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小虎 成海霞
摘要:“鼓”在中国算得上是最古老的乐器之一,其诞生之初就与宗教密切相关,其运用场合极为广泛,在先秦的礼乐文化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关键词:“鼓” 祭仪 礼乐文化
中图分类号:J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359(2018)06-0182-02
“鼓”作为最古老的乐器之一,相传它是在雷神的启示下制作而成的,并被赋予了神秘的色彩。正如我们所熟知,一般乐器最早都是服务于人们的宗教活动的。在远古时期,“鼓”被尊奉为通天的神器,主要是作为祭祀的器具。“鼓”在不同的时代背景下有着不同的样式和功能,本文分别从字形演变、鼓与祭祀及鼓的政治文化功能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鼓”的字形演变
(一)鼓的字形
《说文·鼓部》中:“鼓,郭也。春分之音,萬物郭皮甲而出,故謂鼓。从壴,支象其手擊之也。”[1]《说文解字》中将“鼓”解释为“用皮包裹蒙覆的乐器,是春分时节的音乐,万物包裹着皮壳生长出来,所以叫做鼓。”“鼓”是“从壴,从支”的会意字。由于“鼓”字出现得比较早,所以它经历了完整的从甲骨文到金文、小篆、隶书、楷书的演变过程。
从字形上看,“鼓”字在这几个阶段中基本上没有太大的变化。线条、笔画的形状基本上都很固定:左边的部件是立着的“鼓”的形状,而右边则是手持鼓槌,作击打状。《说文·壴部》“壴,陈乐,立而上见也。从屮,从豆。凡壴之属皆从壴。中句切。”在《说文》中,将“壴”解释为陈列乐器,据文献描述大致为鼓上有装饰物,鼓下有足的一种陈列方式。《玉篇》和徐锴《说文解字系传》观点皆与许氏相同,“陈乐也”“樹鼓之象。屮,其上羽葆也。”从《说文》中对“壴”的解释不难看出“壴”的意义与现今乐器鼓的含义十分相似,所以戴侗、徐灏等人认为“壴”就是鼓的初文。戴侗《六书故》载:“壴,乐器类,草木笾豆,非所取象。其中盖象鼓,上象设业崇牙之形,下象建鼓之虡。伯曰:‘疑此即鼓字。鼔,击鼓也,故从攴。”后续的清人徐灏继续发声延续了戴侗的“壴即鼓”说。经过对甲骨文的考证后,学者郭沫若也以为“壴即鼓”,此说诸多学者皆认可。
(二)“鼓”和“鼔”
“鼓”和“鼔”这两个字,古音都是“工户切”。两字都收录于《说文解字》中,字形十分相似,不同点在于右边的部首:一个是“支”一个是“攴”。《说文·鼓部》将“支”解释为象手持槌击之形,而在《说文·支部》中解释“支”为竹枝或持竹。可见“支”作名词时有“竹枝或枝条”之义;作动词时,则有“执、握”之义。“攴”的解释大徐本《说文·攴部》:“攴,小击也。从又,卜声。”文献释义“攴”乃以手持物击打之形,是动词敲击之义。
但是“鼓”收录在《说文·鼓部》中,意义如前文所说是做“春分之音”的名词。而“鼔”则收录于《说文·攴部》中,“鼔,击鼓也。”意义就是击鼓的动作。从其收录的部首和词性可做一划分来进行区别:“鼓”,名词,作“鼓声”之义。“鼔”,动词,作“击鼓“之状。这是对“鼓”和“鼔”二字义形相异的观点。还有一种观点认为“鼓”和“鼔”应该是一个字。持此说法的戴侗在《六书故》中认为“鼓”无二字,“鼓”为“鼔”之讹。学者李孝定和王力都发文认为“鼓、鼔实属一词”。众所周知,古书在传抄刊刻过程中,错字讹字脱文倒文等情况不可避免,更何况“鼔”字的使用现今并不多见,甚至被很多文字学家视为“鼓”字之讹传。而现下“鼓”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使用频率的激增演变成为多义词,此“鼔”作为“鼓”的异体字不再使用,所以笔者也认同“鼓”“鼔”二字实为一字之说法。
二、政治文化功能
鼓的起源很早,传说远古时期的乐舞“伊耆氏之乐”中已有土制的鼓,即土鼓,是用草扎成鼓槌敲击的。同一时期,夏后氏也有一种带有足的鼓。可见鼓在原始时期有着突出的地位,是打击乐器中最早出现的乐器。鼓从原始社会出现一直到清朝灭亡,在历代音乐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针对鼓在古代社会中的功能,笔者从以下三方面加以论述。
(一)宫廷燕乐
