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才 赵莹莹
摘 要:运用文献资料法和逻辑分析法,对高校体育伤害事故概念界定,从校方责任事故、学生责任事故、多方责任事故和均无责任事故等四个方面对高校体育伤害事故归责进行分析,并从国家、社会、学校和学生四个层面提出完善国家法律制度、健全社会保险机制、强化校园安全意识和提升学生安全知识等遏制对策,旨在为遏制高校体育伤害事故提供理论参考。
关键词:高校 体育伤害 归责 对策
中图分类号:G80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2813(2018)03(a)-0222-02
近年来,高校学生的身体健康素质逐年下滑,引起社会各界人士的广泛关注。学校体育作为提高学生身体素质的必修学科本应该发挥其功能,但因体育运动的开放性和对抗性等特性,体育伤害事故时有发生,不仅影响学校正常的体育教学秩序和各种课外体育活动的顺利开展,而且会导致学生身体素质继续下滑,影响社会和谐发展。目前我国针对体育伤害事故的法律法规只有《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这些法律法规对高校体育伤害事故针对性不强且操作复杂,不利于解决高校体育伤害事故。因此,对高校体育伤害事故的归责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相应的遏止对策,从而保证学校体育教学秩序和课外体育活动的正常进行,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逐渐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具有重要意义。
1 高校体育伤害事故概念界定
我国现行的法律和前人的理论研究都没有对高校体育伤害事故给出明确的概念界定,因此,在借鉴前人的研究和相关法律的基础上,界定本研究中高校体育伤害事故是指高校学生在学校内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体育教学、体育训练、体育比赛、体育活动等校内外体育活动中,因故意或过失造成学生重伤、残疾、死亡等体育伤害事故;或者代表学校参加校外举行的体育比赛、参加学校组织的训练、体育活动而造成的体育伤害事故。
2 高校体育伤害事故归责分析
我国法律规定的伤害事故归责原则有三种类型,包括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在高校伤害事故归责中只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1],即根据学校在体育伤害事故中是否存在过错来判定是否承担责任,但在学生和学校双方都不存在过错时,本着“公平”原则,学校会给予学生一定的补偿。
2.1 校方责任事故
校方责任事故是指由于学校过错而造成的事故,校方承担的责任应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依法确定。如果校方是伤害事故的主要原因就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如果校方是造成伤害事故的非主要原因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常见的校方责任事故原因主要包括学校的体育设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明显的安全因素,校方违反国家规定,组织学生参加不适合的运动,特殊学生给予特殊关注而造成的伤害,体育伤害事故发生后没有正确处理而造成的严重后果等都是校方责任事故,校方应当根据事故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高校体育伤害事故判定为校方责任事故归根到底还是体育教师的责任事故,体育教师要承担主要责任。
2.2 学生责任事故
学生责任事故是指因学生本人的过错造成的事故,包括在校期间因学生个人隐瞒病史而引起伤害事故、体育教师按国家规定安排活动,学生不服从教师的管理而造成的伤害事故等都应该由学生承担责任。
2.3 双方责任事故
双方均无责任事故只是指学生在体育活动过程中,造成体育伤害事故原因不是校方和学生,而是其他个人或组织过错导致学生受到人身损害事故。双方均无责任事故的责任应当由有过错的第三方来承担。双方均无责任伤害事故主要包括学校体育场地设施没有明显危险标志、学校体育器材因为质量不合格造成的学生伤害事故等体育伤害事故应该由体育设施制造商来承担责任。
2.4 多方责任事故
多方均有责任事故是指高校体育伤害事故是由多方过错而造成的,高校体育伤害事故中最常见的就是多方均有责任伤害事故,一般有校方、体育教师和学生共同承担责任,他们根据各自的过错程度和造成伤害的因果关系而承担相应的责任。
3 体育伤害事故的遏止对策分析
3.1 完善国家法律制度
