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长英 孙爱峰
[摘要] 目的 综合评价吉林省城区2015年不同生境不同月份蚊虫密度,为防控蚊媒传染性疾病提供参考依据。方法 应用基于秩和比的可信区间法分别比较反映不同生境和不同月份蚊虫密度综合指标RSRr和RSRc两两之间的差异是否有统计学意义,并应用Excel 2003绘制折线图,阐明吉林省于2015年5—10月在9个市州城区的蚊虫密度的消长趋势。结果 从不同生境蚊虫密度看,蚊虫密度排序为医院<居民区<农户<公园<牲畜棚,除居民区与农户外,其他不同生境蚊虫密度两两之间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牲畜棚的蚊虫密度最高,其次是公园和农户;从不同月份蚊虫密度看,除5月与10月、7月与8月外,其他不同月份蚊虫密度两两之间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7月和8月蚊虫密度最高,为蚊虫活动的高峰期;吉林省2015年蚊虫密度呈现“升-升-平-降-降”的消长趋势。结论 应在蚊虫活动高峰期的7月和8月及蚊虫密度相对较高的6月和9月对牲畜棚、公园和农户等重点生境开展灭蚊工作,预防和控制蚊媒传染性疾病的传播和流行。
[关键词] 蚊虫密度;生境;消长趋势;综合评价;秩和比法
[中图分类号] R184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54(2018)01(a)-0163-02
蚊虫是传播传染病的重要媒介昆虫,属于昆虫纲双翅目蚊科,是一种具有刺吸式口器的纤小飞虫。雌性以血液作为食物,吸血雌蚊可作为某些病原体的中间寄主,主要传播流行性乙型脑炎、疟疾、丝虫病、登革热等传染病。为预防蚊媒传染病的传播流行,做好蚊媒防控工作,吉林省于2015年5—10月在9个市(州)城区开展了不同生境蚊虫密度监测工作。笔者应用秩和比法对该资料进行综合评价,以比较不同生境和不同月份蚊虫密度之间的差异是否具有统计学意义,同时阐明其消长趋势。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按照《全国病媒生物监测方案(试行)》的要求,吉林省于2015年5—10月在9各市州城区的医院、公园、居民区、农户和牲畜棚5种生境开展了蚊虫密度监测,每月上下旬间隔15 d监测2次。使用光催化捕杀蚊蝇器,从日落20 min后开始连续监测12 h,监测完成后对蚊虫计数并鉴定种类,之后计算不同生境、不同月份蚊虫密度,见表1[1]。资料来自文献,真实可靠。
1.2 统计方法
应用基于秩和比的可信区间法[2]分别比较反映不同生境和不同月份蚊虫密度综合指数RSRr和RSRc两两之间的差异是否有统计学意义,并应用Excel 2003绘制折线图,阐明吉林省蚊虫密度的消长趋势。
2 结果
2.1 秩和比的计算
为了分析方便,该文按照从小到大的顺序编秩,数值相同者编以平均秩次,见表1括号内的数字。之后计算行秩和比RSRr(见表1第8列)和列秩和比RSRc(见表1第7行)。
2.2 不同生境蚊虫密度的比较
将反映不同生境蚊虫密度的综合系数RSRr进行平方根反正弦代换,按照公式y±ZαSy(其中, m为行数,n为列数,下同;α=0.05/m(m-1)=0.005,为两两比较的校正检验水准,则Zα=2.8070)计算代换值y的95%CI,见表2。
按照“对比各组95%CI,如交叉重叠超过一半,各组相差不显著;如交叉重叠小于一般,各组相差显著”的判定准则[3],可得不同生境蚊虫密度两两比较的差异性结果:除居民区与农户外,其他不同生境蚊虫密度两两之间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牲畜棚的蚊虫密度最高,其次是公园和农户。
2.3 不同月份蚊虫密度的比较
按照2.2项下的方法,计算不同月份蚊虫密度的综合系数RSRc平方反正弦代换值y的95%CI,见表3。在计算y的95%CI时,
α=0.05/n(n-1)=0.00167,则Zα=3.1440。
