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天琪
独生子女也可能继承不到父母的全部遗产
1978年,我国计划生育政策正式写入宪法,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提倡一对夫妇生育一个孩子,这一政策在1980年中央召开五次人口座谈会后被确定下来。也同样自1978年,中国实行改革开放以后,中国人民逐渐慢慢积累属于自己的私人财产。
传统观念认为,一家只有一个孩子,待自己和老伴儿百年,毕生积蓄一定都能传到孩子的手里。父母这么想,孩子也以为此。依据目前的法律实践,即便普通家庭不会发生豪门望族的“遗产风波”,独生子女的继承之路也并非都走得一帆风顺。家住杭州市的周莉莉2016年就遭遇了这样一桩窝心事。
周莉莉是家里的独生女,父亲周永辉2006年意外去世,母亲2016年也因病去世。父母生前在杭州市区留下一套127平方米的房子,价值300多万元。房产原登记在父亲名下,父亲去世后莉莉还未成年,因此就没去办理手续。母亲去世时,莉莉已经成了家,还有一个两岁的女儿,再过一年就该上幼儿园了。莉莉和老公考虑着,父母留下的这套房虽然比现在住的房子小了一点,但好歹也是学区房,如果把户口迁到学区房上,将来孩子上学能省不少心。俩人合计这是个不错的办法,便开始着手过户的事。
莉莉拿着房产证和父母死亡证明到了当地房管局,申请过户。房管局的工作人员告知仅凭这些东西没办法给莉莉办理过户手续,建议她要么提供公证处出具的继承公证书,要么拿法院的判决书,有了这些材料才好办理。
到了公证处,在问完莉莉的家庭情况后,公证处的工作人员让莉莉把她爸爸的亲戚全部找到,带到公证处来才给办公证。莉莉听后,头都大了,她的伯伯姑姑都不在本地,有的还出国移民了,上哪儿找去!没办法莉莉只能求助于专业律师。律师详细洵问了莉莉父母双方家庭的情况,最后得出结论,莉莉爸妈留下的这套房,按法定继承的分配结果真的很复杂。
问题主要出在莉莉爸爸那边,莉莉爸爸在家排行老三,上有两个伯伯,下有一个姑姑。大伯在莉莉爸爸去世前就已经过世,留下大伯母带着三个哥哥。大哥和二哥跟着大婶定居上海,三哥移民到加拿大。二伯还在,不过五年前跟二伯母离婚了,他们的两个孩子一个在杭州、一个在北京。小姑姑跟小姑夫住在黑龙江,平常很少走动。
莉莉爸妈1983年结的婚,房子购于2003年,登记在莉莉爸名下。2006年莉莉爸去世,第二年奶奶也去世了。莉莉和她老公怎么也想不通就他们家的独生子女家庭关系,继承的事宜应该很简单易办啊。
律师给他们分析,的确,单就莉莉的核心家庭来看关系简单,房屋是莉莉爸妈的共同财产,莉莉爸去世后,这套房产的1/2属于她母亲,1/2属于她父亲的遗产。莉莉的姥姥姥爷去世的早,属于她母亲的那一半不复杂,问题就出现在另一半她父亲的遗产上。莉莉爸先于莉莉奶奶去世,因为莉莉爸生前未留有遗嘱,所以莉莉爸的遗产发生法定继承。由于莉莉爷爷也去世很多年,针对这半份房产,共有三个继承人,分别是莉莉奶奶、莉莉妈和莉莉。在没有特殊情况下,三人平分莉莉爸的1/2份房产,每人各1/6。莉莉奶奶过世后,属于她奶奶的1/6房产应由四个儿女继承,每人1/24,莉莉爸和莉莉大伯先于奶奶去世,根据法律规定,由他们的晚辈直系亲属代位继承,也就是说莉莉大伯的1/24份额由三个哥哥各继承1/72,莉莉爸的1/24份额由莉莉继承,加上之前的1/6,共5/24份额。另外根据法律规定,婚内继承的遗产除非遗嘱指定归个人,否则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理论上来说,二伯离婚后,二伯这边继承的1/24分成两部分,二伯1/48,大伯母1/48;姑姑和姑夫共同拥有1/24份额。莉莉妈过世后,只有莉莉一个继承人,财产全部由莉莉继承。所以莉莉的最终份额是5/24+2/3二7/8。
虽然莉莉拥有大部分的房产份额,即便其他亲戚不想要法定继承的小份额,法律上也要求莉莉的二伯、二伯母、姑姑、姑夫、三个堂哥作放弃继承的表示,这才有了公证处人员要求莉莉亲戚到场表示放弃继承的做法。
2016年7月5H,司法部发布《关于废止(司法部、建没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该通知废止了饱受诟病25年的房屋继承过户“强制公证”。在当今房地产价格高升的背景下,按房屋价值比例计费的收费甚高,更重要的是办理过程手续繁琐,徒给老百姓增加财产继承的难度。虽然现在房产过户取消了强制继承权公证,但是还是有不少民众表示,在到房地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时,仍会面临困难,复杂的证明材料仍然需要提供。除了房产,在遗产继承上,存款、股權、股票等类型的财产过户仍然需要强制公证。
