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莫言《檀香刑》的传统文化内涵

2018-05-09 10:55于明巧
卷宗 2018年6期
关键词:檀香刑民间文化

摘 要:莫言的《檀香刑》侧重于表现中国传统文化的“隐”性层面。小说所写的三个主要人物——赵甲、钱丁、孙丙分别代表中国传统文化中刑罚文化、官场文化、民间文化的“隐”性内涵。这三個“隐”性文化层面反映和折射着民族性格中的某些内在的素质。莫言用文化批判的眼光对此作了具体而生动的揭示。

关键词:《檀香刑》;刑罚文化;官场文化;民间文化

《檀香刑》同莫言以前的《红高粱》《丰乳肥臀》等小说在内容意蕴上具有一脉相承之处。所不同的是,《红高粱》等小说着重表现的是中国传统文化那些为人所熟知的部分,而《檀香刑》所着重发掘的是中国传统文化的“隐”文化层面,它对一个民族性格的塑造同样起着巨大作用。《檀香刑》的叙事结构是由三个家庭的故事所组成的,即赵甲的刽子手家庭的故事、钱丁的仕宦家庭的故事、孙丙的民间艺人家庭的故事。这三个家庭分别代表了三个不同的“隐”文化层面,从不同的角度折射着中国传统“隐”文化的存在形态及其特色,反映着这种“隐”文化对于中国民族性格和文化心理的塑造作用。

一、赵甲形象的文化阐释

围绕着赵甲刽子手家庭的故事,小说侧重展开的是对中国传统“刑罚”文化的描写。中国古代的“刑罚”文化具有中国的民族特点,赵甲就是这种文化的一个化身。他从小受到“刑罚”文化的教育和刽子手职业的严格训练,这培养了他阴鹜、冷酷和老到的性格与心理。“刑罚”文化在他的手中成为一种高超的技艺,而他也把“刑罚”文化的内涵发挥到了极致。怎么样按照刑罚的要求去精致地杀人,在他看来是一门艺术,他在这种艺术中获得了人生的满足。他记得师傅说,不管割多少刀,最后一刀下去,应该正是罪犯毙命之时。把一种残忍的酷刑发展到近乎精致的艺术的程度,可见这种文化本身的阴鹜、冷酷和老到。赵甲作为这种文化的一个具体的执行者,从身心两方面透露着这一文化所蕴涵的信息。

诚然,刑罚从道理上说是对于犯罪的惩罚,但在实际的操作过程中它们已超出了惩罚的意义,而演变成为一种人类同类间特殊的杀戮和折磨,一种以同类的痛苦和恐惧为欣赏对象的游戏。莫言在小说中一再写到,赵甲这些职业刽子手大都有一个共同的信念,那就是行刑时一定要“把活做好”。这不仅是让统治者满意,也是让群体的看客们满意。因为他们知道被这样一种精致的“刑罚”文化培养出来的统治者和群众,都有着同样精致的欣赏口味。而刽子手的职责除了杀人外就是必须懂得怎样满足看客们的心理。为了满足看客们的心理,行刑便成为了一种表演,惩罚便成为了一种折磨。这种刽子手与看客的相互适应,正是对中国传统“隐”文化心理的绝妙揭示。就这一点而言,我以为莫言达到了对传统文化表现的一个新的深度。他用锋利的刀笔切入到了中国民族文化心理的内部,从“隐”文化的角度写出了中国传统文化内涵的两面性、矛盾性、复杂性。

二、钱丁形象的文化阐释

在钱丁仕宦家庭的故事中,莫言着重切入的是中国传统的“官场”文化。“官场”是中国传统文化独特的载体,是中国传统的“显”文化与“隐”文化的一个奇特而绝妙的结合部。中国传统文化的两面性、矛盾性、复杂性在这里也得到了充分的融会与体现。《檀香刑》写“官场”文化,所主要着眼的是其“隐”文化的内涵。它揭去了“官场”文化用儒家政治、伦理文化所装扮的“显”文化表象,切入到这一文化的内层,展示出由人的利益要求和欲望驱动所呈现的种种隐密的文化因素。

