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在对待同一个班的不同学生时,老师难免会偏心,就算是一个家庭的孩子,家长也难免偏心,这是情感所致。那么,应该如何保证最大程度的公平?
李希贵:首先,我们应该弄清对偏心和公平的认识。在家庭生活中,我们经常听到孩子对父母等长辈偏心、不公平的抗议,许多时候都是因为大人对不同年龄或不同性别孩子的区别对待。一般来说,父母会更加关注弟弟妹妹,给他们更多的资源、更多的帮助,包括更好的食物、衣饰等。这样的关心,完全是因为他们的弱小。在成年人眼里的理所当然,但在孩子眼中却是不可理解。这种“偏心”,需要家长不断地以不同方式和孩子讲道理,即使他一时听不懂或听懂了不能接受,家长也不可放弃这种努力,随着年龄的增长,孩子关于“偏心”的想法会自然消解。另外,由于性别带来的“偏心”则应区别分析。有些父母较早地开始了性别意识的培养,而这时的孩子根本没有男女意识,如果家长在处理问题上缺乏策略,则很容易让孩子形成“父母重男轻女”或“过分溺爱女儿”等成见。在日常生活中,此类家长也确实大有人在。无论是上述哪种情况,在家庭中靠亲情基本可以化解,一般不会形成大的隔阂。
在学校里就完全不同了,老师缺少父母拥有的亲情优势,掌握的资源和机会在孩子甚至家长眼里又具有高利害,因而,公平地对待每一个孩子就显得重要而且必须。
教师是需要经过专业训练的特殊职业。虽说每一个普通人都有七情六欲,喜怒哀乐难免随性而为,然而,整天面对着天真无邪孩子的教师,却万不可以“难免”为由原谅自己的“偏心”。教师这份职业,要求我们超越普通人的普通情感,努力为孩子创造一个公平的成长环境。《学记》有云,“亲其师,信其道”,如果教师让孩子们感受到不公,就有可能使师生关系丧失殆尽,真正的教育也就不复存在了。
这样说来,教师这份职业真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胜任的,即使我们已经潜心于校园,天天在教室里笔耕舌耘,也并不意味着我们称职。这个起码的基础,即克服普通人的率性而为,就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我们许多教育同仁,还没有真正打好这个起码的基础,有时仅凭个人原始的好恶去审视孩子们的言行举止,又进而做出高利害的评判,其危害难以避免。
教师应该如何保证最大程度的公平?其实,摆在第一位的不是方法,而是学生观。古往今来,关于学生观的论述汗牛充栋,但在根本上掌握两方面就够了:一方面,学生是不一样的;另一方面,学生是在犯错中成长的。
人性常常有一个无可厚非的偏好,即大多喜欢和自己志趣相同的人。教育中也往往有一个不可纵容的误区,教师大多不自觉地希望把学生培养成和自己一样的人,而且希望孩子是完美无缺的人。这样的人性偏好和教育误区,严重影响着我们的学生观。克服以上矛盾的过程,正是一位普通人成长为优秀教师的过程。
表面上说,知道学生是不一样的,易于反掌,然而,真正理解并内化于心,却并不简单。在传统的教育体系里,特别是考试体系里,不被认可、不被包容的学生类型有很多,正如有人戏言,“后进生大多是还没有被发现潜能的天才”。其实陶行知先生早就说过:“你的教鞭下有瓦特,你的冷眼里有牛顿,你的讥笑里有爱迪生。”理解了这一点,宽容学生的失误和失败就相对容易多了。
学生观层面的问题解决后,方法、策略就会层出不穷,也会百花齐放。对一位教师而言,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不仅出发点要公平不偏心,更重要的还在于,你的所有言行,要让学生感受到的是公平不偏心。处理好这个问题与治理一个国家大同小异,就是要建立一个法治班级,让学生在法治环境下感受到公平正义。具体来说,就是规则的制定和实施。
有经验的老师应该很清楚,容易出现问题的事情往往是机会、资源的分配和评价。如各类优秀生的评选,就是一个极易引发问题的工作。如果评选标准不清晰,运作程序不透明,老师的出发点再好也会好心办坏事;再如课堂上举手发言的机制,如果一味由老师随心所欲,必然产生不公平的后果。所以,我一直主张中小学里不宜有太多高利害的“评选树先”活动,甚至“三好学生”的评选是否必要都是可以讨论的。一旦有了类似评选,就一定要高度重视标准的制定、程序的设计等过程,一定要有师生的全员广泛深度参与,让大家的事情大家主宰。即使课堂提问,也要明确各种规则,或按顺序,或抽签,大家参与制定,又由大家主持实施,即使不够完善,出现一些问题,大家也大都不会怪到老师“偏心”或“不公平”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