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知识产权是一个国家基础性的战略资源,知识产权竞争的关键就在于知识产权人才的竞争,但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仍相对滞后,应用型和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不仅数量紧缺,素质也有待提高。针对广东省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存在的人才定位不明晰、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不吻合、师资力量匮乏,师资结构不合理以及课程体系设置不完善等问题,应树立明晰的差异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目标、加强知识产权师资队伍建设和调动政、产、学三方力量合作协同培养,构建应用型和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
【关键词】高校;应用型;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
一、应用型和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的社会需求
在知识经济和经济全球化时代,知识产权是一个国家基础性的战略资源,是一个国家实现创新的基础。知识产权成为衡量一个地区科技、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的重要指标。知识产权竞争的关键就在于知识产权人才的竞争,人才是创新驱动发展的关键要素。2008年颁布实施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通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大力开发、利用和保护知识产权资源,把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七大战略措施之一,指出,目前我国“知识产权服务支撑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滞后”,应“大规模培养各级各类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重点培养企业急需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中介服务人才”。2013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指出:“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探索建立知识产权法院”。
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广东省确立了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目标,编制了《广东省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以下简称“十二五”规划),提出:“支持高校和社会组织提供知识产权培训服务,实施新一轮‘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工程,不断提高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司法机关、中介服务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探索建立知识产权从业人员职称评定体系,有条件的地方,可将知识产权培训列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课程。支持省内有条件高校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双学位、本科专业和研究生的学历教育,培养一批既熟悉知识产权法律规则又懂技术和经营的复合型人才。”高校是知识传播、创造、加工和运用的主要场所,是知识产权教育的重要基地,承担着培养知识创新和知识产权人才的重大使命。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人员:(1)从事知识产权公共管理事务的业务人员;(2)知识产权司法审判人员;(3)企事业单位从事知识产权事务的业务人员;(4)社会从事知识产权中介或服务的专业人员;(5)大学中从事知识产权教学的教师和研究所(中心)中从事知识产权研究的研究人员。对于这五类人才我们可将其分为实务型人才和研究型人才,两种人才的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有所不同。
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人才战略,八年来,广东省部分高校逐步设立了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专业,以及多个知识产权基地,形成了多类型、多层次的人才培养格局,知识产权教育与人才培养在规模和数量上呈现出快速发展的势头,成绩斐然。但同时也要看到,知识产权是一门实践性和交叉性很强的学科,无论是实务型还是研究型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都需具备较好的知识产权基本实务操作能力和综合运用能力。随着科技的迅猛发展,广东省作为经济发展强省,对精通知识产权的专利律师、专利代理人、技术经理、执法人员、法官以及知识产权领域的研究人员等高层次人才的需求都很大,尤其急需精通PCT申请的高水平专利代理人、擅长专利布局的人才和熟悉外贸流程、擅长外贸谈判,同时又了解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精通国际经贸中的知识产权纠纷防范和解决机制的高水平复合型人才,以及懂得知识产权运营、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的实务型人才,即对知识产权人才的应用性和复合性要求很高。特别是珠三角区域此类应用型和复合型高水平多层次人才的缺口和需求更大。而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仍相对滞后,应用型和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不仅数量紧缺,素质也有待提高。因此,广东省各高校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知识产权人才的需求,突出体现不同地区经济发展的特点和对知识产权人才不同类别的需求,依托高校在教学、研究上的优势,强化高校特色,形成有特色的人才培养模式,为国家培养更多的应用型和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
