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宗柏 张秋宇 李明辉
【摘要】精细化工生产在我国已有一定的发展历史,也逐渐形成了较大的生产规模。但精细化工生产在发展过程中,由于自身的特殊性,常常表现出各种问题。这就要求我们,必须正视当前精细化工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并根据现实的具体需求,研究出有效的解决对策,以促进我国精细化工生产的发展。文章就目前我国精细化工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推动精细化工生产管理的详细对策展开详细的分析及探究。
【关键词】精细化工生产管理;安全管理;问题;对策
具有高技术含量、高产值、高附加值的精细化工产品,广泛应用于国民经济的各个领域。精细化工已成为当今世界发展化学工业的战略重点。它的发展水平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地区化学工业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
一、我国精细化工产业的现状
我国精细化工具有良好的基础和一定的生产规模。大多数产品基本满足了国内市场的需求,有些产品出口相当可观。一些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如柠檬酸、山梨酸、糖精、香兰素等。在工业分布上,中国大部分精细化工产品分布在浙江、江苏、广东、上海、天津和广东。20世纪90年代中期,全国根据各地区不同的化学基地和特点,建立了南通、苏州、无锡、中山、抚顺、湘潭、台州、湖州等15个精细化工生产基地。每个基地都从事不同领域的化工生产,充分发挥各自的特点和优势。精细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主要有下面几个方面。
(一)企业安全意识不强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在安全生产的观念和认识上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较大的差距。有许多精细化工企业,从负责安全的公司到主管人员,仍然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现象。没有“安全第一,预防第一”的安全观念,缺乏安全法律观念和意识,只关心生产经营,不顾安全,注重经济效益。
(二)安全管理机制和手段落后
在管理模式和管理手段上,我国大多数精细化工企业的安全管理与发达国家的化工企业相比仍相对落后。首要原因是精细化工企业起步较晚,规模较小。安全管理不像石油化工企业那么好。管理主要依靠经验,忽视了全体员工的参与,忽略了安全管理的全过程,对事故后的整改,事故前的预防,没有应用科学的技术手段在事故的预防上采取措施。其次,就是安全管理的手段相对单一。虽然安全管理机构是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建立的,但安全管理人员素质不高,企业不能及时按照规定的变化对安全管理进行调整。最后,安全管理保障机制,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实施,需要进一步加强,安全责任不明确,也不到位,几乎全部都是事后追究,极少事前惩治。
二、加强精细化工企业生产管理的对策
(一)企业应当加大对生产成本的控制力度
生产成本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经济效益和发展前景,因此,企业应当高度重视对生产成本的控制。首先,企业应当严格控制材料的采购过程,在合理估算应当采購的材料数量之后,方可开启采购环节,防止生产过后剩余过多的材料而导致浪费的现象出现;其次,企业结合生成需要安排适当数量的员工,根据员工的特长合理安排其应参与的生产环节,让各个员工发挥其所能,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人力支出成本,从而促进企业对精细化工生产管理的成本控制。
(二)领导应当转变观念,提高对安全管理的认识
要想贯彻落实精细化工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企业领导应从自身做起,转变观念,提高对安全管理的认识。同时,企业领导必须高瞻远瞩,正确认识安全管理工作提高的不是企业短期的利益,而是更为长远的经济效益。在企业发展过程中,注重精细化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建立科学合理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员工的安全职责。我们提倡领导重视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并不代表领导要将企业的发展中心放在精细化工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上,而是应当在重视提高生产技术等直接影响企业经济效益的工作的同时,落实好精细化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企业应当加大对员工的培训力度
企业在招收员工时,应当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在精细化工生产正式开工之前提前招收工人,预留一定的时间对临时工进行生产培训,让员工提前掌握生产技能。同时,加大对企业一些固定的员工的培训力度,拒绝为了赶工期而省略培训环节。另外,企业还应加大对培训师资队伍的建设力度,引进一些优秀的精细化工生产培训人才,通过让这些优秀的培训者对员工系统地进行培训,来提高员工整体的综合素质,促进企业精细化工生产管理。
三、结语
总之,随着精细化工生产管理的不断成熟,很多新的问题将会慢慢凸显出来。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密切关注精细化工生产管理的发展,正视其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以最科学的精神、最严谨的态度和最专业的知识,在实践中不断探索,研究出最有效的促进精细化工生产管理的对策,促进精细化工生产管理的长远发展。
参考文献
[1]薛志兵.浅议精细化工生产企业成本控制[J].化工管理,2018(06):86.
[2]王涛,刘红.精细化工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化工管理,2017(33):56.
[3]杨忠新.精细化工生产企业的安全管理对策[J].化工管理,2017(3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