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中国十大法院新闻

2018-05-14 10:25孙洁
民主与法制 2018年1期
关键词:人民陪审员最高法院人民法院

孙洁

1 法官员额制改革落地完成

2014年7月9日,最高法院公布了《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其中明确规定,根据法院辖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人口数量、案件数量等基础数据确定法官员额,对各级法院法官统一实行员额管理。在省一级成立法官遴选委员会,建立上级法院法官原则上从下一级法院遴选产生的工作机制,健全初任法官首先到基层法院任职的机制。

因此,“入额”这两个字,成为几年来法官口中的“高频词”。为了实现法官队伍的专业化、职业化、正规化,把最优秀的司法人才吸引到办案一线,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法官员额制改革也是近年来推进改革的重点。

2017年7月3日,最高法院首批367名員额法官宪法宣誓仪式在北京举行。至此,全国法院系统从原来的21 1990名法官中遴选产生120138名员额法官,标志着员额制改革在全国法院得到了落地完成,实现了85%以上法院人员向办案一线集中。

法官员额制落地完成,是审判团队建没的核心内容,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个单独序列的明确分工,各尽其职的审判团队的形成和高效运行,将最大限度实现个案公正。司法内部管理机制建没是审判团队内部分工、合作、监督、制约,实现审判效益最大化的要求,其作用和意义必将得到全面彰显。

2 平反冤案驶入“快车道”

聂树斌案等冤案纠错被写入2017年全国两会的“两高”工作报告中。在2017年两会上,最高法院院长周强表示,冤错案件的发生,让正义蒙羞,教训十分深刻。

据最高法院2017年11月发布的一项数据,十八大以来,全国法院纠正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陈满案等重大刑事冤错案37起61人,2013年至2017年9月,共宣告4032名被告人无罪。《中国法院的司法改革(2013-2016》>白皮书显示:2013至2016四年间共平反重大刑事冤错案34起、宣告3718名被告人无罪。

2017年,司法纠错的车轮不断向前,驶入“快车道”。2017年1月6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上诉人卢荣新涉嫌故意杀人、强奸一案二审在昆明开庭,依法宣告卢荣新无罪,当庭释放。1月22日,最高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庭长胡云腾当庭宣布,撤销被告人孙宝国、孙宝东的“故意杀人罪”“组织领导和参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原审判决认定的罪名。9月12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再审改判原审被告人缪新华、缪新容等5人无罪。至此,这起导致一家五口蒙冤达14年之久的重大冤案,终获平反昭雪。11月30日上午,新疆高院伊犁州分院公开宣判周远故意伤害、强制猥亵妇女一案,宣告撤销原审判决,改判周远无罪。

这一件件冤案昭雪,树立了人民法院“有冤必申”的标杆。

3 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

进入操作层面

我国刑事诉讼法早已确立了疑罪从无原则,但在多年的实践中,疑罪从有、疑罪从挂、疑罪从轻的现象仍然存在,直接原因是办案人员存在重打击轻保护、重破案轻办案、重实体轻程序、重口供轻物证的思维,根本原因是没有确立以审判为中心的制度规定。科学的司法理念需要制度来支撑,只有从制度上彻底防范那些不符合法治精神的错误观念和做法,才能从根本上消除冤错案。

十八大以来,特别是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司法改革以来,中国在刑事诉讼中全面贯彻疑罪从无,杜绝刑讯逼供、暴力取证,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中央决策层把解决冤案、司法公正问题放到前所未有的高度上,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最大效能之一,就是要努力防止冤错案的产生。

2017年2月21日,最高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正式发布,这一《意见》指出,对于依法认定的疑罪案件,要严格落实疑罪从无原则,不得违心下判。该《意见》不仅进一步重申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制度改革精神,还结合试点新规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配套措施,为各级法院提供了既高屋建瓴又言之有物的指导纲领和操作指南。

4 “两法”大修推进司法改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以下简称“两法”)2017年迎来“大修”,修改工作现已正式进入立法程序。2017年8月2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对人民法院组织法(修订草案)进行了第一次审议;法官法修订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此次“两法”修改涉及司法机关的没置和职权、司法机关人财物管理、司法责任制、司法人员分类管理、诉讼制度、司法职业保障等司法制度的核心问题。专家表示,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新时期,对“两法”进行全面修改,有助于巩固司法体制改革成果,确保司法体制改革行稳致远。

在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2017年年会上,最高法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审判理论研究会会长沈德咏表示,“两法”的修改是一个较长的过程, “两法”及相关法律制度的修改完善,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固化司法改革成果的重要载体。要加快推进法律修改进程,将前期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规定,发挥好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保障作用,进而更加全面深入地推进改革。

5 攻克执行难进入关键之年

2017年是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关键之年、攻坚之年、见效之年。

长期以来,执行难被归纳为有“四大难题”,即查人找物难、应对规避执行难、财产变现难、有效管理难。为破解查人找物难题,最高法院大力推进覆盖全国地域及主要财产形式的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没,通过信息化、网络化、自动化手段查控被执行人及其财产,极大提高了执行效率,实现了执行模式由传统向现代化的根本转变。为破解财产变现难题,人民法院树立互联网思维,探索实施网络司法拍卖。