二、广东省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现状与存在问题
(一)广东省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的现况分析
广东省虽然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起步较晚,但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度很高,坚持日常宣传和专项宣传相结合、普及宣传与重点宣传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重视推进知识产权学历教育,加强在职人员培训,实施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培育工程,培养了一大批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全省知识产权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建立了广东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构建了省、市、行业(企业)三级专利信息服务体系,登记、代理、融资、鉴定、评估、诉讼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队伍不断壮大,专利代办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不断提高。据“十二五”规划统计,广东省专利代理机构、分支机构及代理人数量保持快速增长,从2007年的78家、62家、490人增加到2012年的113家、109家、848人,从业人员超过3000人,专利代理机构和执业代理人数量均居全国第二,分支机构数量居全国首位。拥有3家国家知识产权培训基地、7家省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举办各类培训班64期,参加培训人员7000余人次。以中山大学、暨南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为代表,省内众多高校的知识产权教学中心陆续设立,开始培养包括双学士学位学生、本科生、研究生在内的各种层次的知识产权专门人才,逐渐形成了自身的人才培养模式,为国家和社会提供了一定数量的多层次知识产权专业人才,为广东省高校知识产权教育和人才培养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但同时也应注意,一方面,知识产权人才社会总体需求缺口巨大,使得知识产权人才供不应求。随着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以及我省“十二五”规划和《创建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示范省规划(2013-2020年)》的推进,广东省对知识产权人才的需求缺口进一步扩大。以惠州市为例,惠州市作为珠三角最具发展潜力的二线城市,近年来知识产权事业在珠三角地区占有越来越突出的地位,全市知识产权申请量连续四年增幅位居珠三角第一,但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能力不强、知识产权人才匮乏等矛盾日益突出。随着全市专利申请量呈几何倍数逐年递增,对知识产权人才有更迫切的需求。惠州学院作为当地唯一的本科院校,于2013年获广东省知识产权局与广东省教育厅批准成为广东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并与市知识产权局和专利代理公司进行大量合作,创新性地开设“法学专业(专利代理方向)双学位”班,进行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培训,开班至今已成功向社会输出专利代理人才过百,从业区域由惠州走向广东再逐渐辐射至珠三角地区,甚至全国其他地区,但仍滿足不了市场的大幅需求,毕业生招聘市场供不应求。另一方面,社会对知识产权人才需求呈现层次化和差异化,使得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具有不同的培养特点。总体而言,目前广东省知识产权人才需求的主要主体是企业,企业对知识产权人才需求的层次化和差异化特点明显。大型企业需要既懂专利与技术、又懂企业运营与管理的复合型高端知识产权人才,而中小型企业的主要需求是初级知识产权管理人才,且不同产业对知识产权人才需求的紧迫性也不同。因此现状之下,广东省应继续加大扶持力度,支持更多高校展开多层次、多元化的知识产权学历教育。
(二)广东省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存在的问题
1.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定位不明晰
