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娟
摘 要: 骑士比武起源于军事训练,随着其内容形式及规则的演变,逐渐成为中世纪骑士的一项娱乐活动,越来越多的骑士和贵族们的参与,使得比武大会得到发展。比武大赛的日益发展推动了中世纪体育竞技的发展,其竞技精神随之得到了传承和认可,马术、击剑等项目在如今在体育盛会上依然存在。骑士比武大会所展现出来的精神是值得借鉴的,对当今的体育运动是有启发意义的。
关键词: 骑士 比武 体育竞技
骑士比武作为中世纪西欧军事演习的一部分,随着参与骑士身份和地位的变化逐渐演变为比武大会,其影响由贵族阶层逐渐至平民百姓,参与者由男性扩至女性,越来越多的人参与,使得比武大会由最初的军事演习发展成后来的比武盛会,比武大赛的日益发展推动了中世纪体育竞技的发展,比武大赛的盛行同样引起城市市民和农村居民的兴趣,他们竞相模仿并开展比武大会,这推动了体育竞技在大范围内的发展。为了使得比武大赛更加规范而出现了一系列贵族并形成比武的竞赛制度,其中更是体现出公平竞技思想,比武大会的发展也推动了比赛规则的规范化和模式化,当今体育竞技中的原则和精神在比武规则都有所体现,公平、公正、勇敢、平等精神在比武中呈现出来,这样的精神在现在来说是无比珍贵的。
一、简述中世纪骑士比武的发展变化
骑士比武在11世纪中期到12世纪中期兴起于法国,比武大赛的兴起与战斗演习和军事训练是分不开的。西欧骑士比武大会的比赛形式不一,规模有大有小,没有相关文本对其有明确的规定,举办方选择的方式多种多样,有个人与个人之间的较量,也有像如今分地区和城市之间的比武,可以选择单人之间比武,也可以多人参与,甚至演变为全员混战;比赛的时间根据实际情况而定,也没有明确的规定。
(一)比武大赛向着人性化发展
骑士比武在12世纪时几乎没有形成相关的比赛规则和规范,因此,比赛现场常显得粗暴、残酷,很多多人参与的群体性比武往往同真正的战场没有差别,参赛骑士们使用的比武器具在当时的战场上是随处可见的。比赛场上几乎无比赛规则可言,更不要说裁判的存在了。如在公元1273年举行的一场比武大赛中,当查隆伯爵(Count of Chalons)抓住了英格兰国王爱德华一世(EdwardⅠof England)的脖子试图把他拉下马时,愤怒的爱德华认为查隆伯爵破坏了比武的规矩,于是双方大打出手,两人手下的骑士甚至步兵都投入了战斗,最后台上观众也参与战斗,伤亡惨重,这次比武莫恩在《骑士比武》一书中将其命名“查隆之战”。
在此期间,像“查隆之战”这样的暴力伤亡的事件时有发生,而且丧亡人员不仅仅局限于普通骑士,王侯伯爵也在之列,这些人中很多都是声名显赫的人。英国的埃塞克斯伯爵杰弗里·德·曼德维尔、法王腓力三世的弟弟等,这些仅仅是一些大人物在比武中的残疾或是死亡,还有其他一些人被杀或致残,这些大人物的名字在整体伤亡规模里不过是冰山一角,一般骑士在比武中的伤亡情况更严重。
为了降低和控制在比武赛场上因为群殴所产生的流血和牺牲,英王理查一世(Richard Ι)和爱德华一世(Edward Ι)为比武大赛指定了一系列规定并以法律形式呈现[1]。理查所颁布的法令中规定了官方所许可的举办比武大赛的五个开阔的乡郊地区,限定了骑士为准备比武大会的花费①,并说明比武大会应以和平方式举办。爱德华对于比武大会的法令条文显得更加详细,他不仅规范了比武骑士所带的侍从和扈从的人数,还强调了他们应该使用钝的或是更轻便的武器;不允许比武场上扈从和侍从的攻击性行为,所带武器必须是大会所规定需要的,即使只是节日庆典或是宴会也不允许法令之外的武器出现,这些以国家名义的法律条文首次在英国出现。