宫廷燕乐是在宫廷中娱乐、宴享时使用的音乐,又称“宴乐”[2]。各个朝代的燕乐都有各自的特点,且都极为丰富,常用鼓作为乐器。如《管子·轻重甲篇》记载夏末宫廷歌舞活动已很盛大,“昔者桀之时,女乐三万人,晨噪于端门,乐闻于三衢,是天下不服文绣衣裳者桀无天下忧,饰妇女钟鼓乐之乐。”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鼓在当时的宫廷歌舞中已经得以运用。而“钟鼓之乐”在战国时期已经发展成较大规模的合奏,其主要形式是以编钟、鼓为主体,是具有相当表现力的合奏,被视为“金奏”[3]。《小雅·鼓钟》是这时期器乐合奏的一个实证,“鼓钟将将,淮水汤汤,忧心且伤。淑人君子,怀允不忘。鼓钟喈喈,淮水喈喈,忧心且悲,淑人君子, 其德不回……钟鼓钦钦,鼓瑟鼓琴,笙磬同音。以雅以南,以龠不僭。”从此引文可看出在春秋战国时期钟鼓乐队表达的内容已相当丰富。
(二)祭祀典禮
祭祀典礼之乐可以说是古代音乐中的一个重要的音乐形式,而鼓就是祭祀用乐中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古人因为鼓声隆隆如雷鸣的声效,常把鼓作为雷神和威严的象征,用于祈神求雨、驱魔辟邪;用于战争助威,擂鼓进攻等庄严、肃穆且多人参与的重大场合。现有甲骨文研究的释义,均表明其与祭祀有关。徐中舒谓“壴,祭祀时击鼓也”,还说“鼓,击鼓以祭”。而甲骨学家叶玉森、李孝定先生则从文化角度理解,认为鼓是“祭礼之一、伐鼓而祭”,诸多学者毫不吝言,均将鼓列为祭祀一类。
祭祀的目的无非就是沟通神人,传达上天旨意。《周礼·鼓人》云:“以雷鼓鼓神祀,以灵鼓鼓社祭。以路鼓鼓鬼享,以鼖鼓鼓军事,以鼓鼓役事,以晋鼓鼓金奏。”又“大祭祀,登歌击拊,下管,击应鼓,徹歌。大飨,亦如之。大丧,与廞。凡小祭祀,小乐事,鼓朄。”鼓有大小所奏鼓声不同,意义亦不同,鼓声承载的祭奠之愿望与天地交通,为祭祀结果之象征。[4]《春秋左传·庄公二十五年》载:“六月,辛未,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秋,大水。鼓用牲于社、于门”。这两条材料都说明在祭祀社神的仪式上,以击鼓来沟通神人,达到神灵庇护之目的。
《周礼·大司乐》记载六代乐舞“分乐而序之,以祭、以享、以祀”。乐舞不同所用之器亦不同,祭仪过程音乐伴随始终,即击鼓行乐伴随祭仪全程。《周礼·鼓人》云:“以雷鼓鼓神祀,以灵鼓鼓社祭,以路鼓鼓鬼享。”《礼记》:“礼交动乎上,乐交应乎下。”《风俗通义》:“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养成万物,有功于人,王者祀以报功也。”祭祀的过程中,击鼓行乐伴随全程,体现了祭祀的威严。
除此之外,鼓还用于丧葬。据《穆天子传·卷六》载:“天子乃命盛姬□之丧,视皇后之葬法。……曾祝先丧,大匠御棺。日月之棋,七星之文,钟鼓以葬。……击鼓以行丧,举旗以劝之,击钟以止哭,弥旗以节之。曰□祀大哭,九而终。”
由此可见鼓在祭祀典礼中的作用非同一般,是古代祭祀中常见的文化现象。
(三)用于军事
鼓声一向作为激励人们奋勇向前的讯号,所以古代它多用在军事行动上,击鼓使进,擂鼓助威。《周礼·地官》中就记载了古时有“鼓人”这一官职,专门掌管击鼓的事宜。《周禮·地官·司徒》“鼓人掌教六鼓、四金之音声。以节声乐,以和军旅。”又《史记·孙子吴起列传》:“即三令五申之,于是鼓之右。”像“鸣金收兵”“击鼓进军”“一鼓作气”等句子都说明古代军队中常用鼓声来发号施令,鼓舞士气。在《左传》中就有“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的击鼓作战的记载。在两军交战前要擂鼓,可以提高战士的士气及注意力,这种战争誓师用击鼓提高士气之法在交战双方已是必不可少的备战内容。可见,鼓在战争军乐中是一种不可或缺的重要乐器。
鼓之功能除了在重大场和的运用会对人的思想和行为进行规范约束以外,在个人化的活动中,鼓的伴奏也为整个礼乐活动的顺利进行增添了有礼有序的文化内涵。
三、结语
古人称鼓为“群音之长”,在古代社会中有着极其突出的地位。它不仅是打击乐器中最早出现的乐器,同时也是古代人民各种场合音乐表演中不可缺少的乐器,因其表现突出被统治者频繁的用于宾客宴饮、宗庙祭祀等大型礼乐活动中,其政治文化功能已经渗透到从社会底层到高层各个方面,其运用之广泛决定了它在礼乐文化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作用,是礼乐文化的重要载体。
参考文献:
[1]许慎.说文解字[M].北京:中华书局,1981.
[2]易丽清.浅谈鼓在古代音乐中的重要社会功能[J].学术论坛,2010,(10).
[3]陈四海.中国古代音乐史[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
[4]李方元.鼓义考原[J].中國音乐,20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