钱丁是“官场”文化的“显”因素与“隐”因素互相结合而又互相矛盾的封建官吏形象。就文化基因而言,钱丁是正统儒家文化培育出的标准官吏,但对个人私欲的渴求又使他不可能摆脱官场“隐”文化的制约。首先,在他身上体现着儒家文化的政治理想、伦理规范和价值追求。钱丁是“皇皇两榜进士”,他曾有过当个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好官”理想,但因不谙官场之道而屈居下僚。对于袁世凯等人谄媚洋人,残害百姓的做法,他很看不惯,却无勇气像弟弟钱雄飞一样挺身而出反抗官场的黑暗。其次,在钱丁身上也体现着中国官场的“隐”文化特点。钱丁的内心世界同样是一个充满着七情六欲的世界,这使他一旦得了权势,也就必然运用这些权势去干一些满足个人私欲的事情。如为保住官位,不得不听命于上司和洋人的旨意,想方设法镇压了孙丙的起义;为满足自己的性欲,利用权势和魅力奸占孙媚娘……在从事这些活动时,钱丁有矛盾甚至有自责,但在利益驱动和为官理想的两难选择中,他还是选择了前者。儒家的政治、伦理理想同实际的为官之道的矛盾,是一个一直困绕着中国传统官吏们的怪圈。正是官场“隐”文化的这种内里性、实际性、成功性决定了中国传统官场的黑暗与腐败,也决定了中国传统的政治文化的黑暗与腐败。

三、孙丙形象的文化阐释

孙丙家庭的故事,主要体现的是莫言表现中国传统民间文化的意图。民间文化是民族性格和民族精神赖以存身的基础。如果说一个民族的“显”文化更多表现了统治阶层和知识分子的精英文化特点,那么这个民族的“隐”文化则更多地体现着社会下层人们的文化要求,它的主要形式就是民间文化。一般来说,民间文化所遵循的是人的自然欲望的规律,更直接地反映着一个民族实际的而不是理想的,世俗的而不是超越的生存状态,它所具体表现的特点就是同“显”文化的“雅”相对立的“俗”。在这种“俗”里,既包含着张扬生命力的内涵,也包含着扭曲生命力的力量。

孙丙是民间戏班的小首领,高密地方戏“猫腔”的传人。他同赵甲、钱丁不同,没有介入过上层统治社会,始终是一个属于社会下层的小人物,这就使他所受“显”文化或“雅”文化的影响甚少。但就是这个小人物却在高密东北乡干了一件轰轰烈烈的大事,这就是领导了当地的义和团起义。孙丙的性格中最突出的一点是逞强与抗争。这同中国传统“显”文化以“和”为贵,崇尚“中庸”的文化精神是很不一致的。逞强与抗争保留的是人作为自然存在物的血性和生命力,同时也是民间文化的特点。正是由于秉承这一民间文化的精神,使得孙丙敢于对人人敬畏的县太爷说出那“犯上作乱”的话,敢于当街打死侮辱他妻子的德国技师,敢于扯起义和团造反的大旗向洋人和官府挑战;也正是有这民间文化精神的支撑,使得孙丙在“檀香刑”的酷刑面前临危不惧,从容赴难。逞强与抗争作为人的自然欲望的表现形式,体现了自然界的生存原则对于文化的作用,它的原始性虽然使它被“显”文化的重重厚幕压抑着,但在民间文化中仍然保存下来。莫言用他独特的文化视角发现了民间文化的这一内涵,并用它为主调演绎出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大戏。

当然,一个作家对于历史生活切入的视角以及他对这一历史生活的理解和思考,主要还是通过他对于作品的整体构思表现出来。为了表现其文化批判的意图,莫言在这部小说的构思上采用了以表现民间文化为主,刑罚文化和官场文化为辅的结构原则。在小说所涉及的这三个“隐”文化层面中,民间文化是最能保留那些积极内涵的地方,也是最让莫言那颗维系着乡土和民族情结的心灵不能忘却的地方。从这个意义上说,《檀香刑》尽管文化批判的意图很重,但其精神主调却同他以前的小说具有共同之处,那就是意在高扬一种积极的民族精神,意在发现一种富有血性和生命力的民族传统。在批判中有保留,在保留中进行批判,这正是莫言这一代现代作家对待传统的态度。

参考文献

[1]莫言.檀香刑[M].北京:作家出版社,2001.

[2]郑坚.在民间戏说民间——《檀香刑》中民间叙事的解析与评判[J].当代文坛,2003, (01).

[3]马艳艳,裴秀红.莫言小说研究综述[J].现代语文,2006,(06).

作者简介

于明巧(1992-),女,河南信阳人,哈尔滨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女性文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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