随着时间的推移,骑士比武的比赛制度和规则逐步形成并日臻完善,在13世纪期间,形成了一套规范的制度。首先是比武所使用的武器的材质、形式、种类都有了明确的规定,明文规定骑士比武环节中马上比武所使用的武器需是非金属的,并且在许多地方为了防止伤亡已经开始使用钝头的长矛和剑,即所谓“礼貌”武器[2]。同时,对参赛人数也做出相应规定,参赛选手所携带的随从人员也有限定,由一开始的上百人甚至几千人的扈从人员限定到100人,随着比武的规范性,所携带的人员数量越来越少。比武赛场上裁判和打分制度的先后出现让比武大赛逐渐规范化,并形成一系列制度:例如在比武比賽前要对比赛场地、时间、方式、方法逐一进行检查和核对,并进行协商。对于武器的使用及在比赛过程各身体部分能承受的打击力度等都会进行协商;对于比赛的评判标准,也会由裁判提前提出,例如要判定一方输掉这场比武首先骑士要被对方打下马或是掉落自己的马;二是看对手是否将自己的头盔打落;三是所携带的矛盾或是武器是否被损坏。同时比武场上规定如果骑士伤了对方的手、腿或坐骑,他便要退出比赛。此外,裁判可以没收他的战马和武器。提前离场或退缩的骑士同样被认为是败者。专职的传令官和裁判随着比赛的规范化而出现并且人数越来越多[3]。
在乔温西比武大会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们以看到比武场上的凶残和致命性的事件在逐渐减少。为了防止再发生此类不幸事件,许多地方都在搏斗双方之间划定了界线,同时还制造了几种专用于比武的武器。这些武器不能刺伤对方,握住他锯齿状的一端,只能用来把对手打下马背;如果比赛双方力量相当,那么矛杆一折两段。从这里可以看出,比武规定的出现越来越朝着人性化的方向发展。
(二)比武大赛向着公平竞技化发展
裁判、打分制及各式各样规章制度的出现,14世纪时骑士比武大赛已显示出同之前不同,更像我们现在所看到的比赛赛制,更加完善和复杂。正是比赛前赛事通知的发送到比赛时间地点的确定,正如今天的体育比赛一样,比赛选手首先通常是按地域组合的。有一天古尔奈附近进行的比赛曝出一件大丑闻,当时,艾诺人站到了法国本土的参赛者一边,而没有加入到他们通常的参赛盟友弗兰德人和弗蒙多瓦人中[4]。14世纪的德国有比武组织负责宣布比武的日程安排,以及记录挑战者的情况,比武的顺序也是有组织的,很像今天的体育赛事安排[5]。对于比赛中的各类注意事项和比赛规则都会详细告知每位骑士并记录在册。例如,凡在比武中击中对方马鞍前档的人,他参赛长矛的总数将被减少一支;任何人如果击中对方的战马将立即被以令其感到不光彩的方式驱除出竞技场;如有人使用的铁甲手套使长矛固定在上面,此人将被取消比赛资格,甚至对观众也有规定:任何人不得携带武器,包括石头也不得带入场内[6。这样详细和复杂的比赛制度的出现使得像“查隆战役”那样惨重的重大事件明显减少,大批参赛人员伤亡的比赛逐渐减少。
可以看出,比武大赛向着公平方向发展并更加注重竞技性质,而非是双方的私人争斗或是混战性质。15世纪、16世纪,没有土地的流浪骑士已经不太注意他们偶然遇上的对手的出身了,为了得到事先规定的奖金,他们参加任何表演活动,甚至同最受人歧视的人或者庶民比赛[7]。
(三)骑士比武走向表演娱乐
13世纪后期,随着比武大赛的规范化发展,骑士比武大赛中出现了新的内容和形式,娱乐和戏剧等方面的内容开始呈现在比武大会中,14世纪后期的比武大赛,不但是为了比武,而且是为了满足观赏和娱乐的需要,赛场周围通常建有宽大的观赏台,比武场被建造和虚拟成战争场面,赛场中建有木制城堡、桥梁和村庄道路等,让比赛场地更加趋近真实,同时也可以让参赛者和观众都有身临其境的感觉,这样的场景更易吸引更多的人参与。14世纪末期,比武大赛的场面不仅日趋隆重、华丽,而且越来越注重个人的挑战。