如果莉莉爸爸在生前立有一份遗嘱,那结果肯定大不一样。
女儿去世,自己却要跟最恨的人分财产
都说世界上最悲痛的事之一,即是白发人送黑发人,而周凤霞在强忍丧女之痛的同时,还要跟这个世界上她最不愿相见的两个男人,分割自己的财产。
周凤霞,一个不幸却又不信命的北京女人。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前夫一家只因她生下的是个女儿,完全不体凉她因生产丧失生育功能,百般刁难。受不了这种冷嘲热讽、饱含偏见的日子,周凤霞和丈夫离了婚。带着刚出生的孩子独自生活,日子不好过,但还别说,娘儿俩的小日子没几年真让她们过得有声有色。凭借不服输、敢拼的劲儿,周凤霞越来越有钱,赚来的钱她打算投资房产作传承,在北京朝阳公园附近,置办了七套房产,且全部是黄金地段的商铺。
周凤霞除了敢拼搏、有远见的优点外,还很爱动脑子。自己独自一人带大女儿,为了女儿的成长,不曾再婚嫁。对她来说,女儿是她的一切,而她的一切也都是女儿的。女儿成年后,她想把所有房产过户到女儿名下,但是又怕女儿以后不争气或者学坏了,偷偷把房子卖掉。为了取得对房产的控制权,不因登记到女儿名下而自己不好控制,她想出了一个办法——联名。周女士自己仅占1%,女儿占99%,通过这个办法,女儿将来要想卖房,首先要通过她这关,无论如何要通知她。并且将来如果要交遗产税,女儿也只交1%的额度。
周凤霞虽然爱女儿,但是却克服不了自己强大的控制欲,女儿和她的关系并没有想象的那么亲密,女儿甚至为了躲避她的控制,高考后选择去上海念书。大学期间,女儿交往了一个家庭条件很差的小伙子,即便周凤霞十分反对,女儿还是坚持下来。毕业后,女儿落户深圳,在没得到母亲同意下,跟男朋友领了证。周凤霞没办法,虽然不喜欢这个女婿,但还是在深圳全款购置房产给他们当新房,新房落在女儿名下。
一年后的一天,周凤霞接到电话,被告知女儿因交通意外不幸去世。女儿的离去犹如晴天霹雳,周凤霞病倒了,但是更残酷的还在后面,当她开始处理女儿遗产事宜时发现,自己这么多年辛辛苦苦攒下的财富竟然要被前夫和女婿分走一大部分。
周凤霞、周凤霞的前夫与周凤霞的女婿都是周凤霞女儿遗产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我国物权法的规定,周凤霞将所有北京房产与女儿联名,并指定自己占1%份额,女儿占99%份额,等于这七套房产所有权99%归女儿所有,这种行为属于生前赠与。周凤霞女儿去世后,女儿名下的七套北京房产份额以及深圳婚后婚房就发生了继承关系。按照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没有遗嘱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也即父、母、配偶和子女依法定继承。所以,周凤霞、周凤霞前夫和周凤霞女婿将女儿99%北京房产份额均分,而深圳的房子,因为是婚后共同财产,周凤霞只能分到女儿剩余一半份额的三分之一。
对于周凤霞来说,世上唯一的亲人不在了,自己半辈子辛辛苦苦赚的钱也要被分走大半,如果当初自己在财富传承中采用遗嘱的形式科学规划,可能不至于落得如此境地。
是继承,更是传承
按大多数人的想法,立遗嘱多发生在多子女家庭,但是近几年来现实生活中独生子女家庭老人订立遗嘱不在少数。中华遗嘱库江苏第一登记中心运行一年多以来已经为4000多名老人服务,其中为独生子女订立遗嘱在所有遗嘱中,占比从一年前的9.85%增至现在的40.2%。指定遗产属于独生子女个人财产,提及避免遭遇子女离婚导致财产分割的风险占比高达99.3%。
近年来,中国人财产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受益于我国法律规定的完善,归功于改革开放以来个人财产的积累。五千年来中国人从来没有这么有钱过,房产价值的不断走高让一大家子都想为自己应得的一杯羹争一争;五千年来中国人也没有遇到这么高的离婚率,很多人结婚的时候就为离婚的可能作打算,特别是父母;赶上全球化的人口迁徙,以前亲戚就住在一亩三分地上,在一个大院就能把手续办完,而现在,亲戚们不仅可能分布在全国各地,很多甚至移民至国外,财富传承在流程上就很难办理;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父母先于爷爷奶奶姥姥姥爷辈去世的案例不在少数,也加大了继承的复杂程度。这些综合原因促成了善用遗嘱这一工具成为越来越多人的选择对象。
