确权颁证的基础上,积极培育规范的土地流转市场,鼓励农民进行土地流转,有序推动更多女性、老龄农民加入农业产业化经营体系,用专业化、规模化促进农民家庭经营收入的增长。
(三)支农政策重视性别与年龄意识
劳动力女性化、老龄化比例上升是农村家庭基于比较优势进行的理性决策,放任女性化、老龄化比例持续增加,比较优势基础上的分工效应会逐步弱化,劳动力弱质化效应逐步强化,不利于农民家庭经营收入可持续增长。在农村土地流转和集中规模经营的过程中,农村公共政策应该充分考虑女性劳动力就业和发展需求,切实维护农村女性权益,调到农村妇女家庭经营收入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在普及农业科技和机械化农业生产的基础上,推广新型农村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降低南通地区农村老龄化的劳动力弱质化效应,减轻农村家庭养老负担,释放女性、老龄劳动力在农村家庭经营中的潜力,保障农村家庭经营收入稳步增长。
(四)推进科技与信息服务,完善农村家庭经营的信息化建设
农业的弱质性本质,加上农民科技素质和农村信息化发展水平的影响,信息不对称使得农民家庭经营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也常常受“谷贱伤农”的伤害,政府在鼓励农民学会自主收集掌握市场信息的同时,积极搭建农民家庭经营所需的信息服务平台,帮助女性、老年农村劳动力收集、整理并免费或低成本传递农民家庭经营相关的科技和产业信息,减少农民家庭经营的盲目性,提高农村家庭经营决策的市场意识,确保农民家庭经营第一产业收入的稳定增长,同时南通作为江苏民营经济大市,私营企业发展基础较好,通过构建信息化平台,推动农村女性、老龄劳动力就地自主创业,提升农民家庭经营二三产业收入。(作者单位为南通职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南京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基金项目: 南通市社科基金项目《农村老龄化、女性化背景下南通农民经营性收入增收对策研究》(2017CNT014);南通社科联热点课题《南通农民收入增长路径研究》(RL1820);南通职业大学重点课题(17SK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