据记载,比武大会中的很多场景和情境都会依据历史中英雄人物形象或是英雄事迹展开,亚瑟王的传奇故事在比武场上经常可见。1449年,安茹的领主雷内举办的比武大赛中,就出现了“牧羊女”的故事情节,在他举办的另一次比武大会上,比武场搭建一座木制的城堡,他与扈从在这里“生活”了40天,应战各路前来比武的骑士。这场比武大会本身就是一场观赏性和戏剧性较明显的娱乐活动,这使参与者和观看者都达到了视觉、感觉上的享受。这种现象的出现一方面是因为比武大赛具有危险性,比武之前来自各方的骑士以圆桌的形式聚集在一起以相互友好的方式进行宣誓,并就某些事项特别是在保证安全方面制定规则。另一方面,比武大会的组织者希望通过改变比武的形式和内容吸引更多的人参与,这样就需要让比武更具有娱乐性和观赏性,观众不再仅限于男性,贵族女性也会参与其中甚至作为裁判出席。1285在Chauvency举行的比武大赛主要内容除了长矛之外,还聚集了许多文人和学者,包括行吟诗诗人,比武过程中,这里歌声不断,很难想象这里正在举行一场盛大的比武,更像是一场诗歌的盛会。
公元16世纪,比武大会的初衷开始有所变化,不再是以竞技为主的比赛,被庆典式的仪式所掩盖,这样的仪式不再是彰显竞技和勇敢精神,而是被炫耀所替代,英、法、德等国的君主们都曾竞相举办规模宏大、气势恢宏、豪华奢侈的比武盛会,这在当时是为了展现自己的富有,因为举办者和组织者都发生了变化,这些比赛活动无疑有助于建立地区连带关系。这同当今的体育盛会类似,主办并举办一场盛大的奥运会,这不仅仅是一场体育盛会那么简单,更重要的是可以像世人展示本国的风采,借此宣扬本国特色的文化,从而增进世人对本国的了解而增进关系。这种情况是如此之甚,以致比赛并不总是一种模拟性战斗,而远远超乎比赛。在近代西方,一些国家和地方仍有人模仿中世纪的比武大赛形式举行活动,但无论是参加者还是举办此项活动的目的都与中世纪的比武大赛不可相提并论。
17世纪的骑士比武已经成了贵族节日庆典上的一个组成部分,这时的比武已经不再叫比武,我们将其称为骑马表演更合适。骑士们盛装出现在马背上,马上也披着绣着金边的装饰和配饰。这时的观众已经不單单是想看比武那样简单,他们需要观赏性极强的表演,因此对于骑士们的穿着打扮都有要求,主办方也会想法设地根据众人的口味调整表演的形式和内容,并对观众席越来越讲究,更多注重观赏者的感受。这样的骑士表演已经偏离骑士比武大会的初衷,是骑士比武的一种变异与演化。由骑士比武大会的发展和演变可以看到,16世纪至17世纪的人们对于凸显个人并展现身体文化的观念发生了变化,逐渐开始注重仪表,面对面的竞技性搏斗逐渐消失。
二、骑士比武对体育竞技发展的影响
由于中世纪这个特殊的时代背景,很多人认为基督教文化严重阻碍了体育竞技的发展[8],因为基督教会对骑士比武大会的严禁和打压,使得体育竞技在中世纪衰落,但是不能因为骑士比武产生发展于中世纪这个大背景,就忽略了它的积极影响,笔者认为它对体育竞技的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意义。中世纪西欧的骑士比武中不难看出竞技的存在这种竞技性的体育虽然起源同其军事有不可分割的关系在比武大会之初,伴随的是粗暴和伤亡,它固然有其野蛮性和愚昧性的一面,但是辩证地看,在当时的历史条件和社会背景下出现是合理的,它本身的存在就是一种文明。
(一)骑士比武对体育竞技精神的影响
比武是骑士荣誉之源,是骑士获取、展露、传播乃至竞争荣誉的中心,而且是骑士精神品质交融绎义的舞台,它不仅使骑士精神展示的舞台,而且为骑士精神的发展提供了契机。来自西欧各地的骑士云集比武大会,并通过他们,骑士的观念、态度、价值观,又被传到西欧各地,从而使骑士精神品质得到了普遍化的传播和发展。比武大赛的发展与演变是越来越遵循公平性的,虽然参与比武的骑士有身份的限制,是不平等的,但是对于参与者来说,赢得比赛的权利是均等的,这体现了公平性,如果比赛的一方受伤,对手就不可以继续攻击,而是允许受伤者到安全区休息。从这里可以看出骑士比武敬畏生命、尊重生命的精神,这同罗马角斗士比武是不同的,这里更加看重人与人之间的竞技搏斗。比武中如果骑士不按照比赛规则伤了对方骑士的手、腿或是其他,那么此骑士便要退出比赛。裁判可以没收他的战马和武器。这无疑体现出了欧洲中世纪体育文化中互相尊重的一面[9]。公平决斗的原则、尊重对手的礼貌,这对于以后欧洲资产阶级的学校教育思想影响很大,“对建立学校体育制度和奠定资产阶级的体育理论的基础,也有所助益”[10]。
