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警方打掉一系列跨省诈骗犯罪团伙

2018-05-14 14:21
中国防伪报道 2018年2期
关键词:三明市吴某分局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金融的快速发展,以P2P平台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如雨后春笋,“网贷”诈骗违法犯罪行为也呈上升趋势。日前,福建省三明市公安局梅列分局刑侦大队侦破了一起专门利用互联网金融P2P借贷平台实施诈骗的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5名,受害群众遍布全国各地多达1000余人。

网贷纠纷 牵出诈骗大案

2016年10月10日,來自温州的吴某将一名张姓男子扭送到三明市公安局梅列分局,报案称张某骗了他16万元不还。“如果是普通的借贷纠纷,为何吴某在报警时却口口声声说是诈骗呢?”梅列分局刑侦大队民警郑小龙心生疑惑。

询问中,张某承认其通过实名注册,在某网络借贷P2P平台上向吴某借款。“一问张某怎么借的钱?多少笔?多少利息?他却哑口无言,这说明借贷时可能不是他自己操作的,我们推断这个人只是个傀儡,他的背后还有一个团伙。”梅列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纪圣浪介绍。

原来,2016年7月,张某在朋友介绍下认识了郭某,郭某向张某介绍,可以将真实信息提供给邱某等人在网络借贷平台上借款,获得抽成。“他们只是让我把身份证、银行卡、电话号码、微信交给邱某,由他们来操作,到时会分钱给我。”张某交代。

“我于2016年7月15日和张某加的微信,当天,他就把自己的身份信息、工作证明和收入证明发给我,说需要周转资金向我借款,第一笔是1万元,通过某网络借贷平台借的,借款期限为15日,利息为24%,第一笔借款他及时连本带息还了。”受害人吴某说。

第一笔借款之后,张某在微信上多次向吴某借款,吴某担心款项无法收回,便要求到三明与张某见面。

“邱某为了不让吴某发现,就叫我与他见面,还给我5000元钱买衣物进行包装和招待。接到吴某后,我就请他吃饭,郭某自称是我表弟,并将准备好的工作证明、收入证明以及名片再次交给吴某查看,打消他的顾虑。”张某说。

“自己都亲眼看到了,所以就放心借钱了,回到温州后,我就给张某放款了,一共16万元。”吴某说。2016年8月1日,当16万元的借款到期时,吴某打电话向张某催收时发现,张某已将电话关机。至此,吴某共计借款19万余元,收到还款及利息11万余元,损失共计近8万元。

发现自己被骗后,吴某再次来到三明,发现之前张某提供的住址电话及工作单位为虚假信息。后在三明市梅列区发现张某,并将其扭送至三明市公安局梅列分局,才引出了这一案件。

抽丝剥茧 挖出诈骗集团

民警郑小龙赶到借贷平台位于北京的总公司进行调查取证,发现该借贷平台系国内相对完善的P2P平台,并无犯罪迹象。民警调取嫌疑人张某的借贷数据,在对海量数据进行梳理后,挖掘出了隐藏在数据深处的线索,而该犯罪集团的作案手法也随之清晰。

“该犯罪团伙的作案流程主要分为4个步骤。”郑小龙介绍,首先他们会发展一批中介,由他们来寻找“客户”即借款人,用其真实身份在网络借贷APP平台上注册账号。接着就是“刷流水”,就是利用组织者提供的资金和工作人员已有的网络借贷账户帮助“客户”的账户做借款和还款的流水,以提高信誉度来欺骗“放款人”。一旦信誉度提高后,就进入第三阶段“玩号”。工作人员会使用客户提供的微信号,以客户的名义在该网络借贷APP平台微信群内寻找放款人借款。一开始的小额交易都是有借有还,逐步骗取“放款人”的信任,待时机成熟,便开始大额借款。当该账号借款达到一定程度,不再具有利用价值时,就进入最后阶段“剪号”,切断与放款人的一切联系,后期拒不偿还。

2017年1月18日,三明市公安局梅列分局专案组民警在龙岩市新罗区抓获犯罪嫌疑人李某、邱某,并于2017年1月19日在龙岩市新罗区抓获该犯罪集团头目邱某溢。

“这起案件涉案范围大、涉及人员多、涉案金额大,影响十分恶劣。”办案民警说,侦查中,民警发现该案涉案嫌疑人多达140余人,受害群众达1000余人,遍布25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涉案金额高达1000余万元。

经审讯,2016年2月起至2017年1月16日间,该犯罪团伙头目邱某溢伙同骨干邱某、李某、郭某等人,先后在龙岩市区、永安市区、三明市梅列区、龙岩市火车站边的出租房组建犯罪团伙“工作室”,使用客户张某、罗某等40余人的身份实施诈骗。

“该犯罪团伙充分利用网络借贷平台监管漏洞来实施诈骗,是一起典型的互联网借贷形式掩盖下的诈骗案件,并且一开始的借贷就是抱着不还的态度,性质恶劣,在对互联网金融行业及社会诚信产生巨大危害的同时,很容易衍生社会治安问题。”纪圣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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