高校体育伤害问题已经成为一个不能忽视的问题,但我国针对学生体育伤害的法律却很少。《体育法》和《教育法》都没有体育伤害的规定,《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是处理学生伤害事故的主要法律法规之一,但其中也没有体育伤害事故的明确规定且操作性不强,所以,发生体育伤害事故后会出现无法可依而造成严重的社会影响。高校体育伤害事故已经严重影响了高校的体育教学工作和学生的身心健康,必须引起足够的重视,完善国家现有的法律制度。一方面,修订现有的法律,明确规定体育伤害事故的处理原则、方法和过程等,简化处理程序,增强法律程序的可操作性,让体育伤害事故有法可依,减少学校与学生间的分歧。另一方面,效仿发达国家,出台学校体育伤害事故专门的法律,保障师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校体育工作的顺利进行,也有助于完善国家的法律制度。
3.2 健全社会保险机制
高校体育伤害事故发生后,走法律程序复杂、可操作性较差,所以,经常采用协商解决,而协商解决的结局就是赔偿,那么怎么陪?陪多少也是面临的一个问题。我国要借鉴日本等國家的做法,重视社会保险机制,把体育保险引进校园,可以很好地解决因体育伤害事故而引起的赔偿问题。首先,要大力宣传体育保险的重要性,让更多的学生和家长认识体育伤害并积极参与体育保险。其次,要强化与社会保险公司沟通,建议针对不同人群设置不同的体育保险,扩大体育保险范围,减轻体育教师的顾虑,更好的教书育人、提高学生身体素质。最后,保险机构要针对学生体育伤害事故,简化处理程序,增强体育保险的可操作性,在事故发生后应积极配合校方先行合理赔付,把事故影响降到最低。体育伤害事故严重影响了体育教学,体育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尽量避免安排危险内容,减低难度和减少活动量,究其原因就是担心体育伤害事故发生;有了健全的社会保险机制,发生体育伤害事故可以由保险公司理赔,减低了体育教师的后顾之忧,保证了学校体育工作的正常进行。
3.3 强化校园安全意识
高校体育伤害事故要防范于未然,必须从学校和教师两方面做起。一方面,体育器材是体育教学和课外体育活动正常开展的基础,很多体育伤害事故都是因为体育器材问题而引起的,所以学校要提供安全的体育教学和体育运动的场所,包括体育器材的检查、维护和更新,体育器材要在醒目的地方标明安全提示、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等。另一方面,体育教师要严格要求自己,严格按照国家的教学文件实施,在教学前要认真核查体育器材的安全性,保证上课学生的安全;教学中要严格按照大纲执行,遇到危險动作时既要做好安全提示,又要做好保护,确保学生的身心安全;课外要制定一系列安全体育活动的规章制度和体育伤害事故应急预案,做到预防为主,避免体育伤害事故发生,发生后能做到应急处理及时到位,避免事故影响继续扩大。预防体育伤害事故的发生,体育教师既要保证体育教学器材的安全性,又要注意教学过程的安全性,只有做好这两方面才能尽可能的避免体育伤害事故发生。
3.4 提升学生安全知识
高校的学生基本都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他们能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但因长期在家长的庇护下成长,缺乏基本安全常识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因此,高校应该加强学生安全知识教育,提升学生的安全意识和保护意识。一方面,增加安全知识理论学习,采用开设课程、讲座或AAP等形式传授一些安全理论知识和急救知识,使其知道哪些事情可能造成伤害并学会处理应急事件。另一方面,在体育课上要充分的做好准备活动,学习危险动作时要胆大心细,做好同学的保护工作;在体育活动中既要注意自身的安全,又要照顾对方的安全,发生体育伤害事故要积极主动的按程序处理和协助处理事故。学生是教学的主体,也是高校体育伤害的主体,要遏止体育伤害的发生重点就要放在学生的安全教育方面,教会他们什么是危险,怎么样避免危险和处理事故。此外,积极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使学生认识到体育伤害给家人和学校带来的伤害,积极参与体育保险,减少体育伤害造成的影响。
参考文献
[1] 庄静.学校体育伤害事故法律归责及预防措施研究[J].武汉体育学院学报,2014(1):55-56.
[2] 焦义培.高校体育伤害事故的责任认定及处理和预防机制构建[J].唐山师范学院学报,2016(3):96-97.
[3] 杨丽娜.高校体育伤害事故归责原则研究[D].郑州大学,2012.
[4] 王亮清.高等学校体育伤害事故责任归责与防范[J].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4(9):60-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