近年来,高校知识产权的人才培养一直侧重于培养高端人才的目标定位上。一方面,不断追求人才培养在学历上的高层次,将重心集中在知识产权研究生培养上;另一方面,不断强调知识产权研究生的理工背景。至于知识产权人才究竟是否应具备理工科背景,长期以来争议不止。有的学者认为:具有尖端科技知识基础是知识产权人才区别于一般法律人才的主要标志,因此在培养知识产权专门人才时,无论是属于哪个阶段的教育,都应强调其理工背景。而另一部分学者则认为知识产权人才必须有理工科背景是个误解,社会需求呈现多元化和多样性,像美国等国家很多审理知识产权的法官并不都具有理工背景,但写出的判决书仍然非常经典。这属于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过程中定位不明晰的问题。事实上,对知识产权人才的不同定位影响其不同的培养目标和方式。如定位于培养企业所需的应用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则可通过理工类高校的知识产权本科专业或综合类高校的本科双学位教育强化理工科背景,培养既懂技术又熟悉法律,掌握知识产权管理和运营知识,能胜任企业基层工作的实务型多元化人才;如定位于培养复合型的高层次理论研究型人才,则可通过综合类重点高校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教育来实现。因此,不同知识产权人才定位,培养的知识产权人才有所不同,其实质并不冲突,关键是根据各地社会需求,确立一个明晰的定位。
2.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不吻合
就目前而言,虽然广东省高校已建立了从知识产权本科生、双学士学位到硕士学位、博士学位的人才培养层次结构体系,但与社会需求仍存在一定的不匹配性,高校教育与市场企业并没有實现真正意义上的融合。一方面,社会对于人才的需求本该是金字塔型的,即本科生、双学位较多,硕士生次之,博士生较少,而广东省高校的知识产权专业本科生教育主要集中在华南理工大学,而以中山大学、暨南大学为代表的其他几所高校的知识产权学院设置在法学院之下,也只有知识产权方向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教育,因此在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上出现了层次结构上的倒置问题,本科专业教育和双学位教育的开展程度严重不足,无法满足社会对知识产权应用型专业人才的大量需求。另一方面,应用型和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体系不完善。如上所述,应用型和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强调实务能力和跨学科、跨领域的综合能力。而我省高校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方案中存在一定欠缺,如本科生培养阶段,专业知识传授内容不全面,结构混乱,不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人才的培养无法“接地气”,很难满足企事业单位上岗即能上手的要求;研究生层次培养阶段则过分追求理论知识的深入研究,实践课程少,操作能力弱,适应力差等,同时培养过程中忽略学习内容的系统性和学科的关联性。
3.知识产权师资力量匮乏,师资结构不合理
知识产权在我国是新兴学科,发展起步较晚,很多高校的知识产权学院、知识产权专业和课程都是近些年来才逐步新设的,教师队伍良莠不齐,教学能力、教学方法、实务能力、综合能力等存在诸多缺陷;同时,师资结构不合理,内部缺乏“双向型”导师群体,没有多元化、跨学科的教学团队与多层次、多类型的知识产权人才培养需求相适应,师资力量严重匮乏。例如,高校中拥有系统知识产权教育背景或海外知识产权学习经历的教师非常少,许多教师虽然有扎实的法律基础和较高的法律理论水平,但理工类、管理类知识匮乏,专业领域水平欠缺,自身就不是复合型人才,知识传授因此缺乏针对性。其中,具有丰富知识产权实务经验的实践型教师更是少之又少,导致知识产权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严重脱节。又如,即使很多具有兼职律师经历的高校知识产权教师,虽然有一定的法律实务能力,但甚少从事过专利代理或专利信息检索分析等实务,因此也难以胜任这些实务课程的教学。虽然可以通过聘请企业、专利事务所等校外实务专家来弥补实务课程师资的不足,但也受到授课体系不完整、授课时间不固定、教学课酬较低等问题的影响。
4.知识产权课程体系设置不完善
应用型和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目标要求高校在课程体系中,应充分考虑市场需求和经济发展趋势,强调授课内容的交叉性和综合性,强调授课环节的实践性和应用性。但就目前高校课程体系而言,受传统教育模式的影响,广东省高校的知识产权课程设置尚处于实践摸索阶段,普遍存在一个显著的弊端,即偏重于理论知识的授课,而缺乏实践教学,采取的是封闭式教育模式,脱离市场导向,与企事业单位联系程度低,缺乏完善的实践基地。课程实用性不强,不利于知识产权人才实践技能的培养,忽视了创新主体的企业的需求。
总之,不同高校知识产权教学水平参差不齐,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不明晰,培养方案不完善,没有形成成熟稳定的培养途径和与社会需求相吻合的培养模式,以及合理的课程体系和师资队伍。
三、构建广东省高校应用型和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模式
面对社会需求,作为培养知识产权人才主要主体的高校,应着重从应用型和复合型两方面培养知识产权人才。应用型和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是一种实务能力和专业性较强的群体,在复杂多变的市场环境中,显现出的是一种能够快速适应复杂多变的工作环境,处理繁杂事件的能力。事实上,应用型和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不是个体概念,而是整体概念,其本身也有不同类型、不同层次之分。因此,构建应用型和复合型人才培养模式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如何根据不同的目标定位,在不同人身上“有机复合”各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形成层次分明、结构合理、能满足不同需求的知识产权人才群。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树立明晰的差异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目标
培养目标对于知识产权人才与社会需求的吻合度以及教学改革来说至关重要,因此是探究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模式需首先明确的问题。市场需求的多样性,要求我们在人才培养方向上也应强调多元化和多样性的特征。不同高校可以根据自己学校的办学特色、综合实力、培养方向与重点以及各种内外部条件来综合考量,从而决定适合一定社会需求的本校个性化人才培养目标,但所有高校应具备的共性是培养知识产权人才的法律基础和实务能力及综合能力,共性和个性相互支持和补充,共同发展。
