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步入21世纪以来,中国加入了WTO后形成片面多元化的投融资格局,与我国投融资主体还依旧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局面并存,造成社会资源浪费、民间灰色借贷市场激烈、投融资结构变形、资源配置不合理等现象,完善的投融资体制依然任重而道远。本文主要从投融资主体结构、政府职能、信用环境、风险防患等方面入手探究,再结合一些文献资料以及调查数据,经过思考改善后提出的一些意见和建议,对我国投融资体制研究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投融资体制 主体和结构 改革
一、投融资与投融资体制的关系
投融资体制指的是投融资活動的组织形式,投融资方法,管理方式。主要内容为确定投融资主体行为、决策程序、资金运作方式、收益分配额度和准则、监管体系以及宏观调控方式等等。投融资和投融资体制的关系:一方面是表现在理论上的辩证关系,一方面是作为市场活动参与者的经济行为,结合投融资活动而形成了一个体系的运行机制和管理制度,形成投融资体制,同时确定市场相应的供求关系。
二、分析我国投融资体制存在的现实问题
(一)投融资主体结构和约束制度有着明显的缺陷
从投资方面看,国有经济占有率偏高,投资领域过宽,导致不能把资源和资金分配给比较有优势、有能力的生产活动。据统计,最近几年国有经济对每年新增的GDP贡献率还不到30%。国有四大行贷款占全部金融机构的2/3。我国目前的融资格局在选择融资对象,功能等方面,都带着明显为国有企业经营和改革的服务特征,在进行融资业务时,忽略了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接近80%的民营企业在制约其企业经济发展方面一致认同是融资问题无法得到解决。
(二)政府的职能职责定位还需更加完善
虽然这些年一直在进行市场化改革,政府财政直接投资所占的比例也在减小,但还是存在各种国有资本在企事业投资主体决策中起指挥棒的作用,充分体现出各级政府对投融资政策的主导作用。政府在投融资机制中不但担任决策者,还充当行动者,严重阻碍了投融资制度的自主性和长远发展。我国的市场准入制度中,投资政策的不透明、行政系统的控制、政府主导下的以行政审批为重点的市场准入机制,往往造成了政府的腐败行为,带来投资效益的下滑。
(三)投融资主体过度依赖银行贷款,且银行、证券系统风险隐患较明显
在央行的统计中,近年来企业存款和储蓄存款的活期比例通常维持在1/2以上,占总体比例过高,截至2013年,银行业务中的中长期贷款占境内贷款总数的55%。2001年以前,我国的股票总市值占GDP中的50%还要多,累计融资7000多亿元。银行作为重要的融资中介,股票、证券市场作为重要的融资市场,在投融资领域以及整个经济活动方面都起着无与伦比的作用和地位,如果爆发大规模的风险,会威胁到整个金融领域的稳定。例如曾经发生的日本,韩国等国家的东南亚金融危机。
(四)投融资环境信用秩序混乱,投资人、债权人的权益无法保证
我国还处在市场经济发展的初期,社会诚信程度低。民营企业家族式管理模式中的经营风险,道德风险;政府企业方面指令银行发放贷款,包庇企业逃废银行债务等行为;造成我国目前没有建立起有效的社会诚信保证机制。数据表明,截至2000年底,在五大商业银行中被金融管理机构认定的逃废债企业高达30000多户,达到改制企业的1/2,涉及逃废本息1800多亿元,占改制企业贷款本息的1/3。这些现象导致投资者的利益得不到有效的保护,造成投资人的利益与信心严重挫伤的后果,引发融资渠道堵塞。
三、关于投融资体制的建议
(一)建立完善的投融资平台以及科学的运行机制
我国的资本市场有着较大的发展空间,需要将资本市场的规范能力和发展能力迸发出来,促进企业进行直接的融资活动,建立完善的现代企业制度以及投融资平台。可以参考如上海市的“多类型融资建设模式”,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的投融资格局,从建立专门的决策机构,推动投资主体多元化,采取多种融资手段等方面入手。西安市的“打造政府融资平台,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方式,为投融资搭建担保平台,设立地方产业的扶持政策,物质及资金。重庆市的“市属国有企业整合,组建国有投资公司”,这样不仅汇集了各个投融资平台的资金,还可以防止可能出现的债务问题,规避经营风险和信贷风险。
(二)确立政府职能定位,合理规范政府职能行为
目前政府的主要职能定位是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氛围,以稳定社会环境市场为主体,为经济市场提供公共产品,保障资源的有效配置,合理收入分配,稳定经济增长。在投融资范围内,要求政府退出竞争性的经济领域,腾出足够的投资和融资空间给民间投融资主体,实现民间投融资操作达到利益最大化。政府制定以市场为导向,间接调控为主要方式的投融资政策和市场准入制度,搭建投融资市场的准入框架,建立完善的投融资体系,确保市场运行。政府在投资范围内,带动民间资本的转动流通。在管理范围内,政府从直接控制中的货币政策,税收政策,转变成间接控制。以及减少政府的直接及间接干预,通过市场的手来解决投融资难题。
(三)建立竞争性市场体系,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
目前的金融市场内,投融资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不对等,需要建立完善的、具有竞争性的市场体系。在竞争性的市场体系中要做到:一是要增强忧患意识以及创新意识,二是不能局限与思想的狭隘,部门利益的纠葛,三是需要尽快完成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在创造公平投资环境时,首先要打破行业之间的垄断行为,提高竞争的积极性,消除多私营经济和民间资本的融资歧视,从根本上改变国有银行信贷,融资过程中的偏向原则,同时还需要提高银行体系的完善性,保证金融行业的服务水平以及服务质量。在投资人,债权人利益方面,更要切实保证其参与者的权益。社会信用环境方面对恶意逃废银行债务的行为必须进行严厉的打击。
(四)建立严格的债务偿还保障机制,防范投融资中可能出现的风险
在债务偿还方面,需要注意一下几点:一是改善投融资主体的债务结构,使其更适合投融资体制的需要和发展,用其它收益中的一部分建立偿还基金,以及相适应的投融资主体债务偿还保障机制。二是完善中长期的投融资规划,对重要性的项目要慎重决策,多听取不同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三是对各部门的项目资金严格监督管理,做好跟踪检查工作,建立完善的项目跟踪体系以及风险的防范机制,保障项目资金的安全性,规范性,高效性。还要加大对银行商业化的改革力度,加强银行内部监管制度,规范上市公司的运作方式。
根据我国国情及目前的经济状况,坚持市场改革,商业进步,适时采取发展政策,建立多种产权并存,充分竞争的金融体系,打造多层次的融资市场,完善的股票证券市场,把建立多层次,广渠道,多元化,全方位的投融资体制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目标。
参考文献
[1]曹凤岐.《经济发展与资本市场管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
[2]钱维.政府投资体制改革方向:市场化.经济学研究,2007.
[3]米建国,李建伟.金融适度:经济最优增长的必要条件.金融时报,2001.11.3.
作者简介:陈帅(1992-),男,汉族,河南驻马店人,毕业于河南大学,研究方向:金融学。