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辰妍
【摘 要】 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已发展近30年,但目前仍处于恢复发展阶段,尽管在建立融资租赁机构、提供融资租赁服务方面,我们吸取了西方国家的先进经验,但现实中,我国的经济市场、法律法规、监管体系等有待完善,政府也没有构建一个完善的融资租赁体系,众多企业缺乏对融资租赁理论的认识,使得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发展举步维艰。本文通过对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以便于促进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
【关键词】 融资租赁 存在问题 分析研究
不管是对于一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还是对于一个企业的发展,融资租赁已经成为一个强有力的推动力,但就我国而言,其对企业、国家经济发展并没有充分发挥其作用,就融资租赁对GDP的贡献率,和外国相比都有着显著的差距,导致该差距产生的原因到底是什么?本文通过对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以便于促进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的发展。
一、社会认识方面
首先,在我国的传统观念中,相对于租借来说,国人普遍更喜欢对物品的拥有,“重买轻租”的观念深入国人心中,加上我国在融资租赁方面的宣传力度不大,行业又缺乏统一监管,从而使得社会该业务的认识有所偏差,对其对企业发展和国家经济发展认识比较片面,无法领悟到其对国家发展的作用,最终导致社会对融资租赁的利用不到位。
其次,在我国金融市场中,大部分市场参与者的信用观念基础比较薄弱,企业经营者在运用融资租赁时,认识较为片面,往往只是关注融资租赁的融资功能,将其作为银行信贷融资的一个补充手段,而对于融资租赁的促销和资产管理等功能,企业经营者通常是忽略不见的。
再次,政府部门作为推动该业发展的主要力量,对它认识和发展思路不够清晰、不明确,导致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畸形或者偏差的情况,相比发达的市场,我国政府部门很少有作为承租人出现。
二、人才培养方面
融资租赁这一学科不仅仅租赁和交易这一环节,还要包含资本市场和企业运营的相关知识,包括金融、贸易、投资、财务、以及高新技术等等,因此对于从事融资租赁的相关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有着极高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要求。就我国目前的状况而言,许多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对于融资租赁知之甚少甚至一窍不通,而整个行业里面,既能够掌握相关的金融、财务和租赁等相关知识的综合人才可以说是凤毛麟角。而在人才的后续培养上,由于对融资租赁的宣传力度不够,各大院校的毕业生更多的愿意选择其它金融行业,比如银行、证券等,少数选择融资租赁业的毕业生又只是理论知识丰富,缺乏实践经验,无法马上成为我国融资租赁业发展的核心推动力。
三、融资租赁行业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
分析目前国外相关的法律法规,各国相关的内容和条款不尽相同,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并特定的法律体系,但涉及融资租赁的相关法律相对健全和完善,可以通过民法、税法、商法等相关法律对融资租赁业进行较好的管理,多存在于法律体系完善的发达国家;另一种则是有专门的融资租赁法律,由于法律体系尚不够完善,只能通过制定专门的融资租赁法律来进行管理,多存在于发展中国家。
与国外相比,我国融资租赁业的法律法规体系仍不够完善,既没有完善的国际法律体系,也没有制定专门的融资租赁法律。我国自1981年融资租赁业产生,一直到1996年之前,我国都没有对融资租赁业的法律法规进行调整和规范,仅在一些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中偶尔出现“融资租赁”一词,这让我国融资租赁业长期无法可依,在处理融资租赁纠纷时,只能参照涉及经济领域的相关法律或者法规来处理,如合同法、民法等,但融资租赁作为新交易方式,以上法律法规并不能与其相适应,直到1996年后,相继出台的《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关于融资租赁业务征收营业税的通知》以及《关于租赁进口标的物申请纳税法的通知》等法规才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我国融资租赁业长期无法可依的局面。
就目前来看,虽然一系列法规的出台使得我国融资租赁业法律环境得到了改善,但这些法规对融资租赁的规定并不全面和和专业,加之我国现存三类由不同部门根据不同法规监管的融资租赁公司,监管不公平、不协调和租赁公司不平等竞争等问题依旧存在,而能解决这些问题的《融资租赁法》在草案已定的情况下仍迟迟未能出台,这也是我国融资租赁业法律法规体系不完善的主要原因。
四、融资租赁业会计制度不健全
长期以来,我国融资租赁业都没有专门的会计准则可依,关于融资性和经营性,在财会上一直没有得到明确和区分、其年限、租金逾期、折旧计提、残值处理呆坏账核销等方面都没有明确的规定,同一笔交易租赁公司与融资企业所做会计处理都不同。直到2001年《企业会计准则—租赁》的出台,才使得我国融资租赁无专门的会计准则可依的局面得到缓解,但是该准则规则较为陈旧,不能有效规范融资租赁业的会计处理,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38项》的出台,对2001年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了替代,但就目前的实践效果而言并不理想,其最大缺陷就是认可度低,如要得到普遍的认可尚需时日。
五、融资租赁业行业监管不到位
在资产融资租赁发展的四大支柱中,行业监管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支柱,监管是否适度,对行业发展是否健康有着极大的影响,如果监管太松,会给行业发展以及金融市场带来风险和危害,但如果太严,又会阻碍行业的发展。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经过几十年的发展,虽然在行业监管方面有一定的成效,但总体而言,监管依然不到位,缺乏统一的全国性权威管理机构、缺乏统一的行业自律协会、监管力度把握不当,这一系列的问题充分说明我国融资租赁业的行业监管局面比较混乱,从而使得我国融资租赁业务易滋生风险,对我国融资租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十分不利。
【参考文献】
[1] 余蝉杉.中小企业融资模式——融资租赁保理模式研究[J].经营管理者.2010年24期.
[2] 任颖洁.浅析我国融资租赁业的问题与发展对策[J].財会通讯.2011年23期.
[3] 黄磊..中国融资租赁发展历程及对策分析[J].市场周刊(理论研究).2011年0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