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魁兴
中国步入老龄化社会,预计到2050年,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比重将超过30%。这意味着,“临终关怀”的需求量将不断扩大。上海近年每年因患癌症疾病死亡3.6万人,70%癌症晚期病人需要给予止痛、心理安抚等“舒缓疗护”及临终关怀。临终关怀也称作安宁疗护,是指对濒临死亡的患者给予亲切的抚慰、良好的照顾和尽可能的帮助,使其安然故去。然而,从我國的实际情况看,能提供临终关怀的医院和病房极少且基本都是满床状态,根本无法满足患病老人的需求。
一个人赤条条地来到这个世界,文明社会能为其提供“有所养”“有所医”“有所学”的条件,使其身心健康地成长。随着年龄的增大,要娶妻生儿育女,就要“有所居”“有所教”。等年龄大了,无法继续参与劳动或社会工作,要能颐养天年,有尊严地老去。而且,人吃五谷杂粮,谁都不能保证自己无病无灾,能真正无痛无苦地离开这个世界,是每个人的希望。2013年,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积极发展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积极发展临终关怀医院,不只是给生命最后的尊严,更是一个社会文明的标尺。
我国是一个发展中国家,医疗事业的发展尚无法满足庞大人口的全部需求,临终关怀医院更是发展滞后,以北京为例,北京是我国的首都,医疗事业的发展在全国处于前沿,但可以提供临终关怀的医院也就十余家,而且,基本上处于满床状态,想要入住需要提前预约。加上这种医院收入状况并不是很好,一些医院亏损的新闻屡见报端。在其他一些省市,多数只是能拥有供临终关怀的病房就很不错了,有临终关怀医院得是极少数的。临终关怀医院的建设在我国还是需要大力发展的,维持这种医院的日常开销,单纯依靠病患者是不现实的,更需要的是政府的投入和民间资本的进入。
在欧美发达国家,是用立法来保障临终关怀落到实处的。美国1982年颁布实施了《临终关怀医疗保险》,2005年德国政府出台了《临终关怀法》,2009年法国通过了一项关于临终人员陪护补助金的法案,澳大利亚也提出了《国家慢性病治疗策略》,建立健全为老年人提供服务的社会公共照料系统,组建社区团队为老年人提供临终关怀服务,经费主要依靠政府支持。我国的临终关怀服务尚处于起步阶段,国家投入不足,而且临终关怀服务收费还没有进入医疗保险的范畴。这些都需要国家出台相关政策或立法加以解决。
临终的关怀,同样是文明的标尺。但我们在这方面还是很欠缺的,一是服务机构不健全,二是专业服务人员欠缺,三是没有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也缺少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让人有尊严地死”就是对社会文明程度的拷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