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8日,全国产品回收利用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415)在北京组织召开了《废玻璃分类及代码》《废电池分类及代码》国家标准审查会。
全国产品回收利用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相关领域专家组成的标准审查委员会,以及标准牵头起草单位人员,共25名代表出席了此次会议。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周仲凡教授担任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了上述两项标准的审查。中国物资再生协会副秘书长、回收分会秘书长崔燕介绍了国家标准《废玻璃分类及代码》的制定情况,中国物资再生协会行业发展部副主任罗岩介绍了《废电池分类及代码》的制定情况。
《废玻璃分类及代码》国家标准审查会现场
《废电池分类及代码》国家标准审查会现场
审查组听取了起草组汇报,经过认真的审议和讨论,认为上述两项标准送审稿符合国家标准编写要求,符合标准送审要求;标准技术内容设定科学合理,适用对象界定清楚,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两项国家标准出台后,将为规范废玻璃和废电池回收管理、提升我国废玻璃和废电池的回收利用率和再利用价值提供技术支持,一致通过上述两项标准的审查。同时,要求标准起草组根据本次会议的意见,对标准送审稿进行修改,形成报批稿,尽快报送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作为推荐性国家标准批准发布。《废玻璃分类及代码》《废电池分类及代码》两项国家标准顺利通过审查,有助于规范企业的回收利用行为,对于有效提升我国低价值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水平意义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