骑士比武在其发展中根据需要建立规则,完善制度,并让人们不断接受和尊重这些规范,这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地方。比武大会上的规则范围由小变大,由简到繁,我们可以从中看到中世纪体育竞技项目的规则越来越详细,越来越接近于当今的体育竞技要求,参与者对这样的规则认可度越来越高,首先是对比赛形式和内容的规定,其次是对比赛使用武器材质的规定,对参赛者随带随从的规定,到最后对观众的规定,由这些我们可以看到比赛中裁判的作用和地位,其在比赛当中具有很高的威信。规范化的比赛减少了参赛骑士的伤亡人数,减少了观众被纳入比赛的混战中,比赛的过程也具有观赏性和娱乐性。看来,“以人为本”的体育思想在中世纪后期也能找到它的胚胎[11]。14世纪,比武大会更加成熟,有一套参与者和观众都接受和认可严格的比赛规则和章程,与近代的运动会比较接近。
骑士在比武大赛的起源是为了让骑士们在闲暇时期不能忘记对自身的训练,不但是为了作战更重要的是希望可以获得身体的强壮和健康,到后来的骑士比武,一部分骑士为了荣誉、爱情而战,底层骑士为了金钱而战,在这些目的的背后隐藏着人的挑战和果敢精神,中世纪的一部文学作品中曾经描述过骑士是如何渴望参加竞技和比武的,“我是一名骑士,骑马出行,寻找一个男子,像我一样武装起来,愿与我格斗。他要是能打败我,就会提高他的荣誉;我要是能战胜他,就会被看作英雄,我将得到前所未有的尊重”[12]。这种挑战精神和竞技精神是积极的,给中世纪一直以来笼罩在人们身上的禁欲主义带来了新鲜的空气,人们逐渐意识到除了神,自己也能给自己赋予力量,只要努力追求,那么一切都可以通过自己的拼搏获取到,这在一定程度上解放了人们的生活和行为。骑士在竞技中得到提高,这是体育竞技精神的展现。
(二)骑士比武对体育活动展开的影响
骑士比武由上层社会发展到下层平民老百姓中,自上而下,不但丰富了人们的生活,让人们在闲暇之余有了新的活动方式,还影响和推动了体育活动的开展。比如,“在城里,骑士比武大会市民以闹剧的形式加以再现。他们以木桶代马,以扫帚代长矛,以盛水果的篮子代盾牌,相互对打,在农村,村民用猪、牛作坐骑,用连枷作武器,进行骑士的单人马上打斗”[13]。随着人们对于自身力量和自身作用的认识,肯定了自己,禁欲主义、蒙昧主义等天主教思想强加在他们身上的东西开始消散,社会束缚不断减弱,自身认知不断发展,正是这样的认识,使得接受骑士比武的人越来越多,更多的人参与进来,因此推动了体育活动的组织和开展。现代运动最重要的项目——赛马,同样与封建时代兴盛的城乡居民的体育有联系,据可靠资料,从1161年起在伦敦城门外斯密斯尔德集市场上定期举行有农民参加的马术比赛、赛马和通过障碍[14]。
在骑士训练的过程中,在马术上需要平衡感训练,是铁甲气死骑术中最重要和最难掌握的练习。动作要领是在练习场用作装饰的木马上学习的,少年时便转为就地骑马练习。这与当今马术的竞演也可能有直接或间接的联系。
