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東丽分局接到线索举报,反映位于天津市东丽区某小区一住户室内储存大量的伪劣香烟。接报后,东丽分局打击犯罪侦查支队二大队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精干警力开展侦查,经民警调查走访,锁定一名犯罪嫌疑人。2017年12月20日,办案民警在嫌疑人居住地经多日蹲堵,发现一男子正在往室内搬运大量香烟,疑似“刚进货”完回家,民警立即行动,将嫌疑人当场抓获。经现场清点,查获假冒玉溪、利群等知名品牌的伪劣香烟2700多条。经鉴定,该批香烟为假冒注册商标的伪劣卷烟,认定价格30多万元。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为张某,其如实供述了储存销售伪劣香烟的犯罪事实。原来,数月前张某与他人聊天时,发现网络销售商渐多,而销售假烟利润可观,而且无需亲自出面,只要在网上找好买家,通过社交软件就能完成订单。在利益的驱使下,开始通过社交软件在网上售卖假烟,并大量进货。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已被东丽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警方提醒,网上不能进行交易的物品基本上有两类,一是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交易的商品,如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毒品、淫秽物品、保护文物等;另外是国家专营、专卖或限制买卖的物品,如烟草、食盐、非法出版物或特殊药品等。非法贩卖该类物品,一般会由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