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截至2018年4月27日,财政部医疗卫生行业入库项目共244个。虽然目前数量与规模仍无法企及市政工程等行业,但是从2017年末国家层面力推PPP回归本源以来,具备“真运营”的医院PPP项目已经开始成为热点投资领域。但是目前市场上参与医院PPP项目的社会资本方多为“工程建设+后勤服务”联合体,鲜有参与核心医疗服务的项目。本文将通过梳理公立医院PPP入库项目合作内容,探讨核心医疗是否适合采用PPP模式及进一步分析核心边界条件设计。
【关键词】PPP模式;公立医院;核心医疗
1、医院入库项目运营内容分析
根据财政部项目管理库信息披露,目前已入库的医院PPP项目按照运营内容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入库项目中,绝大部分属于“工程建设+后勤服务”类型,也有少部分是参与辅助性医疗服务的。而根据笔者的初步统计,已入库项目中,仅有云南省玉溪市儿童医院建设项目、云南省红河州弥勒市中医医院迁建项目、云南省红河州泸西县中医医院迁建及扩建PPP项目、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区工人医院、福建省三明市宁化县医院新建项目的运营内容包含核心医疗服务。其中前三个项目中的社会资本具备医院管理资质(玉溪为中信医疗、红河州两所中医院为云南雄汇医疗参与),能够直接提供核心医疗服务;后两个项目则是公立医院作为政府方出资代表或者在项目建成后由项目公司引进合作医院提供核心医疗服务。
2、对公立医院PPP模式的认识误区
公立医院是体现公益性、解决基本医疗、缓解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困难的主体。社会资本通过PPP模式参与公立医院核心医疗服务供给,难免会遭受质疑。公众会认为社会资本的逐利性与公立医院的公益性相悖,社会资本参与后,医院的基本医疗服务无法惠及老百姓;行业主管部门会担心项目实施后,医院向项目公司支付资产租赁费和管理服务费有收支结余分红或变相分红之嫌。
笔者认为,PPP模式与公立医院改制不同,公立医院PPP项目通常存在两个主体,公立医院是办医主体,项目公司是医院托管人而非股东。医院依据建设、运营服务质量付费是将收支结余用于改善医疗条件、引进技术等自身发展,不属于收支结余分红;PPP项目推进需要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全程参与,因此医院支付的相关费用也不属于“自主购买药品、设备、服务等方式变相分红”。而公益性并不意味着公共医疗服务只能由政府提供,可以通过合理的核心边界条件设计解决公益性与逐利性的矛盾,充分发挥PPP模式的优势,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价廉的医疗服务。
3、核心边界条件设计
公立医院PPP模式实施的前提是公益性与非营利性不变,可以从以下几点边界条件设置加以保障:(1)通过PPP合同约定项目资产权属归属公立医院,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建设运营形成的资产,这样也可避免国有资产流失的风险;(2)公共医疗服务定价须严格参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从价格方面确保公共医疗服务惠及老百姓;(3)项目公司作为公立医院的托管人,需保证医院及时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如重大灾害、事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承担的公益任务。
政府引入社会资本参与核心医疗服务的初衷是借用其先进的管理理念和资源优势以提高公共医疗服务质量及管理效率,社会资本则希望从医疗健康产业中分一杯羹。要想马儿跑得快还得马儿吃够草,公立医院PPP项目回报机制需要同时兼顾医院公益性与社会资本逐利性,设计难度之大从云南玉溪儿童医院项目推进过程可见一斑。
笔者认为,可以在玉溪儿童医院模式上进一步优化公立医院PPP项目的回报机制,约定医院经营收入在弥补医疗服务成本和职工薪酬后方能用于支付给项目公司管理费,且当年没完成支付的累计到下年支付,至合作期满,医院不再支付累计的管理费。同时将竞价标的之一设置为合作期限,利用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将项目的回报收益控制在合理區间内。
为了最大效能地发挥管理优势,社会资本需要真正掌握医院管理权,这样也才能将变革的思想贯彻下去,为现有的体制机制带来改变,从而创造更大的价值。医院的管理架构可参考北京市门头沟区医院改革以及玉溪儿童医院项目经验,实行项目公司理事会或院务管理委员会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为了保障项目顺利落地,医院现有职工安置措施也需要在合同中明确,如保证薪酬待遇逐步提升,事业编制身份保持不变等。
冯唐首次谈及医疗PPP的时候曾说过“引入民营资本进入医疗体制改革,是搞活这潭水,不是搞浑这潭水。要让大家效率提高,让老百姓、医护人员、政府都满意。至于来自既得利益的不满意和诟病,那不正是改革要看到的结果吗”。医疗至今仍是种树的行业,以核心医疗PPP模式突破公立医院改革瓶颈,盘活医疗服务市场,道阻且长。
作者简介:
樊鹏,深圳市砖济公共咨询有限公司,广东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