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教育厅等8部门日前印发的《辽宁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实施方案(2017-2020年)》提出,该省将全面实施残疾学生从学前到高中阶段15年免费教育。《方案》规定,在幼儿园阶段,保育费实行先缴后补享受学前教育資助政策;在高中(含中职学校)阶段,享受相关免学费及国家助学金政策;在高等教育阶段,优先资助残疾学生、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在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注册就读、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辽宁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和住宿费按照先缴后补的办法执行。《方案》还提出全面推进融合教育,实现轻度残疾儿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零拒绝”。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