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素芳
摘要:国务院提出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政策以来,新的招生制度改革背景下,志愿填报方式由原来的院校平行志愿改为专业平行志愿,导致专业核心竞争力成为影响招生的首要因素,学校应从招生质量、就业质量、师资队伍水平、人才培养过程质量、学术贡献及社会服务能力、专业建设成果等多方面对专业建设建立量化考核体系,以确定专业建设与发展方向,从而提高专业招生竞争力,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
关键词:招生制度改革;高职;专业;量化评价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8)11-0238-02
生源是高等职业院校赖以生存的基础,也是办学的目的所在,招生工作更是学校建设的基础工作。2014年9月,《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指出:考试招生制度是国家基本教育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做出全面部署并高职院校的招生和考试形式提出了明确要求,要求加快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高职院校考试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一、分类招生背景下专业面临的现状分析
作为全国两个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省市之一,浙江省出台《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深化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浙政发〔2014〕37号),明确全面深化统一高考招生改革,进一步完善高职提前招生、单独考试招生和“三位一体”招生改革,加快建立多类型、多元化考试招生制度。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录取不分批次,按考生总成绩,分大类实行专业平行投档。自2017年开始全面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把原本科、专科高职的三个批次合并,在全国率先取消录取批次,凸显专业在选拔中的作用,专业的地位首次超过院校。这一举措无形中把专业的知名度、竞争力推到学校建设工作的首要位置。高考招生录取体制改革,给高校的招生和人才选拔、学科和专业建设以及教学管理等方面都带来了一定的挑战,具体表现如下:生源状况两极分化,冷门和弱势专业面临生存危机。改革后,学校由前台退居后台,专业直接走向前台,接受学生的评判和选择。每个学校将会呈现专业冷热不均的现象。学生成绩形态由整齐划一的扁平化改变为参差不齐,形成新的教育生态,在实行基于专业的选拔后,在不同专业之间会出现分数悬殊的情况,给学校的管理带来新的课题[1]。
在分类招生制度改革背景下,如何破解学校专业发展的招生瓶颈问题,提高专业核心竞争力是摆在所有高职院校面前不可回避的话题。而目前,专业建设单打独斗的现象比较严重,专业建设校内专业之间、校外同行之间无法进行合理比较,缺乏量化指标,因此当务之急是建立的专业评价考核机制,制定专业建设量化考核方案,使其能够有效地反作用于专业建设,有效地解决专业平行招生带来的问题,提高专业在招生工作中的竞争力。
二、分类招生背景下的高職专业建设量化评价指标体系建立的原则
高职专业建设量化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要基于专业建设的多角度多维度,要遵循国家当前招生政策导向性,结合专业建设的全面性与典型性要素,同时兼顾评价指标的可操作性,坚持以下五个方面的基本原则:
1.与新招生制度改革政策相一致的原则。评价体系建立的目的是加强专业平行志愿填报竞争力,实施招考方式多样化,促进学校分类培养工作。
2.以专业为单位进行考核的原则。以教育部颁布的专业代码为依据,一个代码为一个专业,含“3+2”、“五年一贯制”、单考单招、三位一体、提前招生、普通高考等多种形式来源生源。
3.专业建设导向性原则。以促进学生成长成才为中心的各项保障条件、改革建设举措、实际成效为主要考核依据。
4.内部比较和外部竞争相结合原则。指标设定统筹兼顾校内招生专业之间相对优势比较,校外相同专业之间绝对优势的比较。
5.量化考核的原则。评价方案所涉及考核内容均量化为相应分值,并以累计总分高低,综合评价专业建设的总体水平。
三、分类招生背景下的高职专业建设量化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要素
指标体系的构建应从招生质量、就业质量、师资队伍水平、人才培养过程质量、学术贡献及社会服务能力、专业建设成果及其他跟专业建设相关同时可以量化的要素考虑。具体包括:
1.招生质量具体评价要素可包括生源基地建设成效、提前招生报考率、当年招生计划完成率、省内同专业录取分数线位次排名、新生报到率等。
2.就业质量具体评价要素可包括毕业生就业率、毕业生工资水平、专业相关度、毕业生创业率等。
3.师资队伍水平具体评价要素可包括师资队伍结构和师资队伍能力素养两方面。
4.人才培养过程质量具体评价要素可包括专业荣誉、课程荣誉、当年毕业生专升本比例、当年毕业生获高等级技能证书比例、当年毕业生出国(境)深造或就业比例、当年毕业生获取辅修专业证书人数比例、学生技能竞赛水平、毕业生对母校满意度等。
5.学术贡献及社会服务能力具体评价要素可包括市级以上教科研项目及到账经费、横向技术服务项目及到账经费、高级别论文及著作、知识产权(含新品种等)、成果应用与转化、社会培训人次等。
6.专业建设成果具体评价要素可包括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以及校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等。
7.其他对人才培养质量提升有重大影响的改革成果或对专业建设有广泛影响力事件。
四、分类招生背景下的高职专业建设量化评价指标体系的赋分模式
根据实际指标影响因素,结合可操作性原则,实行以下三种赋分方式:
1.绝对值赋分:按实际指标的完成情况进行实际分值乘一定系数进行赋分,此类指标有提前招生报考率、当年招生计划完成率、当年毕业生专升本比例、当年毕业生获高等级技能证书比例、当年毕业生出国(境)深造或就业证书比例、当年毕业生获取辅修专业证书人数比例等。
2.按排名赋分:依据各种规则确定的排名进行赋分,如排名前50%以上可赋10分,后50%以下可赋5分等,此类指标有省内同专业录取分数线位次排名、社会培训人次、毕业生对教师教学水平专业总体满意度等。
3.按等级赋分:如根据国家级、省级、市级、校级等专业建设等级、获奖等级等不同进行赋分,按获奖此类指标有技能竞赛水平、教学成果奖等。
五、新招生制度改革背景下的高职专业建设量化评价机制的使用
评价结果可从以下几个方面验证其评价机制的有效性:
1.评价结果反作用于招生就业工作,反映专业的招生第一志愿报考率和专业毕业生的签约率,可作为专业招生计划调整的依据。
2.评价结果反作用于教师教学工作业绩考核、学生技能竞赛情况。
3.评价结果反作用于师资队伍建设如专业教师职称评定、晋升比例的依据,可作为专业教师培训进修、薪酬发放的依据。
4.评价结果反作用于专业建设等级的提升,可在优势专业、重点专业、特色专业等申报中择优推荐。
5.评价结果反作用于学校教学业绩考核工作、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麦克思排名等政府及社会评价情况。
参考文献:
[1]边新灿.新一轮高考改革对大学教育的影响[J].中国高等教育,2015,(2):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