2017年1月1日开始全国法院全面推行网络司法拍卖,取得显著效果。司法拍卖全程在网上进行,全程接受网民监督,杜绝了暗箱操作、权力寻租,有效遏制了司法拍卖中的腐败,实现违法违纪“零投诉”。

同时,2017年3月,最高法院将网络拍卖系统内嵌到法院办案平台,实现内外网无缝衔接。截至2017年10月,全国法院共拍卖标的物11.2万件,成交额966亿元,溢价率74%,为当事人节约佣金30亿元。

6 智慧法院建设生根发芽

近年来,人民法院正在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没,以充分利用案件数据信息,挖掘数据价值,让大数据为司法审判和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2017年,人民法院运用司法人工智能,推动改革创新。依托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建设各类智能化平台,提升办案质效。以“法信”平台为代表的一批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成功上线并推广应用,为法官提供类案推送、文书纠错、数据分析等智能服务,帮助法官提升业务能力。

2017年11月23日,全国减刑假释信息化办案平台正式开通,将进一步提升减刑假释工作规范化信息化水平。11月28日,最高法院联合有关单位在14个省市开展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网上数据一体化处理”改革试点工作,充分运用信息科技,创新互联网时代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模式,促进社会治理创新。

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法治蓝皮书:中国法院信息化发展报告No.1(2017)》指出:“以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为标志的智慧法院已在全国法院生根发芽,促进了人民法院工作向服务便捷化、审判智能化、执行高效率、管理科学化、公开常态化、决策精准化发展,为2017年底总体建成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初步形成智慧法院奠定了坚实基础。”

4 全国首家互联网法院横空出世

2017年上半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没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这意味着中国乃至世界首家互联网法院将落户杭州。在互联网法庭探索运行两年后,杭州获准没立首家互联网法院,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一项重大制度创新。

2017年8月18日,浙江杭州没立集中管辖涉互联网纠纷的基层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实行线上证据在线提取、线上纠纷快速审理,积极探索涉互联网案件新型审理模式。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陈国猛认为,互联网法院应当成为互联网纠纷多元化解的“主导者”,将探索建立涉网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整合仲裁、调解、行政机关等其他组织的法律服务资源,构建一个以互联网法院为终端的“漏斗型”纠纷化解通道,促成全社会形成在线纠纷多元化解的生态环境。

继杭州互联网法院后,12月26日,深圳没立了金融法庭,将在司法职权配置、司法管理体制、司法权力运行体制和司法人员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探索,为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积累经验。

8 全面家事审判改革进入示范阶段

2017年,人民法院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取得进展,家事审判工作机制不断创新,工作规则逐步完善。2017年7月19日,最高法院主持召开家事審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建立包括中央综治办、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民政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和全国妇联在内的15个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起到示范作用。

目前,各高院和试点法院积极探索建立家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与当地综治办、民政、公安、妇联、社区服务等部门创建了形式多样的合作方式,超过80%的试点法院与相关部门建立联席会议机制或者达成合作事项。

接下来,在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领域,人民法院将努力推动家事审判与少年审判工作协同发展,为未成年人司法权益保障作出贡献。最高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杜万华表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和婚姻家庭纠纷案件密切相关,家事案件能否得到妥善解决,直接关系到未成年人能否健康成长。家事审判和少年审判在审判理念、工作目标、审判方式和审判资源等方面有共通之处,应当协同发展、共同提高。

9 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延长

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在10个省(区、市)选择50个法院开展试点。改革人民陪审员选任程序,扩大参审范围,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提高人民陪审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让人民参与司法,让人民监督司法。完善人民陪审员参审机制,通过网络进行随机抽选,推行大合议制等举措,更好地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2016年,全国22万名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案件306.3万件,占一审普通程序案件的77. 2%。

2017年4月27日,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两年期满在即,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延长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期限的决定(草案)》,明确试点工作期延长至201 8年5月。

2017年5月11日,最高法院召开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下一阶段试点工作。下一步,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将在探索总结中进~步推进,建立完善各项参审机制,杜绝“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陪审顽疾,强力提升人民陪审员参审的实效性,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公正。

10 先进法官典型不断涌现

2017年3月,最高法院与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我最喜爱的好法官”群众推选活动。活动历时三个多月,经过法院推荐、公众网络投票、评委推选,10名法官光荣当选“我最喜爱的好法官”,另有23名法官获得“我最喜爱的好法官”提名。

为表彰先进、激励队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法院决定,授予陈昶屹等9名“我最喜爱的好法官”获得者“全国模范法官”荣誉。同时,最高法院决定授予那顺等10名“我最喜爱的好法官”提名奖获得者“全国优秀法官”荣誉。这些法官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优良、事迹感人,是全国法院广大法官的优秀代表。

与此同时,全国各地法院也在积极评选审判业务专家。201 7年,第二届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湖南省审判业务专家相继出炉。这些审判业务专家的产生是人民法院高层次人才培养战略的重要一环,接下来,人民法院将着力搭建专家型人才队伍体系,进一步发挥各领域专家的“智库”和引领示范作用,为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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