例如,综合类高校一方面可以通过招收理工科、管理、外语等专业的本科生进行本科阶段的辅修双学位教育,定位于培养掌握知识产权法律知识和管理知识,能从事知识产权保护、管理、涉外事务等需要综合学科知识的复合型人才,另一方面也可以通过硕士和博士研究生教育来定位于培养知识产权的高层次理论研究型人才,以满足社会对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的需求。以惠州学院为例,作为一所地方综合院校和广东省知识产权培训基地,该校与市知识产权局和专利代理公司合作开设了“法学专业(专利代理方向)双学位”班,从物理学、电子、电气工程、化学、计算机技术、生物技术等专业中挑选专业基础扎实、学习能力较强的优秀学生组成辅修双学位班,在此基础上集中精力教授法律综合、知識产权法原理、专利法、合同法、专利诉讼等相关法学知识及专利文献及检索、机械原理与机械图、专利代理实务等专利实训课程,从而实现复合人才的培养目标。又如,政法类高校可以侧重于培养精通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司法实践类应用型人才;而理工类高校因具备培养企业急需的跨学科复合应用型知识产权人才的独特优势,因此可以进行应用型和和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的交叉培养。有条件的高校还可以逐步形成结合理工科背景,管理学、经济学、法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另外,应鼓励有条件的高校积极建立独立的知识产权学院或知识产权系所,以扩大知识产权学科的影响力,吸引更多优秀人才,同时可以更好地根据自身特色进行有针对性的人才培养目标定位,更充分满足社会需求。总之,不同性质的高校应整合资源、合理协调、错位发展,形成优势互补及多元化、多层次的人才培养模式。
(二)加强知识产权师资队伍建设
《知识产权局解读<知识产权人才“十二五”规划>》指出我国知识产权师资的问题在于“总量增长相对滞后,数量明显不足;师资结构有待完善,涉及国际法律、诉讼、政策制定以及企业管理实务的师资相对匮乏”。要想培养出具备实务能力的高水平复合型人才,高校的师资队伍也应当是多元化的,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其一,根据知识产权人才培养目标制定教师遴选标准,引进具备多元化知识结构和较强综合能力、具备复合背景的优质教师。教师队伍中,除了具有法学、管理学专业背景的教师外,还可以结合自身特色适当吸收具有理工科背景的教师,以改变目前单一法律背景的师资结构,构建“双师型”的教师队伍,例如从国内外引进具有理工科背景的知识产权博士。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知识产权学院,整合各相关院校的资源,同时可以开展校际师资合作,提高知识产权的教学水平。同时,还应注意团队成员的学科跨度,坚持师资力量的多元化,以便实现跨学科整合,组建高水平的知识产权教学团队。
其二,加大知识产权教师的培训力度,制定和实施教师培训和学习计划。例如,由高校组织,教育部门进行年度或季度检查,在校内举行知识产权教师的培训大会和研讨会,提高教师的综合实力。同时,高校之间也可以互相选派教师参与对方的交流研讨大会。有条件的高校还可以开展对外业务交流等师资培养方式。以惠州学院为例,该校政法学院曾多次选派教师前往华南理工大学、新疆大学进行知识产权专业与学科的研讨与交流学习,并多次参与惠州市知识产权局主办的多场知识产权实务培训讲座,不仅优化了教师的知识结构,提升了个人能力,也在一定程度上优化了高校的教学资源。
其三,聘请知识产权著名学者和实务专家担任兼职教师。兼职教师作为对专职教师的一种有益补充,对知识产权师资队伍的建设起到了添砖加瓦的重要作用。据统计,美国几乎75%的知识产权教师都是兼职教师,其中包括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法官、美国商标专利局的审查员、知识产权从业人员、律师等。聘请实务部门、行政机构的优秀人才到高校兼职,可以进一步提升高校知识产权师资队伍的教学水平。
(三)调动政、产、学三方力量合作协同培养
应用型和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还需要积极调动政、产、学三方的力量,共同推进合作,走协同培养路径。其中,政府与高校在知识产权培训上优势互补,政府负责战略层面的宏观把控,在召集知识产权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参训方面具有更好的权威性和号召力;高校则在提供培训师资、培训场所、教学过程的组织管理方面具有更明显优势。而校企合作型的协同培养模式则可有效弥补高校师资队伍知识结构不全、应用性不强的问题,通过让企业具有很强实践操作经验的专家走入学校,担任知识产权专业的指导教师,促进校企之间建立知识产权人才信息网络平台和知识产权人才信息共享机制,从而促进校企知识产权人才的“无缝对接”。政、产、学三方力量合作协同培养,结构合理,更能适合应用型和复合型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人才的培养。对此,可借鉴惠州学院专利代理双学位班的人才培养模式,该培训班即是采取政、产、学三方力量合作协同的培养路径,一方面从该校政法学院中精挑骨干教师承担理论教学任务,另一方面聘请了多名有关专利代理机构的资深专利代理人承担专利事务和实践操作教学任务,内外结合,与行内人士的零距离接触更能提升学生实践操作能力,以培养出符合当前社会需求的人才;同时,惠州市知识产权局协同组织多次知识产权实务培训,并邀请多位行业内权威专家为学生进行专题讲座,三方协同培养符合社会需求的知识产权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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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杨云君(1985.05—),女,汉族,湖南新邵人,博士研究生,武汉大学,惠州学院政法学院,讲师,广东省知识产权基地(惠州学院),秘书,研究方向:知识产权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