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
经过电子机票系统统计,大会主持人宣布,发出表决票2964张,收回2964张,此次表决有效。15时51分,现场迎来万众瞩目的时刻。工作人员宣读计票结果:赞成2958票,反对两票,弃权3票。大会主持人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通过!”会场顿时响起雷鸣般的掌声,经久不息。
3月4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议案辦法》,决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宪法修正案草案。图为代表参加投票。
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记者会。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法案组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沈春耀,法案组副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郑淑娜就“宪法修正案”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