14至15世纪好几位英国国王都颁布过有关射箭、足球等的法令[15]。这些规章制度的出现都显示了近代体育竞技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因为制度的完善,专门的体育场地、体育设施、体育器材也开始出现,一些地区出现了正规的运动场地,1290年法国出现了最早的室内网球场,英王爱德华三世(1312—1377)在王宫中修了一个网球场。马球比赛,在十二至十三世纪是该项目比赛的极盛时期,规模较大的比赛最初在普罗斯旺举行。公元12世纪,拜占庭历史学家斯纳莫斯在描述皇帝曼努埃尔一世打马球时,顺便提到了马球场和用皮革制成的、苹果般大小的马球[16]。参加十字军东征的归来骑士,把马球推广到整个欧洲,除了连续几天在封建主庄园里狩猎之外,在城堡附近地区也经常举行跑、跳、摔跤和投掷的比赛。在法国著名的泥炭场“金色的乌阿弗丹”,十六世纪起正式举行,法国、德国、佛来米、瑞士封建主之间的摔跤比赛。
从今天的体育竞技中不难看到骑士比武的影子,其比賽内容和形式今天我们依然能看到,例如射箭、马术表演、击剑比赛等,虽然不能确认这之间一定有联系,但是可以知道早在一千多年前,人们已经在比武中运用到了竞技精神和规则。
随着时间的推移,欧洲骑士退出历史舞台,骑士比武大赛随之落下帷幕,需要辩证地看待其在欧洲历史舞台上的兴起和衰落,不但看到他的不足,更重要的是在当时的时代所呈现出的时代精神和历史精神,这些留下来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正是有了前人的开拓,才有后世的不断创新和发展。
注释:
①“20 marks for an earl, 10 marks for a baron, 4 marks for a landed knight and 2 marks for a knight without estate”条令规定伯爵可花费20马克,男爵为10马克,拥有大地产的骑士为4马克,没有地产的骑士为2马克。——Maurice Keen,Chivalry,P86.
参考文献:
[1][2]Maurice Keen,Chivalry[M]. New Haven and London: Yale UniversityPress,1984:86.
[3]Richard Barber.The Knight and Chivalry[M]. Totowa,New Jersey: Rowman and Littlefield,1976:168.
[4]马克·布洛赫.封建社会(下)[M].北京:商务印书馆,2004:503.
[5][法]阿兰·德谬杰,著.林泉喜,译.骑士与骑士制度[M].重庆:重庆大学出版社,2011:28.
[6]倪世光.西欧中世纪骑士生活[M].石家庄:河北大学出版社,2004:195.
[7]拉斯洛·孔,著.颜绍泸,译.体育运动全史[M].北京:中国体育史学会,1985:87.
[8]孙葆丽.试论基独教禁欲主义及其对欧洲中世纪体育发展的影响[J].北京体育学院学报,1992(1):72-76.
[9][匈]拉斯洛·孔,著.颜绍泸,译.体育运动全史[M].北京:中国体育史学会,1985:85.
[10]拉斯洛·孔,著.颜绍泸,译.体育运动全史[M].北京:中国体育史学会,1985:80.
[11]潘华,肖建.论欧洲中世纪体育文化[J].体育学刊,2010(9):21-25.
[12]来晓雷.论欧洲中世纪时期的骑士体育[D].北京:北京体育大学,2005.
[13]颜绍泸周西宽.体育运动史[M].北京:人民体育出版社,1990:84.
[14]拉斯洛·孔,著.颜绍泸,译.体育运动全史[M].北京:中国体育史学会,1985:83.
[15]谭华.体育史[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112.
[16]王润斌,熊晓正,杨麟.古代西方球类文化探微[J].体育科学,2010(2):8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