进而进行两两比较,所得不同月份蚊虫密度两两比较的差异性结果:除5月与10月、7月与8月外,其他不同月份蚊虫密度两两之间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7月和8月蚊虫密度最高,为蚊虫活动的高峰期。应用Excel 2003绘制折线图,见图1。
由折线图结合不同月份蚊虫密度两两比较的差异性结果,可知吉林省2015年5月~10月蚊虫密度呈现“升-升-平-降-降”的消长趋势。
3 讨论
蚊虫密度监测是预防和控制蚊媒传染性疾病的重要措施。对于吉林省城区2015年不同生境不同月份蚊虫密度资料,作者应用基于秩和比的可信区间法进行综合评价。在计算秩和比时,为了更好地反映蚊虫密度的高低和有利于阐明消长趋势,按照从小到大的顺序进行编秩,这样计算得到秩和比越大,说明蚊虫密度越高,据此可以应用基于秩和比的可信区间法综合评价吉林省城区2015年不同生境不同月份蚊虫密度资料。
从不同生境蚊虫密度看,蚊虫密度排序为医院<居民区<农户<公园<牲畜棚,除居民区与农户外,其他不同生境蚊虫密度两两之间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其中牲畜棚的蚊虫密度最高,其次是公园和农户,为灭蚊的重点生境。但是,在进行两两比较时,医院与居民区95%CI交叉重疊刚好为一半,按照统计学原理可判定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但此时应慎重下结论,最好补做其他处理以作比较[3]。
从不同月份蚊虫密度看,蚊虫密度排序为5月<10月<9月<6月<8月<7月,除5月与10月、7月与8月外,其他不同月份蚊虫密度两两之间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7月和8月蚊虫密度最高;5月~10月蚊虫密度呈现“升-升-平-降-降”的消长规律,应在蚊虫活动高峰期的7月和8月及蚊虫密度相对较高的6月和9月开展灭蚊工作。
原文献从不同生境、不同月份以及不同类别蚊虫密度阐明了:①居民区、公园、医院和农户均以淡色库蚊为优势种,牲畜棚以刺扰伊蚊为优势种;②各生境蚊密度的排序为为牲畜棚>公园>农户>居民区>医院,以牲畜棚的蚊虫密度最高,医院的蚊虫密度最低;③蚊虫密度的季节消长呈单峰曲线,8月达最高;居民区、医院和农户在7月蚊虫密度达最高峰,公园和牲畜棚在8月达最高峰。该文除未阐明优势种外,阐明了其他两个问题,所得结论与文献基本一致,唯一不同之处是原文献计算得到8月份蚊虫密度最高,其次是7月份,而采用该文所述方法计算得到的反映不同月份蚊虫密度的综合指数RSRc以7月份最高,其次是8月份,差异的原因在于编秩时只考虑了蚊虫密度的相对大小,没有真实反映原始数据提供的丰富信息。但是,由于两个月份平方根反正弦代换值的95%CI差异无统计学意义,因此访文结论是可以接受的。
该文的优势为,在比较不同生境和不同月份蚊虫密度综合指数时能进行假设检验(比较可信区间的重叠性),所得结论更为可靠,是对原文献所得结论的进一步丰富,两者相互补充,相得益彰,更有利于制定灭蚊的策略和措施,有利于灭蚊以及预防和控制蚊媒传染性疾病工作的顺利开展。
综上所述,吉林省应在蚊虫活动高峰期的7月和8月及蚊虫密度相对较高的6月和9月对牲畜棚、公园和农户等重点生境开展灭蚊工作,预防和控制蚊媒传染性疾病的传播和流行。同时应注意,加强蚊虫对各类杀虫剂的抗药性研究,减缓抗性的发展[4];要加强防蚊灭蚊宣传,普及相关知识,动员社区居民及农户广泛参与,以清除不同生境蚊类孳生地为主、化学防治为辅的策略,达到标本兼治的综合防制目的[1]。
[参考文献]
[1] 刘维,彭渤,郭建华,等.吉林省城区2015年蚊虫密度监测结果分析[J].中国媒介生物学及控制杂志,2016,27(5):513-514.
[2] 孙爱峰.秩和比法在不同地区人体蛔虫感染现状调查结果综合评价中的应用[J].中国医药指南,2011,9(31):226-227.
[3] 田凤调.秩和比法及其应用[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1993:3.
[4] 韩坤,詹军,张术斌,等.淡色库蚊幼虫对5种杀虫剂的敏感性调查[J].中华卫生杀虫药械,2015,21(4):345-346.
(收稿日期:2017-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