2018年2月6日,中华遗嘱库北京第一登记中心来了一位老人做咨询。老人拿了两个房本,有意思的是,每个房本的权利人有17人。对!是的,17人。面对在场工作人员和其他前来立遗嘱的老人及家属的满脸惊讶,老人缓缓解释道,这两套房子都是祖辈传下来的,当时没有立遗嘱的意识,而现在的房价又这么高,导致一大家子亲戚准也舍不得放弃。其中,最多份额的人占60/240,最少的有3/240。咨洵期间,老人周围慢慢围上越来越多的人,大家都想看看这个不多见的房本长什么样。听过老人的故事,人们纷纷感叹老人来对了地方,虽然老人瞒着子女过来立遗嘱,但是一定能保证老人自己的份额能给到她想给的人。
中华遗嘱库这五年的成就有目共睹,作为中华遗嘱库启动的推动者,陈凯很欣慰也很骄傲。不过,他认为这还不够,对于立遗嘱的重要眭、对于家族财富传承的意识,还需国人作更深刻的认识和思考。
陈凯认为,订立遗嘱的最佳时间是30岁左右。为什么这么年轻就要订遗嘱?他说: “首先,中年人人身意外风险不低,要未雨绸缪。其次,中年人上有老下有小,法定继承的结果往往不符合自己的意愿,更应该立遗嘱。而且,立遗嘱并不是头脑清楚就能立,还要有各种收集财产信息和准备财产凭证的准备过程,还要具备听说读写能力。几年前,我接到一个电话,电话另一边的男士拜托我给他病危的父亲写遗嘱。医生估计老人可能挺不过七天,一旦老人没有留下遗嘱去世,他们这个大家庭一定会因为遗产的事情打起来,所以希望我能抓紧过去。”陈凯很遗憾地告诉对方,当一个人在弥留之际,他的精神状态很恍惚,立下的遗嘱很可能归为无效。要在这么短的时间内做完精神评估是不可能的,不论花多少钱也很难找到公证处或者律师帮他完成这项工作。
“不要等到来不及才想起订立遗嘱”,这是陈凯最不愿看到的。2007年陈凯作为交换律师,到澳大利亚HWL律师事务所工作一段时间,也正是在那段时间,外国人对订立遗嘱的态度让他对遗嘱有了新的认识。几乎律所的所有律师都写了遗嘱,并且订立时间基本上集中在35岁左右。陈凯经常说,最大的风险是没有看到风险,并不是只有垂暮之年的老人才需要关注遗嘱。
除了要让更多人了解遗嘱、善用遗嘱,陈凯还表示,国人对于遗嘱的深层意义价值需要更进一步的更新。随着人们家庭财富的不断累积增加、家庭关系的不断变化,财产的传递实际上正经历继承到传承的一个过程。 “好比说,我有一套房子,继承是把房子传给儿女,至于儿女怎么处置我不管,是放着升值,还是卖了享受,都是他们的事;而传承则是希望这笔钱能照顾孩子一辈子,而不是坐吃山空,房子等值的财产让子孙后代几辈子都吃不完,从继承到传承实际上上升了一个档。继承只考虑一代人,而传承考虑到一个家族的发展脉络,是一个持续管理的概念。”
根据瑞信研究院(Credit SuisseResearch Instkute)发表的2017年度《全球财富报告》,自2000年起,中国的家庭财富每年增长l2.5%,相当于过去17年增长了六倍。2016年,中国是亚太区财富增长最强劲的国家,财富总值增加1.7万亿美元至29万亿美元,攀升6.3%。按国家划分,其财富增长居全球第二,仅次于美国。
当每个家庭积累的财富已经远远超过我们对生活的基本需求,自然而然会遇到两个问题:如何保住自己辛苦赚来的财富以及如何把财富传递给下一代。但是现实中,家族财富日益面临着自身婚姻、子女婚姻、人身意外、债务连带、挥霍败家、长期保障、家人内斗、继承手续、遗产税、财富贬值等十几种风险。
这个时候,陈凯建议人们多运用法律金融工具,遗嘱、保险、家族信托、传承委托、身份安排、家庭契约、家族基金、慈善基金会等工具将成为值得信赖的选择。同时,陈凯也建议法律人、金融从业者跳出原有法律服務和金融服务的思维模式,法律人不能只考虑如何打赢官司,家族内部的一些事没法打官司,保护财产光靠打官司也解决不了;金融从业者也不能只考虑如何帮助客户赢取更高的收益率,怎样帮助客户避免未来财富遭到大比例损失,实现守富、传富、享富,让财富代代传承、家人和谐生生不息才是最终需求。
如果说继承的是一种物资、一种财富、一种资源,那么,陈凯所主张传承的则是一种精神、一种事业、一种文化。从继承到传承,是法律人的信念与信仰,更是全体中国人的期待与追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